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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保洁协会章程

2020-05-14 12:01:58

 天平镇石炉村保洁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藤县天平镇石炉村保洁协会。

  第二条  本会为从事村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非营利性村级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环境卫生方针政策。为村民提供服务,支持村委会推动本村环境卫生事业不断发展,为建设整洁、文明优美的――现代新农村服务。

  第四条  本会在村民委员会领导和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会住所:天平镇石炉村委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接受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品,收取会员会费,成立保洁协会基金。

  (二)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培训。发布市场信息、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供咨询服务。

  (三)在镇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者下反映环卫行业相关事项,贯彻执行《村级环境卫生公约》并提出有利于发展环境卫生事业的决策和建议方面的意见。与政府举办的相关的听证会及政府决策论证。

  (四)开展与环境卫生有关工作的检查和评优活动。

  (五)服从村委会的领导,推进好整村环卫工作。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会员主要由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退休老教师、退休老干部、退伍老兵、老党员、老长者、个体老板、经济能人组成。

  第八条 会员享有权利

 (一)享有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活动;

 (三)获取资料权;

 (四)对本会工作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第九条 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支持并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真实信息和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本会是村委会辖管的机构,设置会长、副会长、等领导岗位和会计、出纳、保洁员、监督员等岗位人员,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规范保洁工作和财务工作;

 (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聘请保洁员、监督员;

 (五)决定本会的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天平镇石炉村保洁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科学、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天平镇石炉村保洁协会章程》的规定,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条:本会主要管理的经费来源是:

  (一)爱心企业、人士捐赠;

 (二)村民交纳保洁费用;

 (三)村集体经济投入;

 (四)政府扶助;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利息;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本会经费主要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会资产。

  第四条:本会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行政事业会计制度,接受村级财务监督委员和群众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村民公布。

  第五条:本会配备会计人员,负责管理本会资产,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本会在银行设立独立账户。

  第七条:本会的财务开支要坚持节俭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每个季度结束后,本会会计向村委、协会提供上一个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年终时负责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和第二年财务收支计划,完成本会年检所需财务资料。

  第九条:本会每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向村委会及协会汇报并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财务审计。

 天天平镇石炉村保洁协会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村村民委会关于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

 2.加强宣传教育,要求村民不要乱扔、乱倒废物,不要随地吐痰、便溺,不要在公共场地焚烧树叶、垃圾等废弃物,维护村容整洁;

 3.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村民做好道路和厕所卫生、废弃物收运处理和垃圾箱使用保洁等方面工作;

 4.负责依照《村民环境卫生公约》有关规定,对不履行义务的家庭或个人进行劝导、教育;

 5.负责完成村党支部、村委会和上级交办的其它环境卫生工作任务。

 天平镇石炉村保洁协会人员岗位职责

 会  长:覃国庆  主管协会全面工作,分管    村环境卫生工作。

  副会长:林业懋  协助会长分管      环境卫生工作。

  胡春红  协助会长分管      环境卫生工作。

  林  献 协助会长分管      环境卫生工作。

  会  计:林  献(兼) 负责协会的记账工作。

  出  纳:林业懋(兼) 负责协会的资金收支工作。

  保洁员:陈作焕  林远清  周元寿  李健原  韦成焕 何昭福 吴少健  吴超成  陈凤兰  陈孙业  覃径德  彭信宗  覃壮华 邓裕泽   邓裕燕  何标瑞  陈荣健  杨金玲  何永瑞  何桂全  何庆洁   陈作瓦   关植进  韦叶珍 韦立辉

        负责全村保洁工作,保持全村环境清洁卫生。

  监督员:邓**柱  邓裕存  何昭恒  韦荫裕  陈立文

 何裕光  林进宏  关云平  黄庆全  覃轩廉

 负责全村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工作。

       

       

  天平镇石炉村保洁协会保洁员工作标准

 1.仪容端正,着装整齐,服从协会工作安排、调度。

  2.负责收集农户垃圾,协助做好垃圾外运工作。在规定的岗位、路段和所负责的范围内,积极主动收集和清运垃圾。

  3.负责村主要路段、地段的清扫保洁工作。要保持所负责范围内的村级道路、公共场所、房前屋后没有零星、散放垃圾和裸露的人畜粪便等。

  4.及时纠正责任区内乱丢乱堆垃圾行为。

  5.积极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好处及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把垃圾投放到垃圾池、垃圾桶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垃圾。

  6.积极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其他卫生工作,在收集清运垃圾的过程中,保洁员要穿工作服,遵守交通规则和注意人身安全。

  7.加强对垃圾清运车辆、工具的保管和保养,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工具。

  8.负责收集村民群众对村庄环卫及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保洁协会反馈、报告。

  9.如上级组织检查评分发现所包地段的卫生出现漏洞或不合格,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保洁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减工作补贴。

