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领导讲话 > 党会报告 / 正文

XX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20-05-11 22:01:10

 XX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根据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X办〔2019〕XX号)和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XX)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基准年为2017年,近期目标为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一、治理目标及思路 我县自2015年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以来,通过实施“节、引、蓄、调、管”等综合措施,截止2017年底,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0万立方米,占治理任务(540万立方米)的7.4%。

 治理范围:全县地下水一般超采区。

 治理目标:到2022年,全县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500万立方米,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城镇地下水位全面回升,浅层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深层地下水开采量大幅压减。到2035年,逐步填补地下水亏空水量,全面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治理思路:按照“节水优先、少采多补、区分施策”的工作思路,重点推进“节、引、调、补、蓄、管”六大行动,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二、重大举措 (一)“节”,即推进全社会节水行动 1.强化节水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我县县情、水情,研究制定节水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细化实化节水宣传教育的内容、方法、形式。(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以下不再列出) 2.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措施,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发展喷微灌、高标准管灌等1.5万亩。到2022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约69.96万立方米。(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加快工业节水减排。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到2022年,工业用水重复率力争达到8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到11.8立方米以下,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努力实现工业用水负增长。(牵头部门:县发改局;配合部门:县水利局) 4.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将节水落实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牵头部门:县住建局;配合部门:县水利局) 5.增加非常规水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进雨水收集利用。加强人工增雨(雪)工作,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牵头部门:县住建局;配合部门: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气象局) 6.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水质。到2021年,城镇污水收集率提高到98%,县污水处理厂逐步执行地表水类IV类排放标准。再生水利用增加到1.5万立方米。(牵头部门:县住建局;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 (二)“引”,即推进外调水引足用好行动 7.扩大企业引江水范围。目前工业区现有供水管网已基本覆盖,推进企业纳入集中供水系统,扩大引江水供水范围,增加江水消纳量,到2020年底前,实现应供尽供。(牵头部门:县水利局) (三)“调”,即推进种植结构调整行动 8.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在地表水无法覆盖的深井灌区和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推进适水种植和量水生产,减少小麦等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扩大低耗水作物和耐旱药材林果等种植面积。(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 (四)“补”,即推进河库清洁补水行动 9.开展河库综合治理。推进河库清洁行动,完成河道内垃圾,障碍物违章建筑清理任务,以乡(镇)为单元逐河编制具体方案。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入河排污总量控制,提高河库水质标准。支持城镇周边和重点河段开展生态景观综合治理。(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10.加强水资源统筹调度。在管辖权限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水量调度计划,制定和实施外调水、当地地表水年度用水计划,统筹不同水源、不同区域、不同用户,逐步实现外调水和当地水合理配置、统一管理、科学调度、实时监控。(牵头部门:县水利局) (五)“蓄”,即推进河库塘蓄水行动,增强河库塘蓄水能力 11.增强河库水系连通。充分利用山区中小型水库、灌溉渠道、引水管道等工程,开展河库水系连通,改善地区之间水量不平衡条件,提高向缺水地区和河库湿地等生态目标补水能力,优化水资源的配置任务。(牵头部门:县水利局) 12.建设平原蓄水坑塘。大力支持平原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小型蓄水工程,有效增加调蓄能力。加强水源涵养保护,大力推进水源涵养区建设,有效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增加水源涵养量。(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13.补齐水利工程短板。2022年前加快槐河、泲河流域治理,加强防洪预报预警和水文测报系统建设,全面提升防洪保安能力。(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管”,即推进地下水严格管控行动,管住管好地下水开采 14.严格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加强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把取水许可关口,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对超计划用水的自备井取水户加倍征收水资源税,对公共供水的工业企业和城镇用水户实行差别水价、累进水价和阶梯水价制度,对超限额的农业灌溉用水征收水资源税。(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15.依法关停城镇自备水源井。加快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扩大管网覆盖范围,确保2019年底前受水区城镇用水全部实现地下水与引江水替换,全部关停南水北调受水区县城自备井。到2022年,通过水源替换、关停自备井,压减地下水超采量500万立方米。(牵头部门:县水利局) 16.有序关停农村灌溉机井。在旱作雨养,非农作物替代农作物项目区和地表水源覆盖区,对农村灌溉机井实施填埋,或采取切断电源、拆除设备、加强井盖等措施进行封存。未经水利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新打机井,已打机井申请用电必须提供水利主管部门盖章签字的批准文件,对于违规新打的机井,电力局不得提供正规电源。对违法打井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违规供电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严格处罚,对违法打井行为监管部门和违规供电行为监管部门予以追责问责。(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17.健全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城市和工业用水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农村地区暂不具备安装条件的,要通过“以电折水”实现用水计量。2019年底前,年取水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非农业生产用机井,必需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谋划建设河湖水网和地下水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超采治理目标可监控、易考核。(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18.深化水资源税和水权水价改革。完善差别化水资源税税额标准,大幅提高地下水税额标准,适当降低地表水税额标准。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制定农业水权交易细则,落实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工业用水差别价格政策,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 19建立引足用好外调水的政策体系。按照国家确定的引江水政策,制定引足用好引江水的奖励政策,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确保引江水足量利用。(牵头部门:县财政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 20.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贯彻落实《XX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规章条例,修订完善我县涉水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水利执法体制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牵头部门: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 三、资金筹措 初步估算,2018年-2022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投资共1.2亿。按现行投资政策和渠道,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是县地下水超采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对本行政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实处。县水利局是总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明确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二)逐级分解任务。2019年11月底前,相关乡镇政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

 (三)加大投资力度。县有关部门要争取省市级最大支持,各乡镇政府要加大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

 (四)规范建设管理。项目中建设实行“县申报、市审批、省备案”制度,依法必须招标和政府采购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五)严格考核奖惩。县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负责年度实施项目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对压采措施不落实,压采目标未完成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六)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中央,省、市县的治理政策,治理措施和治理成效。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布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正确激励,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XX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范围表    2.2018-2022年压采任务目标表    3.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措施表    4.XX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表5.2018-2022年压采任务分解表

 

Tags: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