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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环保管理制度

2020-07-21 10:06:15

发放至 Distributed to GM DGM PM PRO MAI FIN HR&ADM SC HSE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生产部, 维修部, 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物流采购部,安全环保部 起草人PREPARED BY 审核人REVIEWED BY 批准人 APPROVED BY 职务 Function HSE工程师 郝兴峰 杨蜀黔 姓名 Name 日期 Date 签名 Signature 文件更改记录表 Record of Changes/ Revisions 版本 日期 主要更改 批准人 1.0 4/1/2016 新起草的文件 一、总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其它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2、为把我公司建成清洁文明单位,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全员参与、造福社会”的方针 并坚持“环境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3、公司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三废”和噪声危害的治理工作,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贯彻“谁排污、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三废和噪声综合治理”的原则。

4、一切新建、改造、扩建和挖潜、革新、改造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简称“三同时”) 5、公司全体员工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部门和个人有权监督、检查和控告,被检举的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6、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车间必须把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列入到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环境管理 1、各部门、车间把环保工作纳入到本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在编制计划的同时,要把本部门环保目标、要求和措施纳入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在总结工作时,也要总结环保工作。

2、各部门、车间的领导,是防治污染的第一责任人,在布置检查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要检查各项防治污染指标的执行情况。

3、各部门、车间专职安全员兼任各部门、车间环保管理员,公司安环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环保管理工作。

三、环保监测 1、公司内部环境监测由质检中心负责,对各部门及车间的排放点进行抽查,监测数据以质检中心为准,法律法规规定的年度监测由安环部联系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

2、监测中发现超标后,要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超标车间或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

四、环境保护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一)、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环保职责: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工作,特成立公司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安环部 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蜀黔 副组长:CHRISTOPHE  Damien 迟进丰 办公室主任:郝兴峰 组 员:黄立勇、徐义祥、张秀峰、张建明和各车间主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3、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4、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

5、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6、负责对污染治理的技术交流和技术情报工作。

7、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 ”关,归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8、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二)、总经理环保职责 1、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环保工作,对公司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环保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制定贯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和相应机构,落实各部门应负的环境职责;

4、抓好各项工作设计方案的制定、审查、竣工验收工作,并贯彻“三同时”的规定;

5、在抓好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同时,抓好企业的环保工作。

(三)、分管副总的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组织制定本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2、负责组织编制、审定环保长远计划、年度计划;

3、负责环保技措项目的审查、申报、实施及竣工验收;

4、每季召开一次环境保护会,听取环保工作汇报,检查方针政策和计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四)、安全环保部的职责 1、贯彻并监督公司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标准以及有关规定;

2、制定公司有关环保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有权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3、在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的领导下,组织编制环保措施,环保科研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企业相应计划内,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参与新、改、扩建工程和挖、革、改工程的选点、预评价和环保措施的审定、竣工验收,把好“三同时”关;

5、参与审查防治污染工程的初步设计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6、负责公司环境管理,建立环保档案,参与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

7、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政策,环境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环保培训;

8、负责上级有关部门环保资料的编制、报送和与上级政府机关部门的沟通与工作协调;

10、年终做出环保工作总结,并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向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生产、技术部的环保职责 1、负责各车间的环保工作的领导工作,实现清洁生产;

2、组织编制生产部的环保计划,并组织实施,列入环保部门的环保治理计划,各部门、车间应积极组织配合实施;

3、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应有环保方面的内容,在完成生产任务同时,应保证完成下达的污染控制指标;

4、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环境污染检查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5、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和定期进行环保工作总结;

6、编制岗位责任制要有环保内容。

(六)、生产车间的环保职责 1、各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环保工作负全职。

2、负责本车间的污染治理设施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保证处理装置正常运行;

3、负责消除“跑、冒、滴、漏”现象,节约用水、用油;

4、确保本车间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5、负责本车间“三废“的管理,确保符合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

6、对本部门环保设施的运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七)、质检部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环境监测规划和年度计划;

