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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活动的实践与思考

2020-11-26 10:10:53

关于开展“共驻共建”活动 打造社区服务型党组织的实践与思考 中共**区委组织部课题组 **区现有三个社区,设党总支3个,党支部9个,党员491人。近年来,**区委针对停止主伐后,区址内居民增多、社区实行扁平化管理改革的实际,以区内三个社区为平台,以“共驻共建”活动为抓手,在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打造全方位、全覆盖、开放型党建上做了有益的探索,收到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区按照“因地制宜、资源共享,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原则,不断探索完善社区“共驻共建”机制。通过“共驻共建”活动,各社区在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向心力不断提升,掌控社会、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建立三项工作机制,高位推动社区共建工作 1、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社区“共驻共建”工作运行以来,**区委结合城镇建设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根据基层实际和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共驻共建”轮值制度》,先后下发了《关于区级领导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关于深化社区“共驻共建”活动的意见》,不断完善“共驻共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和驻区单位在社区党建工作中的目标、责任和活动形式,促使驻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共建工作。

2、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搞好统筹协调。2013年以来,**区将社区“共驻共建”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工作内容,规定各共建单位指定联络员,每月与社区联系会商共建事宜,填写工作手册;
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工作联席会,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召集,共建单位负责人和片警、部分居民代表参加,就“共驻共建”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会诊、献计献策,为探索社区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进行轮值主席交接,使共建各方形成工作合力。

3、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工作动力。一是建立单位责任考核制度,把各单位与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单位党建考评和年度目标考核,由社区依据单位工作实绩评定考核等次交区委目标考核办备案,作为年终目标考核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个人评价制度,将各单位所属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单位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时,依据社区出具的《在职党员社区活动情况反馈表》的意见来确定在职党员个人评议等次。优秀等次的党员,在评先选优时有优先权;
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当年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评先选优。

(二)抓好六项活动载体,找准社区共建工作切入点 1、党建工作共抓,共建示范社区。始终坚持把“党建抓总”作为“共驻共建”工作思路,要求各单位以基层党建工作为龙头,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协助社区不断完善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带动社区建设全面发展。2014年,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选派到社区的3支工作队积极查找影响和制约社区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撰写调研文章26篇,提出合理化建议60余条,对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促进党建工作的整体进步。

2、社会治安共防,共建平安社区。实行维稳责任一票否决制度,要求各驻区单位协助社区落实“平安社区”创建目标,建立“联防联治”的社区综治机制,共同组织成立社区治安联防队、看楼护院队、治安信息员队伍、纠纷调解员队伍等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开展司法服务进社区活动,共同建设平安社区。在协助社区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方面,各单位都能指定专人负责。特别是区内的2家物业公司,都在社区指导下建立了居民信息台帐,有人口变更时第一时间通知社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区工作人员的负担。

3、民生工程共做,共建和谐社区。全区88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37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在直接对社区开展帮扶活动的同时,还注重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积极扶助民生、促进就业,共促和谐社区建设。其中,有三个社区联合共建单位组织开展了“暖心助学”工程,共捐资7万余元,帮助92名贫困学生在上学期间每天喝上一杯牛奶、吃上一枚鸡蛋。东升社区委员李洪波患有卵巢癌,丈夫患有双侧股骨头坏死,女儿在上大学,家中生活十分困难。社区干部与**中学、地税分局干部职工积极主动捐款18000余元,帮助李洪波解决了生活上的困难。前进社区积极为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再就业创造条件,与区就业局、职培校联合开办育婴师、养老护理师等岗位技能培训班5次,仅2015年受益人群就达到600多人,帮助110余户贫困户实现了再就业。

4、精神文明共创,共建文明社区。以省级文明城区创建活动为契机,组织共建单位配合社区在辖区居民中开展文明教育,倡导文明新风,提高居民素质;
协助社区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投入文化体育设施11套,共同开展文体、科普、娱乐等活动9次,丰富了居民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
积极配合社区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社区和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不论是全区层面的“省级文明城区”创评活动,还是社区范围内的文明楼院、文化广场、节庆集会等各类活动,只要社区发出通知、提出要求,驻区单位都能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予以配合,做好营造宣传氛围或提供场地设备等工作。同时,各社区也转变了“共驻共建”就是“一味索取”的传统观念,在协调辖区单位抓好各类创评工作中,积极予以指导,主动提供上门服务,进一步融洽了与辖区单位的关系。

