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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脱贫攻坚考评标准及行业部门政策要点及访谈提纲
2020-08-27 23:20:30 ℃**县脱贫攻坚考评标准及行业部门
政 策 要 点 及 访 谈 提 纲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 目
录 (各项政策经行业部门核对)
一、基本情况...........................................................................(1) 二、脱贫攻坚名词解释.............................................................(1) 三、贫困退出考核评估标准......................................................(4) 1.贫困户脱贫5项指标.............................................................(4) 2.贫困村出列7项指标...........................................................(4) 3.贫困乡镇退出5项指标.........................................................(5) 4.新增脱贫巩固“20条”要求..........................(6) 四、扶贫开发成效考核............................................................(11) 1.减贫成效................................................................................(11) 2.精准识别和退出.....................................................................(11) 3.精准帮扶.................................................................................(11) 4.扶贫资金................................................................................(12) 5.约束机制................................................................................(12) 五、行业部门政策要点...........................................................(12) 1.易地扶贫搬迁........................................................................(12) 2.农村危房改造........................................................................(16) 3.就学保障................................................................................(17) 4.社会保障兜底........................................................................(20) 5.医疗保障................................................................................(23) 6.养老保障................................................................................(26) 7.就业扶贫..............................................................................(28) 8.产业扶贫..............................................................................(30) 9.生态扶贫..............................................................................(31) 10.水利扶贫............................................................................(32) 11.扶贫小额信贷....................................................................(33) 六、县级相关政策..................................................................(34) 1.产业发展扶持.......................................................................(34) 2.农村危房改造........................................................................(35) 3.教育扶贫.................................................................................(36) 4.边民互市.................................................................................(37) 5.扶贫项目管理政策..................................................................(37) 6.扶贫资金管理政策..................................................................(38)七、2019年贫困退出州级核查干部座谈访谈提纲..................(38) 1.县级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8) 2.行业部门...................................................................................(43) 3.乡、村干部...............................................................................(45) 4.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47) 5.贫困户结对帮扶人....................................................................(48)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3个贫困乡镇(南溪镇、瑶山乡、莲花滩乡),20个贫困村(即:南溪镇安家河村、大南溪村、龙堡村,瑶山乡八角村、牛塘村、太阳寨村、梁子村,桥头乡老街子村、老汪山村、竹林寨村、中寨村、东瓜岭村、下湾子村、桥头村,莲花滩乡中岭岗村、石板寨村、地古白村、嘎马村、干龙井村,老范寨乡斑鸠河村。其中,南溪镇安家河村、龙堡村,瑶山乡八角村、牛塘村,桥头乡东瓜岭村、下湾子村为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634人。截至2018年末,已脱贫退出2个乡镇(莲花滩乡、南溪镇),脱贫出列12个贫困村(南溪镇大南溪村、安家河村,莲花滩乡中岭岗村、地古白村、嘎马村、干龙井村、石板寨村,瑶山乡梁子村、太阳寨村,桥头乡老街子村、老汪山村,老范寨乡斑鸠河村),脱贫11894人(其中,莲花滩乡3435人,瑶山乡4194人,南溪镇2073人,桥头乡1566人,老范寨乡626人),全县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初的30.70%下降至2018年底的5.75%。
2019年计划8个贫困村(瑶山乡牛塘村、八角村,桥头乡桥头村、东瓜岭村、下湾子村,中寨村、竹林寨村、南溪镇龙堡村)出列、739户2708人人(桥头乡1305人、瑶山乡1278人、南溪镇90人、莲花滩乡32人、老范寨乡3人)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由5.7%下降至0.07%。
2020年计划32人。
二、脱贫攻坚名词解释 1. “两不愁、三保障”:
