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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合格党员工作方案

2020-10-11 11:21:01
篇一:《“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策划方案》

  “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策划方案

  一、活动基本情况

  (1)活动主题

  联合党支部活动——“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

  (2)活动地点

  学校

  (3)活动人员

  联合党支部全体成员

  (4)活动主要内容

  理论学习 开展学习党章党规,重温入党誓词,明确一名合格党员的标 准

  实践部分 发扬大学生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用行动证明党员价值

  (5)活动目标

  加强对“党员”的理解,明确党员责任与义务,确实做到党员的模范带 头作用

  二、活动具体形式

  (1)理论学习该阶段主要以集中学习为主,集体组织学习、讨论党章及入党誓词,真正做到学党章、知党章、用党章的良好范围,通过学习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入党宣誓的庄严承诺与坚定决心,教育党员时刻牢记入党誓词,自觉遵守党的章程,终身践行入党誓词。组织党员发言,找出自身与一名优秀的差距,进行自我剖析,努力做到一名让老师放心,让同学安心的大学生党员。

  (2)实践部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可以设立“党员形象栏”,将校内的学生党员的照片、个人事迹公布上榜,公开亮相,让广大普通学生都知道谁是党员,这样一方面能让同学们了解到了学生党员,打消了普通学生对大学生党员之间的距离感,也可以在遇到困难找学生党员帮忙,学生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党员观念和增强作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加强党性锻炼,及时排解普通学生思想认识上的困惑和生活学习上的困难,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班主任和辅导员。设立“党员责任区”。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党员负责一个区域,并挂牌上墙,主要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了解责任区人员的思想状况,并及时做好工作,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使其成为展现学生思想状况的窗口,成为联系党员和普通同学之间的桥梁。这对学生党员来讲也是一种精神的鞭策。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这项活动责任明确,切实做到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搞好这项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结果。

  (2)注重学习与工作的有机结合,确实做到党章学习与实际行动相结合,努力做好一个合格的大学生党员应用的形象,进一步提高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修养。

  (3)做到与时俱进,要求每个党员时刻以党章蕴含的精神指导自身,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能力强的共产党员。

  篇二:《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

  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制度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党员实行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就西华园社区党支部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不合格党员的认定

  不合格党员,指的是不符合共产党员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方面。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 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开抵触或反对,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3、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

  4、参与社区事务不积极,在社区活动和社会生活中不

  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5、不遵守社区居民公约,不履行居民义务,不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6、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自由散漫、不愿意接受党的纪律约束。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做合格党员工作方案}.

  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

  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党支部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1、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

  2、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三、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

  1、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党员平时现实表现,

  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

  2、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基层党(工)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下同)可派人参加。

  3、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报市委组织部预审。

  4、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

  5、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要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党员被评为不合格党员并受到组织处置的,应将有关材料及时归入本人党员档案。

  6、 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基层党(工)委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党员接到《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向党支部上交《限期改正目标计划》。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

  7、对被劝退、除名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被处置党员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按《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提出申诉。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对本人作出回复。

  四、注意把握处置不合格党员政策界限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对党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正常,以及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不能简单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处置。

  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与他们联系;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由基层党(工)委审查后,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党员出国(境)定居,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但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的,应当按程序作出相应处置,对被劝退、除名的及时通报纪检机关。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处置不合格党员,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安排,抓好贯彻落实。各基层党(工)委要加强具体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政策,防止走形式、出偏差。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把工作做细做实。

  2、科学组织,有效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皆误。要加强正面宣传,防止炒作。对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及时不严格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对确有不合格党员,但所在党支部拖延不作处置,或支部大会不能形成处置决议的,应责成党支部及时作出处置;必要时,基层党(工)委可直接调查核实作出处置决定。对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集中整改,常态进行。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近期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回头看”,严格整改存在问题。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的,建立完善制度,严格督促落实。对因工作单位或

  篇三:《宝山街道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实施方案》

  宝山街道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民主评议,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街道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做合格党员工作方案}.

  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20年3月1日至12月30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3月1日至4月1日)

  1、宣传发动。召开党员大会,宣传本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州、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自觉参加活动。

  3、整顿组织。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整顿后进党支部结合起来,健全组织,配强班子,为开展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4、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三清理一核实”:即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党员;清理的基本方法调阅党支部记录本、党费收缴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组织交办工作完成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党员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第二阶段评议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等次。最后,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等次。

  预备党员要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一)党员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发挥明显,群众评议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做合格党员工作方案}.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年度考核中评为基本称职的。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步、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薄弱。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缴纳党费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逃脱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9、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10、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11、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12、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篇四:《《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

  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中央决定,2020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

  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要给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二、 学习教育内容

  1、学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肃清恶劣影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2、学系列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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