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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

2020-06-23 17:40:22

  

 *******公安局

 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

 全省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积极会同县环保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集中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我局联合县环保局共同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治安大队长县环保局监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全面统筹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情况掌握、重大行动部署等工作。2016年8月8日,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高环发﹝2016﹞17号文件,文件要求各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坚决排查整治行业潜规则下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危险废物污染事件的频发的势头。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专项领导小组组织全县相关单位开展了宣传发动活动,并积极做好行动前的准备工作。首先对辖区企业特别是化工、重金属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状况,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与利用、贮存、处置方式,与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签订的处置协议(合同)等,逐一摸底登记。二是拉网检查。对企业危险废物转移、利用、处置流向进行归类汇总,列出清单,并逐一与利用、处置企业留存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第

 4联单进行对照核查。

  三、深入调查摸排,严厉打击

   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和县环保部门坚持“一盘棋”思想,全面启动了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大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联合排查整治力度,并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切实形成排查整治合力。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16人次;截止9月18日,我县共检查危废产生、经营单位35家,其中: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1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家;有色金属、冶炼业2家;医药行业16家;其他行业14家。行动中,对被检查单位全部按照《全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逐一填写专项执法检查表,并完善单位相关台账。

  此次专项行动中,检查组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线索。一是充分利用“12369”、“110”举报热线,受理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违规行为的群众举报。二是网安部门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现网络上的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下一步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对县环保局移送案件的侦办力度,凡构成移送条件的,县环保局将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和《全省环境保护部门调查与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工作程序》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食药环侦(治安)部门依法处理,县环保局将为案件侦办工作提供充分的环保技术支持。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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