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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乡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方案

2020-12-21 20:26:04

 2011年**乡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法轮功”等邪教练习者防范和处理的部署,夺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全面胜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当前,我们党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胜利,我们必须锲而不舍,迅速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时间精力,做好“法轮功”练习者尤其是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攻坚工作,夺取斗争的全面胜利。要从巩固国家政权的需要、开展国际对敌斗争的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需要、解除长期疲劳战术和被动监控的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要求

 对“法轮功”练习者尤其是顽固分子通过全方位的教育转化工作,使他们真正认识到邪教的险恶用心,认识到邪教的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让他们从思想上完全脱离邪教,真正消除他们出现反复的思想隐患,铲除邪教非法活动反弹的基础。教育转化好的人员必须达到五项标准:一是不再盲目练习,不再参加非法活动;二是交出所有书籍、资料和练功物品;三是在公开场合揭批邪教本质和危害,控诉邪教的罪行恶迹,表明与邪教组织彻底决裂的态度;四是主动交待邪教组织活动方式和联络人员,揭发幕后组织、策划者;五是积极协助做好其他未转化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三、分步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月—3月,宣传发动。召开工作会议,反对“法轮功”等各类邪教的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层层宣传发动。组织好《反对邪教、崇尚科学》宣传挂图的观看活动,对处理“法轮功”问题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同时努力完成省委610办下达的宣传挂图、光盘和书籍等宣传资料的发行工作。

  第二阶段:4月—7月,摸底培训。各村、各单位统一按照县委610办的要求,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摸底,把确实已转化的、基本转化不稳定的、口服心不服有反复的、中毒很深执迷不悟的、继续进行非法活动的职业化邪教骨干分子、表面已经转化但实际是隐藏下来的“法轮功”人员等6种不同的工作对象的底数摸清并一一登记造册,并对“法轮功”工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月要对“法轮功”练习者排查摸底一次,填好表格,由乡综治办汇总后上报县委610办。在排查摸底过程中要注意方法,既要考虑已转化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的心理情绪,又不能草率从事,使有些顽固分子漏网。要求方法得当,划类准确。同时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科学素养好、帮教能力强、促转效果佳的骨干队伍。

  第三阶段:7月—11月,具体帮教。根据摸底的情况,区分不同类型进行不同的帮教形式,对通过检验证明已转化的,不再实施任何形式的帮教,把他们与普通群众一样加强正常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基本转化不稳定的要不策略地引导他们加强学习,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促使其彻底与李洪志划清界限;对口服心不服有反复的要加强思想教育,及时引导他们认清李洪志的本来面目,使他们彻底醒悟;对中毒很深,仍执迷不悟的、继续进行非法活动的职业化邪教骨干、表面已经转化但实际是隐藏下来的“法轮功”人员这三种类型的人员,要作为我们这次活动的主要对象,采取有效形式对其开展帮教转化工作,并分期分批送市法制教育学习基地帮教。对转化后又出现反复的“法轮功”人员继续办班帮教,特别顽固的,要送劳教场所进行强制帮教。

  第四阶段:12月,总结检查。总结交流经验,检查开展邪教警示教育的效果和问题,分析形势,部署今后的工作。

  四、强化工作措施

 (一)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站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高度来参与这次活动,“法轮功”顽固分子所在的村和单位的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亲自挂帅,组织有生力量千方百计进行重点突破。主管部门要责无旁贷地派出精干力量参与教育转化工作,纪检、组织、宣传、公安、教育、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真正形成强大的帮教合力。

  (二)要实行帮教责任制。有关村组和单位要按照“一名顽固分子、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帮教小组、一套帮教措施、一包到底直至转化”的防范工作制度,开展卓有成效的教育转化工作。

  (三)办班方式要因对象而异,形式多样。在组织“法轮功”顽固分子办学习班中可采取以战线相对集中、以村组单位集中、以区域地块集中、以个人为单位等多种形式进行,总的原则是哪种形式教育效果好就采用哪种形式,但必须杜绝弄虚作假,防止个别单位以集中办班为由进行串联在而放弃教育,更不能采用以监控代教,以看管代教的方法。

  (四)切实总结以往经验,借鉴有效方法。在开展教育转化工作中应总结过去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采取宣传教育、重点教育、日常教育、对口教育、驻点教育、治疗教育、特殊教育等方式多管齐下,发挥综合效应。同时,要注意把教育转化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转化与防范监控结合起来,把教育转化与惩治处罚结合起来,达到最终的教育效果目的。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厌战情绪,真正把深入做好“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防范处理工作由党委负责、书记挂帅、第一把手就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乡里成立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小组,由乡党委委员李**任组长,副乡长陈**任副组长,成员由黄**、吴**、侯**、****和各村委或单位负责人组成。要求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实实在在开展工作。

  按县委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华山乡610办。李**任办公室主任,陈**、黄**为专干。具体负责反邪教工作。

  (二)要建立一支由领导负责的稳定的教育转化干部队伍。各村各单位要精心挑选,通过培训,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科学素养好、帮教能力强的骨干队伍,要提高帮教骨干的科学理论水平、政策水平,要组织学习有关知识,指导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找准症结,对症下药。

  (三)严格执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各村和单位的一把手都要亲临前沿阵地,凡属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致使出现“法轮功”顽固分子未得到有效防范处理,造成到市赴省进京聚众滋事、公开修炼“法轮功”、秘密聚集串联、传播散发所谓“经文”、“法轮功”宣传资料,甚至出现自爆自焚等极端行为现象的,除认真执行市县有关处罚决定外,还要视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的处分。

 **乡综治办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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