2、根据规定,制订本部门监督管理和职责条例,以及本部门采样、样品保存、监测分析规程;

3、对公司污染源与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排污状况、变化趋势以及环保工程与设备的使用与维修情况;

4、负责公司污染防治工程提供监测数据;

5、负责本公司雨水排放口的日常抽样检测,每周2次,检测数据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6、参加公司污染事件、事故调查。

(八)、污水处理车间的环保职责 1、负责公司污水处理、东厂区危废焚烧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异常工况的处理,确保系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按要求做好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相关统计记录的填写和报送;

3、对违章超标、超量排放污染物所引起的损失及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4、公司危险固废堆场的规范化管理;

(九)、财务部的环保职责 1、在编制财务计划时,负责按规定、比例编制环保费用,更新改造费用应保证用于环境保护,并监督专款专用;

2、对超标排放的污染浓度及数量,按国家规定支付排污费用,并列入公司成本;

3、监督执行企业环保资金的使用等有关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4、贯彻综合利用的经济政策,根据有关规定,拨足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三废”、噪声治理和综合利用好的部门和个人。

(十)、车间环保管理员的职责: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做好车间环保工作并密切配合公司安环部门的工作;

2、坚持每日对本车间所管辖范围的废水、废气、废渣、噪音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上报上级领导,汇总整改;

3、做好本车间所产生固废的台账的建立并在下月3日前报安环保和“三废“治理设施的运行台账;

4、协助车间主任做好本部门的清污分流工作,杜绝污水进入雨排水系统;

(十一)、班组长环保职责 1、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3、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6、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7、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

(十二)、车间员工环保职责 1、车间巡检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3、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4、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5、积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6、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7、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

8、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五、环保管理制度 (一)、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1)、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A. 污染物排放需根据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量进行排放管理。

B.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安环部应当按规定监督公司所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是否超标排放,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对环境有较大影响时,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C. 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D. 各部门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E. 各部门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废气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F. 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部门、车间有责任教育所属员工遵守上述规定。

G. 道路保洁清扫应当防治扬尘污染,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至公司工业垃圾池,并由开发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H. 对公司固废处理设施烟气监控设施实现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和第三方运营,定期维保,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危废处理设施排气筒二噁英监测一次。

(二)、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1. 合理安排生产,对产生废水污染的工艺、设备逐步进行调整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的减少废水排放量。

2. 工业废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放污水时,污水处理车间应当按规定统计公司所有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资料,并及时按要求将数据上报安全环保部。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3. 污水处理必须保证废水处理、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并确保排放水达标排放。

4. 出现水污染事故后,安全环保部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根据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减轻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5. 冷却水、雨水排放执行DB32/939—2006表2标准,确保达标排放;
严禁向公司雨水、冷却水排放系统偷排废水、废渣、废油、废酸、废碱或有毒液体。

6. 严禁向公司排水系统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三)、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1、 定义 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本公司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有:丙烯酸重组分、丙烯酸丁酯重组分、脱醛塔塔底废液、生化污泥、固废焚烧炉残渣、湿法除尘器灰渣、重组分焚烧灰渣、废催化剂和清塔聚合物等、丁酯废水焚烧炉残渣、废活性炭和一般工业生活垃圾。重组分进各相应的焚烧炉自行处理,生化污泥、清塔聚合物、废活性炭送公司自建固废焚烧炉处置,废催化剂4--6年产生一次,交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产生的各类灰渣、残渣交有资质处理单位进行填埋处置,并按规范填写危险固废处理“五联单”,并委托有资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一般工业垃圾交开发区环卫处收集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A. 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B.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固体废物,并要求建立合格的危废堆场,做到专库、分类、标识标签信息清楚、完整,符合环保检查的要求。

C. 应当根据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D、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四)危险废物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公司产生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查看我的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江苏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危险废物产生部门(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技术要求,进行妥善收集,包装完整、堆放整齐,按照公司危废出入库流程进行,由生产部协调叉车统一运输至危险废物储存场所。

2、危险废物产生部门收集的危险废物,必须当天交送至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不得在厂区其它位置随意乱放。