 天平镇石炉村保洁协会监督员工作标准

 1.监督、指导保洁员工作,对所包地段的卫生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

  2.监督、检查各所包地段的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

  3.如出现乱扔垃圾、乱倒垃圾、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要及时制止,并及时汇报。

  4.负责对各自所包地段进行重点检查,每天两次即上、下午各一次,如发现有卫生问题及时与保洁员联系,要求保洁员重新清理。

  5.每天对卫生检查完毕之后,要向村保洁协会汇报卫生检查工作情况,反映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6.如上级组织检查评分发现所包地段的卫生出现漏洞或不合格,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监督员进行批评教育,扣减工作补贴。

 天平镇石炉村卫生文明户评比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破坏环境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房前屋后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保持清洁,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和废旧电池、灯管、建筑垃圾、玻璃、金属废弃物等一切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所有垃圾定时定点放进垃圾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天平镇石炉村环境卫生温馨提示

 1.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2.环境卫生,从我做起。

  3.少一份垃圾,多一份干净。

  4.保持环境卫生,共建美丽石炉!

 5.环卫工作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6.门前要三包,庭院勤清扫。

  7.随地吐痰,人见人烦。

  8.乱吐乱扔污染的不仅是环境,还有我们的眼睛

 和心灵!

 9.要想生活好,洁净离不了。

  10.石炉是我家,卫生靠大家。

  11.身体要健康,环境不能脏。

  12.房前屋后是我家,环境卫生我来抓。

  13.维护卫生光荣,乱扔垃圾可耻。

  14.门前脏乱差,没人去他家。

  15.定时投放,垃圾入桶。

  16.要想心情好,卫生先搞好。

  17.美丽石炉是我家,农村不比城里差。

  18.为小家,为大家,搞好卫生人人夸。

  19.建设清洁乡村,提高幸福指数。

  20.邻里和睦心情舒畅,庭院整洁身体健康。

  21.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22.村庄有规划,环境美如画,生活传佳话。

 天平镇石炉村村民环境卫生公约

 为建设美丽――,建成小康社会,增强群众卫生意识,进一步搞好环境卫生工作,预防疾病,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特制定本环境卫生公约。

  一、做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张贴、不乱挂晒衣服、不乱堆放杂物,保持环境整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遵守公共卫生规则。

  二、搞好房前屋后种树、种花、种草,绿化、美化家园。

  三、做好田间生产环境卫生,田园垃圾、粪坑要加盖。

  四、定期喷洒和投放灭“四害”药物,做好灭“四害”工作,把“四害”密度降到最低点。

  五、妥善处理防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正确认识疫情和疾病的危害,发现疫情或可疑病例要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六、以讲卫生为荣,破坏环境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七、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保持清洁,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八、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和废旧电池、灯管、建筑垃圾、玻璃、金属废弃物等一切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所有垃圾定时定点放进垃圾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九、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天平镇石炉村全体村民

 天平镇石炉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文明公民

 1.说话和气、亲切,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等文明礼貌用语,不说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嬉闹、大声喧哗。

  2.仪表庄重,文雅大方,不轻浮,不粗鲁;穿着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裸露脊背。

  3.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起哄,遵守交通规则,不乱停车辆,不乱穿马路,不逆行骑车。

  4.不参与黄、赌、毒、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不酗酒、铺张浪费。

  5.保护自然环境,不捕杀、食用野生动物。

  二、社会治安

  6.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未成年人犯罪,家长要负责。

  7.严禁扰乱公共秩序,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秩序,不得打骂师生。

      8.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游手好闲,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

     9.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藏匿赃物。 

      10.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11.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12.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到他人家中无理取闹。

 13.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要切实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14.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不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处理问题。

  15.不卖淫嫖娼或者提供嫖娼场所,不制造和贩卖迷信物品,严禁巫婆神汉造谣生事,骗人钱财。

  16.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敢于同乱砍滥伐行为作斗争。

  17.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马。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三、消防安全

      18.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19.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户内、公共场所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20.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21.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四、村风民俗

      22.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3.村里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24.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装神弄鬼,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25.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26.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27.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要求其作出检讨,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邻里关系

      28.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9.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0.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不得非法越级上访。

     六、婚姻家庭

      3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3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3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35.父母应履行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七、土地管理

 36.村辖区内的一切土地,如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国有土地除外,均属集体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使用或出让、出卖。

  37.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

  38.不随意乱抢、乱占宅基地,违者给予经济处罚,违法乱建者予以拆除。新建房屋一定要经过上级部门审批。

  八、村民义务

 39.适龄男、女青年要积极报名应征参军。

  40.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建设,自觉搞好家庭内外环境卫生,住宅前后环境美化,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无粪土乱堆、柴草乱垛、禽畜乱跑、污水乱流、垃圾乱倒和厕所、禽畜圈舍乱建等现象。

  41.村民应主动参加村党支部、村委组织的各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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