5、环境卫生共管,共建绿色社区。建立了驻区各单位协助社区建立环境卫生保障长效机制。利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时机,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和居民参加环境卫生清理、植树绿化等活动,努力提高居民卫生意识,抓好庭院和小区的绿化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共同建设绿色社区。区环城路富苑酒楼门前两处马葫芦一到夏天就散发熏人臭味,热力公司出材料和车辆,团结社区组织12名在职党员以义务劳动的形式,利用两天的时间修建了一条50延长米的下水道,解决了两处马葫芦的污染问题。几年来,共建单位帮助小区绿化687亩,种植绿化苗木2.8万余株,集中清理环境卫生7次,清理垃圾230余车。

6、综合资源共享,共建服务社区。由于**区林场所大部分居民搬迁,冬季办公地点只有值班室取暖,使得活动阵地面积相对狭小,无法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服务场所。**区将实现资源共享作为开展“共驻共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全区12家林场所与社区建立了资源共享机制,社区向林场职工开放图书阅览、党员电教、文体活动等场所11处,充分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到资源整合、物尽其用,避免了重复投入建设。如东升社区与距局址140公里的二皮河经营所签订协议,将党员活动室和一间办公室向经营所职工开放,经营所在社区就可以组织开展活动,不用像以前需要组织人员到场所,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发挥三大主体优势,激发社区党建工作活力 1、注重发挥各单位在“共驻共建”工作中的职能信息优势。各单位作为“共驻共建”工作的主体对象,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和信息优势,当好榜样、做好示范,履行好“共驻共建”各项工作职责。近年来,**区社区“共驻共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常态化。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区各单位为社区提供帮扶资金达10.5万元,捐助实物折合金额约7万余元。除了传统的“给钱给物”以外,各单位主动与社区党组织协商,不断拓展“共驻共建”工作领域,以“六个共建”为依托,在协助社区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组织社区文体活动、抓好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做好扶助民生促进就业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

2、注重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社会资源优势。**区委要求社区党组织充分整合辖区党建工作资源,把“共驻共建”工作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东升社区与辖区祥晟物业公司开展共建活动以来,一方面,社区党组织主动联系,选派得力人员担任党建联络员,经常指导祥晟物业公司党支部做好日常党建工作;
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党支部也积极支持社区各项工作,其负责人主动提出,经社区党组织认定的贫困户,可以减免除物业费,获得辖区居民群众的一致赞誉,成为社区居民口口相传的“免费广告”。

3、注重发挥党员群体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思想政治优势。一是健全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区在职党员中全面推行登记报到、设岗定责、活动记录和情况反馈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一方面对在职党员个人特长、所在单位和认领岗位等情况进行公示,将在职党员置于群众监督下;
另一方面通过定期情况反馈、结合民主评议等措施,将在职党员置于制度约束下。通过上述措施,有效调动了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社区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实行党员分类管理,充分发挥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等党员的作用。按照区委对于扩大党组织覆盖提出的“三个覆盖、五个延伸”要求,各社区加大组建力度,2013年以来新组建社会组织党支部5个,在非公企业中派出10名党建指导员,使许多处于游离状态的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纳入组织管理中,并在维稳宣传、环境卫生、文体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方面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前进社区退休党员马长山,积极支持社区党建工作,经常为社区党组织献计献策,热心社区公益事业,成为社区居民党员中的先进典型。三是结合实际设置载体,逐步规范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方法和形式。社区根据辖区实际,合理设置救助服务、便民服务、政策宣传、法律咨询、治安维稳、环境整治、文化娱乐等服务岗位,由在职党员自行认领。社区依据在职党员报到数量、认领工作岗位情况,结合居民中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的实际,将社区工作人员与在职党员、居民党员混合编组,通过开展“党员志愿奉献日”、“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以及划分党员责任区、建立党员联系户、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等形式,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等不同类型党员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共驻共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对建设服务型社区起到了推进作用,以“共建”为核心的工作氛围正在逐步形成,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共建参与单位存在“缺动力、合力差”的问题。有的单位对“共驻共建”活动缺乏充分认识,认为搞共建出钱、出点义务工就可以了,有应付了事的想法。而且只是单向和社区做些共建活动,与其他单位没有协作意识,有些活动开展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团结社区签订共建协议的单位有30多个,而经常开展活动的只有半数左右,其他的单位一年内只开展几次活动,“共驻共建”作用发挥的不明显。