3、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入库的各种危险废物,必须包装完好、分类明确,否则一律不许入库。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内各种危险废物必须按要求在特定的隔间单元分类摆放。

4、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入库的危险废物,必须由污水处理车间危废接受人员配合入库人员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标签上所记录的内容必须包括危废种类、有害成份、危险性质、数量以及产生日期,且必须与管理台帐吻合。

5、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入库的危险废物,在称重、粘贴标签以后,及时按实填写《危险废物堆场进出库日台账》。

6、污水处理车间库管员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各种危废品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标签不健全、渗出液滴漏、堆放混乱等问题,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及时处置,并填写检查、整改记录。公司安环部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

7、当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内某一危险废物积累到一定量时(对后续储存造成压力), 库管员要及时上报车间负责人,由公司领导安排及时做好网上转移申请或内部处置,并联系固废公司进行转移。

8、得到转移网上许可后,由物流部联系危化品车辆将某一要转移的危险废物装车运走。及时清扫转移后危废储存场所残余物。

9、危废场所库管员待转移联单开具后,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进出库日台帐》。

10、公司自行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由处理装置所在部门填写相关危废处理日台账,废物处置后的好的包装桶及时清理完毕并将原有危废标签撕毁,存放到公司指定场所,损坏的包装桶,清运至公司废旧金属收集池,由公司统一处理。

(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工作,特成立公司危废管理领导小组, 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安环部 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蜀黔 副组长:CHRISTOPHE  Damien 迟进丰 办公室主任:郝兴峰 组 员:黄立勇、徐义祥、张秀峰、张建明和各车间主任 安环部负责全公司的危险固废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并在组长的领导下,落实各项相关环保工作;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所管辖区域的危废污染防治工作;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禁止向环境中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转移工具等要有明显的标示。建立健全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

(七)、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1、定义:本制度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等。

2、 环境污染事故依据程度分为:
2.1.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二) 考核措施:根据公司日常环保考核细则执行 2.2.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300元以上至600元以下经济处罚。同时对其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以上至300元以下经济处罚。

2.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因环境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6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3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200元以上至300元以下经济处罚。

2.4.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 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2、 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其它伤害。

3、 人员中毒死亡。

4、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 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做出1000元以上至1500元以下经济处罚。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500元以上至8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3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事故的报告 A.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主任、分管副总等相关领导,相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总经理。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相关部门2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B.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产生污染单位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见附件),除留存外,送至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

4、事故的调查 A. 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经理负责;
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与确认;
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组织调查。

B. 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鉴定或试验,查明下列事项:
i. 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具体地点或部位。

ii. 造成污染事故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

iii. 危害程度,人员或动植物受害情况,经济损失数额等。

iv. 事故发生前生产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作业人员作业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发生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

v. 事故现场的照片资料等。

C、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有关情况后进行事故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认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5、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 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经济处罚。

1、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对违规指挥者或违规作业者予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处罚。

2、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野蛮操作。对违规操作者予以予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罚。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下达和公布的指示、命令、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保法规、标准、规定。

2、环保等规章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的。

3、设备超过检修期、超负荷运行或设备、设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在计划检修和保养时,对设备设施中残余污染物未经妥善安置和处理,随意排放的。

5、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擅自投产使用的。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扩大或蔓延的。

(三)、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推迟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300以下处罚。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300元以上至500以下处罚。

3、事故发生后,由于渎职,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扩大和蔓延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800以下处罚。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800以下处罚。

九、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或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2、本制度属企业管理制度的一部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公司临时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保管理网络图 总经理 环保副总 安环部 生产技术部 丙烯酸车间 维修部 丙烯酸丁酯车间 罐 区 污水处理 各部门负责人分管各自的环保管理员 值班长 生产副总 财务部 各车间安全环保管理员名单如下:
1、 丙烯酸车间:王帅、张涛、黄奕 2、 丙烯酸丁酯车间:孙道生 3、 污水处理车间:陈熙 4、 罐区:印余生 5、 维修部:刘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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