综合起来看就是,到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五个一批”,多措并举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村全部出列,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2. 基本方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3. 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4. 六清:贫困对象家底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投入产出清、帮扶责任清、脱贫时序清。
5. 五个一批(中央脱贫举措):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6. 七个一批(**县结合实际制定的脱贫举措):发展产业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教育发展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引导就业创业脱贫一批、边民互市脱贫一批。
7. 七个强化: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强化东西协作、强化社会合力、强化基层活力、强化任务落实。
8. “五级书记”:省委书记、州委书记、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村总支书记(第一书记) 9. 五项经验: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
10. 五查五看:查收入、看家庭收入的稳定性;查住房,看居民住房的安全稳固性;查财产、看贫富程度;查家庭成员结构、看家庭负担;查生产生活条件、看基本生产生活状况。
11. 三评四定:内部评议、村(组)党员评议、村(组)民会评议;村委会初定、村民代表议定、乡(镇)审定、县确定。
12. 三率一度: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漏评率低于2%、错退率低于2%、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13. 红河州脱贫攻坚工作思路:重大项目带动、特色产业富民、长短结合、龙头带动、务实脱贫。
14. 脱贫攻坚责任机制: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15. 红河州脱贫攻坚五个责任清单:县市党政主要领导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州级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州级领导挂钩脱贫攻坚责任清单、扶贫工作队员责任清单、乡镇包干责任清单。
16. **县脱贫攻坚六个责任清单:县级领导挂钩乡(镇)村脱贫攻坚责任清单、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脱贫攻坚责任清单、乡镇包干脱贫攻坚责任清单、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脱贫攻坚责任清单、行业主管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清单、“挂包帮扶”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清单。
17. 乡镇“七个包干”:包贫困对象识别精准、包贫困退出真实可靠、包产业到户精准施策、包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包项目实施善始善终、包革除陋习具体实在、包工作队员考勤管理。
18.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切块到县四项责任: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个到县。
三、贫困退出考核评估标准 (一)贫困户脱贫5项指标。
1. 人均纯收入。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
2. 住房安全。住房遮风避雨,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
3. 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
4. 基本医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
5. 饮水安全。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达到规定标准。
(二)贫困村出列7项指标。
1. 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低于3%。
2. 交通。建制村到乡镇或县城通硬化道路,且危险路段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电力。通动力电。
4. 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达到99%以上。
5. 网络宽带。网络宽带覆盖到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
6. 医疗设施。有标准化卫生室。村卫生室标准:一是每个建制村建有村卫生室并达到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建制村可不设村卫生室);二是建制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以上(含),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三是至少有1名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7. 活动场所。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
(三)贫困乡镇退出5项指标。
1. 贫困发生率。贫困乡(镇)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 达“四通一保障”目标,即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饮水有保障。通路,即县城到乡(镇)通硬化道路,乡(镇)所辖行政村通砼(弹石)路、自然村通机动车路;通电,即乡(镇)有35KV变电站及其所辖行政村通10千伏动力电、自然村通三项动力电;通广播电视,即乡(镇)所辖自然村至少有一种广播电视覆盖方式,覆盖率达99%(含99%)以上;通网络宽带,即所辖行政村及其所在地学校、医院光纤网络全覆盖;全乡(镇)饮水有保障,即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达到规定标准。
3. 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精准到户。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带动、人畜饮水、教育帮扶、资产收益、就业培训、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金融扶持和生态扶持、低保兜底等项目、资金至少有一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扶持,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百分之百覆盖。
4. 卫生院建设。一是每个行政乡镇至少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是设有床位10张以上(县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可不设床位);三是注册全科医生或者执业医师不低于1名;四是建筑面积。20张床位及以下,建筑面积达到300-1100平方米;21-99张床位,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0平方米;100张床位及以上,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5平方米。五是设备设施配置。至少有急诊抢救箱、氧气瓶、切开缝合包、心电图机、生化仪、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离心机、显微镜、B超、抢救床、观察床、诊查床、妇科检查床、新生儿体重计、担架车、高压灭菌等与业务需求相适应的设备。中心卫生院配有救护车。六是科室设置。至少设有全科医疗科、内(儿)科、中医科、门急诊(抢救)室、计划生育等临床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等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
