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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构改革落实情况汇报

2020-06-06 10:46:25

根据《关于开展县乡机构改革调研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我局党政机构改革落实情况汇报。

**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20日,挂牌成立。现有干部职工74人,在职74人,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8人。暂内设6股二室一大队:办公室、基金监管股、法规和规划财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基金监管大队。它将人社部门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卫生部门的药品、医用耗材招采职责,发改部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责进行了整合。2019年以来,**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按照县机构改革方案,及时完成了职能和人员划转,局班子和内设股、室、队全部到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迅速有序展开各项工作。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

县医保局担负的主要职能:
医疗保障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之一,组建后将承担以下9项具体职能:
一、拟订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

二、拟订完善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制定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拟订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做好公立医院带量采购工作。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办公场所不充足,目前监管部门还不能统一办公,职能划转不到位。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目前还属于卫健委医保办,还未整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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