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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XX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总结

2020-09-11 09:40:24

 2009年XX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总结

     2009年,我镇成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和谐社会的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筹建和具体工作在市政法委的指导下,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得到了健康有序的开展。中心自成立伊始即能充分履行其职责,在维护社会稳定、排查矛盾纠纷、提升打击犯罪、人民调解、规范信访等各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我镇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成立

        1、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是由综治、公安、司法、信访、劳动、国土、林业、水利、社会事务、妇联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以“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为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通过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工作机制,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治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基层综治组织平台。

       2、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筹建工作顺利展开,为筹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委、镇政府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建设过程中,设置、装修办公场地花费16万余元,购买了各种相关设备与器材,确保所有配套设施与人员在第一时间就位。镇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对中心的筹建工作均十分重视,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将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起来,并使其在基层维稳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3、中心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林江峰同志担任。专职副主任由综治办主任谢东衡同志担任。派出所所长成荣新同志、司法所所长凌大贤同志担任中心副主任,并分别负责相关方面的具体工作。

       4、中心成立后对各个部门的相关职能做出了细致的分工并完善了各种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了由中心统筹、各个部门协调处理预防矛盾和尽快消除纠纷的联动机制。高效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提高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与速度。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督办制度、接访制度、工作人员守则等相关制度规章,并进一步强化了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对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扬嘉奖;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

       二、中心工作开展

        中心成立后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并进一步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各个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一系列的工作实施计划。具体工作包括以下几点:

     (一)预防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1、一如既往的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将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的工作制度化。长期坚持定期排查与针对性排查、广泛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到敏感日子和重大节庆活动前实行重点排查调处,平时以村为单位每月排查一次,全面掌握社会动态,充分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根源,并逐项落实分解到单位负责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发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个部门联勤联动优势,大力加强针对排查、调处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案件的调解。发现复杂问题后,在中心的统筹下各个部门协调一致予以解决。并继续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和领导责任制原则。由各部门、各村居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驻村干部下到村组,实地受理群众纠纷,并根据情况现场进行调解,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

       3、中心成立以来,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8次,排查出矛盾纠纷及纠纷隐患20宗,当场解决16宗。通过大力排查,消除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极大地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次数。

     (二)继续加强和完善信访工作

        1、信访工作是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同时信访工作也是群众向政府反映诉求的重要渠道。中心大力加强信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及相关规定,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越级上访、违法上访等问题。

       2、加强信访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到各个乡村、深入到群众中间讲解合法信访的流程以违法行为的危害,让群众知道如何去信访,如何正规的信访。

       3、对信访工作人员本身严格要求。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处理与答复。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开展信访工作。

       4、加强做好群众越级上访的稳控工作。信访的源头大多来自基层,因此解决矛盾的关键也在基层,中心信访工作人员千方百计劝解群众不越级上访,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矛盾解决在本地。对有苗头可能发生集体性越级上访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做疏导劝解工作,通过各种方法进行说服教育,使其了解正规信访途径,避免出现恶性事件。

       5、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信访案件5件,答复5件。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群众纠纷中的作用

        1、中心成员单位镇司法所作为人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载体之一,一直担负着预防化解人民矛盾的重要任务。司法所的全体工作人员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力度,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2、为做好预防、调解矛盾纠纷工作,镇司法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进行相关的普法教育,使人们群众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使更多的群众了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有矛盾纠纷主动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有效地避免了矛盾激化。

       3、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调解案件9件,其中调解成功9件,参与调解的部门包括:国土所、司法所、社会事务办、信访办、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1、继续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多次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邀请县交警大队、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到中心小学、思贺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教育等讲座。

       2、继续发挥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设法制、德育课程,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陶冶学生情操,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共同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

       3、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顿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对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及时进行调处,对学校内部进行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认真抓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制定专项计划,切实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镇年度考核。

       5、中心成立以来会同镇普法办及其他相关部门深入镇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举办法制讲座、课程10余场次,组织专项针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2次。

     (五)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规范流动人员及出租屋的管理

        1、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我镇一直把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作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各种专项斗争并与重点治理工作相结合,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的管理。做到了解流动人口的底细,清楚掌握各出租屋的具体情况。为居民创造一个平安舒适的生活环境。

       3、深化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全镇以各村居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无毒社区宣传工作,以6月禁毒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毒品的危害性及禁毒宣传等。结合民主法制示范村和新农村建设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无毒社区工作。

       4、有条不紊的开展帮教工作。年初制定了帮教方案,做到帮教对象个人资料齐全,被帮教的人员思想汇报有记录,工作安排有着落。2009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名,并落实了帮教责任人,在重大节日期间,分管领导还分别找他们谈心,掌握思想动态和日常工作、生活情况,对他们不歧视,使他们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念,部分帮教人员还走上科技致富之路,以现身说法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今年以来辖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进一步巩固了帮教成果。

       5、继续开展分化“法轮功”邪教组织人员工作。镇成立了无邪教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开展具体的反邪教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虽然在过去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中心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中心领导及工作人员在中心成立之初就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制度,但由于中心是新成立的工作机构,且涉及的成员单位较多、工作面较广,必然有很多工作制度、规章需要在工作的过程中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二)中心工作方法需要进一步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联动机制。成立中心的目的是更好的解决社会矛盾,更有效率的调处纠纷,中心工作也应该在原有的基础上开拓创新,探索出更多有利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中心成员单位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四、今后工作的设想

       (一)加强中心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工作制度,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研究探讨并进一步丰富中心矛盾纠纷排查与调解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保证中心工作顺利并有效率的开展。

      (二)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矛盾纠纷排查是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的重要工作方法,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发挥联动机制,动员各个成员单位在中心的统筹协调下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章,确保排查工作的实际效果,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做好信访工作的接待及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各个信访案件的接待及处理工作,依法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杜绝越级访、违法上访等行为,维护信访秩序。

      (四)加强校园安全建设。持续加大力度排查校园周边治安隐患,保护在校师生的安全及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进一步构建大调解的格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自身就是一个大调解的平台,其成员中包括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单位,下一步工作中需要探寻如何发挥这个平台的作用构建大调解的网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首先要发挥各村居、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联络员的作用,对本辖区、本部门矛盾纠纷加大排查力度,主动上报可能的矛盾纠纷隐患,如有能力现场解决的矛盾隐患,联络员应现场予以解决。如有必要应增加矛盾纠纷排查联络员的数量,通过严格要求、考核评估等方式方法切实使矛盾纠纷排查联络员发挥应有的作用,以掌握辖区内综治整体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其次是进一步加强对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使村居的调解成为群众解决小矛盾小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这就要求我镇做好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村委会工作人员自身的调解能力和水平,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做好行政调解工作。调动镇属各个职能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加大对本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必要时,在综治中心的协调下,为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相关行政机关可以主动介入,进行行政调解。三是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进一步发挥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如有必要及时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并按司法机关的要求为司法调解提供必要的材料与相关的支持。

 XX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201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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