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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2020-04-27 14:48:48

   

 市民政局开展平安建设暨

 “平安文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平安**”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民政局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12月底,在全系统开展平安建设暨“平安文化年”活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五城建设”总目标,突出“平安文化”的引领作用,把平安建设作为贯穿全年始终的主题和载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创新发展,引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不断增强平安意识,牢固树立平安理念,熟悉掌握平安知识,自觉养成平安行为,着力建设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平安和谐幸福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总体目标

 (一)活动主题

 此项活动以“所思、所想、所盼”为主题。

 1、“所思”就是要充分发挥民政干部职工的主人翁精神。着力在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等方面,搭建载体,开展富有特色的创建活动,通过加强平安建设和开展“平安文化年”活动,引导激发民众关注平安,参与平安,维护平安,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投身于平安建设。

 2、“所想”就是要充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平安建设的现实红利。

 通过开展平安建设及“平安文化年”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使人民群众生活舒适、安居乐业,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社会平安稳定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3、“所盼”就是要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的美好愿景。打造具有广泛民众认同感,符合民族精神和民族品格,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共同期盼和不懈追求的实实在在的平安。

 (二)总体目标

 找准平安文化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解放思想、创新实践,用先进文化引领和丰**安建设。力争通过开展平安建设暨“平安文化年”活动,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创新社区和社会组织管理机制,落实“平安边界”创建任务,推动平安建设在民政系统“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营造守法诚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平安氛围,促进民政事业依法有序、和谐稳定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

 1、打造重性精神病人的“流动病房”。按照省卫生厅、省综治办等10部门《黑龙江省重性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黑卫疾发[2013]235号文件)和市卫生局、市委综治办等17部门《建立****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卫联发[2013]24号文件)要求,把重性精神病人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家庭困难的重性精神病人全部纳入低保,实现有药可吃。符合收治条件的重性精神病人全部进行收治,实现有病可治。(责任科室或单位:福善科、精神病院、低保局)

 2、打造留守流动儿童的“家庭乐园”。按照市民政局、市委综治办等10部门《*市“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流浪未成年人教育整治和源头防治,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建立“七彩小屋”、“留守流动儿童家园”、“四点钟课堂”,在全市开展服务未成年人“五进一助”社区实践活动,重点解决留守流动儿童课外教育和安全问题。

 3、打造老年人、孤残儿童和流浪乞讨人员的“福利家园”。 依据《老年权益保障法》,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指导、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在落实好孤儿保障政策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三级儿童保障网络建设,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加大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积极引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保障其人身安全。

 (二)探索社区和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创新

 1、继续探索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围绕街道办事处错位、社区居委会越位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缺位的问题,继续推进社区体制改革,以社区服务网格为基础,通过合并、撤销等方法合理规划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布局,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体系架构。理顺明确社区职能定位,坚持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居民自治,逐步减少社区行政化色彩,还社区服务居民、服务社会的本来面目,最大限度实现群众的事情交给群众解决。改革社区建设投入方式,在软硬件建设上实现突破。构建多网合一的社区服务模式,抓好达标社区和精品社区的形象提升工程和信息化改造工程,满足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

 2、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的社会协同作用。以产业化理念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研究试行依法直接登记,对社会组织登记敞开大门,对一时难以实现直接登记的组织,采取登记备案双轨制。让社会组织浮出水面,培育完善社会组织自治制度,通过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让其为我所用。以社会化理念研究“政社分开”

 改革,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能转变到登记管理机关主管的轨道上来,建立社会组织人才数据库和法人数据库信息共享系统。以市场化理念调动社会组织积极性,认真研究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具体措施,把可不由政府直接承担的职能转移到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政府资助、政府奖励等措施上来。对宣传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的社会组织,在扶持的同时做好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危害社会政治稳定事件。

 (三)提升平安建设创建能力

 1、创建“平安社区”。建立服务功能多元统一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行“多网合一、一网多格、一格多员、同格同责、同奖同罚”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健全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生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选民参选率达到80%以上。围绕提升全社会平安文化理念,组织开展送平安进社区活动,有效释放平安文化正能量。

 2、创建“平安边界”。按照省民政厅、省综治办印发的《2014年度全省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标准和方法步骤,认真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维护边界地区稳定、县级界线界桩更换等工作,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及时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

 3、创建“平安医院”。神经精神病医院应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及医患矛盾排查调解机制,提高治安防范控制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问题,医院员工、住院患者在医院活动有安全感,公众对医院管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创建“平安医院”。

  (四)广泛宣传普及“平安文化”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思路,充分利用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并深入社区、主要街区及公园、休闲场所等人员集中地域,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形式,打造以平安元素为主要基调的平安文化主题宣传阵地,宣传治安、交通、消防、禁毒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强化平安意识、树立平安理念,营造活动氛围。要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消防日”、“综治宣传月”等和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摆放宣传版面、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平安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全社会普及平安知识、传播平安文化、弘扬平安精神。可结合各自的业务工作性质,组织平安讲座、平安知识竞赛、平安创建演讲比赛、平安摄影书画展、平安创建征文评选、平安先进人物事迹宣讲等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平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深对平安建设和平安文化的理解,逐步形成思想共识,主动参与平安创建,主动维护大局稳定,形成全局上下共创平安的良好局面。

 (五)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活动主题,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切实抓好安全工作,确保饮食卫生、生活用水、办公用电安全和交通安全,重点做好公共服务机构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仓库、财务等重点部位防盗管理工作;抓好防涝、防灾保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抓好干部职工及公共服务机构内服务对象的安全管理。(责任科室或单位:局机关服务中心牵头,各科室、各单位共同参与)

 四、阶段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市局印发活动实施方案,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部署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5月上旬至2014年11月30日)。按照工作任务及有关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狠抓落实,精心设计创建主题,广泛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积极营造平安建设氛围,不断深化平安建设。要围绕“平安文化年”,面向全社会普及平安知识、传播平安文化、弘扬平安精神,组织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平安文化”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参与平安文化理论研究,推进平安文化建设不断深入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将开展活动的经验、不足进行深度总结,并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活动的整体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整合资源

 各科室、各单位要在局党委领导下,将平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将平安建设和平安文化年活动与业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院校、研究机构、文艺团体的合作,把平安文化与企业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民俗文化、节庆文化等结合起来,合力提升平安文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推动平安文化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二)改进作风,扎实推进

 要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定期入户上门送政策、查民情、送温暖。要因地制宜,厉行节约,既要保障一定的经费,又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好的成果和效果,努力形成平安建设的良性运行机制,扎扎实实地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建章立制,督导检查

 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强协调联系,及时掌握情况,搞好分类指导,完善活动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以平安建设氛围是否浓厚,群众认知度是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是否增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否有所提升为基本条件,加大指导协调工作力度,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于工作流于形式、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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