2、共建活动主体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社区党组织积极召集共建单位参与共建活动,而共建单位存在被动等待的情况。有的单位甚至连参加共建联席会议都不主动,社区让我做什么就做什么,既没有主观能动性,也影响了其他单位参与共建的热情。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共建的意识还比较淡薄,比如到前进社区报道的党员有196人,主动领取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的只有145人,因此社区党组织开展共建活动虽然热情很高,但有一种唱“独角戏”的感觉,陷于“孤掌难鸣”的困境。

3、共建活动内容存在“老套路、不新颖”的问题。一提到搞“共驻共建”活动,不论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都是想着去走走困难户、鳏寡孤独,想着搞搞楼道卫生、小区绿化,没有其他想法。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区开展的“共驻共建”活动,有60%多的共建活动都是带着现金、生活用品走访慰问困难户。究其原因还是区委推进全方位共建力度不够,有些共建单位也没有深刻理解区委实施《意见》的内涵,对活动开展谋划不全面。

三、思考与措施 “共驻共建”活动,是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是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实践活动,必须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提高,并持之以恒开展下去。

(一)提高认识,营造“共驻共建”氛围。驻区单位是开展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开展好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一方面要重点抓好宣传工作,从强化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意识入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共驻共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立“共建美好家园、共育文明之花”的共建思想,使驻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营造“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共建氛围。另一方面要加强沟通。要通过不同层面上的会议,使驻区单位由“局外人”变成“热心人”。同时,还要注重培育典型。培育一批有活力、有特色、有成效的“共驻共建”典型单位,并通过典型引路的方法,引导驻区单位、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建。

(二)围绕需求,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社区党建是“总抓手”,涉及社区建设各个方面,内容很广泛,要抓好这项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找准党建工作与驻区单位共同关心事务的结合点,多做社区单位想做而没有做、不便做或做不到的工作,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和有效性。一是开展方便快捷的服务。在服务中,不应搞面面俱到,而要从驻区单位、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积极开展活动。二是形成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要从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教育入手,与驻区单位密切配合,营造社区良好的人文环境,用先进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社区阵地,逐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三是营造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创建“服务型”社区党组织与维护社区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三)创新载体,激发“共驻共建”活力。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必须立足社区实际,不断创新载体,增强“共驻共建”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其有效性,以达到相互联动的目的。一要搭好奉献载体。党员是社区党建工作的主力军,其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到“共驻共建”活动的成效。随着党员分布情况发生的新变化,党员在社区的活动越来越多,无依托、不规范、盲目性大的状况也越来越突出,这就需要通过组建“党员社区活动小组”、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活动,找出一条有效的管理途径,引导党员自觉奉献在社区。二要完善组织载体。充分发挥区委直管社区的优势,建立健全相应机构,并充分发挥其沟通、协商、议事的作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要抓实活动载体。社区“共驻共建”必须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结对共建活动为依托,通过一系列灵活多样的活动载体来付诸实施,使驻区单位与社区由过去“点上的接触”转变为“面上的结合”。

(四)健全制度,完善“共驻共建”机制。规范社区党建各项工作,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是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治本之策,也是社区党建工作的难点之一。因此,开展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应从制度建设入手,激发社区共建合力,积极推动社区“共驻共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一要明确“共驻共建”双方的责任。要制定社区党建工作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社区党员和驻区单位在社区“共驻共建”活动中的地位和职责,为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活动提供制度保证。二要健全社区党支部相关规章。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建立民主决策制度、社区事务公开制度、公开承诺制度等规章制度,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保持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要实行联考联评制度。要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群众评议与自我评价相统一的原则,在对社区党组织进行全面考核的同时,由居民群众对社区党组织、驻区单位“共驻共建”工作进行评议,要把评议结果作为党建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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