5. 控辍保学。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四)新增脱贫巩固“20条”要求。
为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要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新修订完善的贫困退出机制中,提出20条巩固要求。
1. 贫困人口。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责任主体:扶贫部门) 以2010年扶贫标准不变价2300元计算(2017年可变价为3200元,2018年可变价为3500元,2019年为3750元),确保收入有稳定性、持续性项目支撑。
2.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责任主体:统计部门)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家庭常住人口 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228元,增长6.5%。我县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446元,增长9.8%。
3. 饮水安全。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稳定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主体:水利部门) 4. 住房安全。4类重点对象100%完成危房改造,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责任主体:住建部门) 5. 产业扶贫。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劳动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责任主体:农科部门) 6. 就业扶贫。加强技能培训,加大转移就业力度,多种形式开发公益岗位,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责任主体:人社部门) 7. 教育扶贫。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责任主体:教育部门) 8. 健康扶贫。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责任主体:卫健部门) 9. 生态扶贫。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优先选聘为生态护林员、草管员,加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力度,推进贫困地区低产低效林提质增效工程,深化贫困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责任主体:林草部门) 10. 交通扶贫。乡 (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责任主体:交通部门)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标准:建制村常住人口数量达 100人以上;已通公路,并验收合格;农村客运线路途经的路段单车隧道净高不小于 3.5米;农村客运线路途经的桥梁技术状况为《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规定的一、二、三类桥梁;农村客运线路途经的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 4.5米,并按规定要求设置错车道;农村客运线路途经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重要路段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完善公路安全设施;硬化路面;线路长、成本高、客车平均实载率达不到50%的农村客运线路,无法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可持续运营的,地方财政建立补贴机制,维持农村客运可持续运营;通过《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审核。
11. 电力扶贫。95%以上农户有生活用电,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实施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大电网延伸覆盖至全部县城。(责任主体:电力部门) 12. 网络扶贫。实现90%以上建制村通宽带网络。(责任主体:工信部门) 13. 公共设施。建制村建有党员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必要的公共活动场所。(责任主体:组织部门) 14. 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原则,做好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确保进城入镇安置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责任主体:发改部门) 15. 农村低保。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符合条件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收入稳定超过脱贫标准。(责任主体:民政部门) 16. 养老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责任主体:人社部门) 17. 集体经济。鼓励具备条件的村集体,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责任主体:扶贫部门) 18. 人居环境。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达到1档标准以上。(责任主体:住建部门) 主要有8项指标:
(1)有指定的垃圾堆放设施,禁止垃圾乱扔乱放。
(2)人畜实现分离,禁止人畜混居。
(3)有户厕或公厕,满足如厕需求。
(4)畜禽粪污入坑,禁止随意排放。
(5)房前屋后沟渠水塘全面清理,村庄无黑臭污水。
(6)物件柴草码放整齐,无残垣断壁。
(7)有清扫保洁制度,村庄干净整洁。
(8)有维护村庄卫生环境的村规民约。
19. 精准帮扶。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户全覆盖,贫困户至少享有1项帮扶措施并取得实效。(责任主体:扶贫部门) 20. 守边固边。全面落实边民补助、住房保障等守边固边政策,改善抵边一线乡村交通、饮水等条件,启动实施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攻坚计划,加快推进边境村镇宽带网络建设。(责任主体:民宗部门) 四、扶贫开发成效考核 (一)减贫成效。
1. 完成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任务。
2. 人均可支配收入。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要达到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二)精准识别和退出。
严格落实全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确保错评率、漏评率、错退率低于2%。(注:2018年国家将返贫率纳入扶贫成效考核;必须执行“两评议、两公示、一公告、一比对”贫困识别、退出程序,加大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公示公告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三)精准帮扶。
1. 考核帮扶对象对党委政府帮扶措施、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注:针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各地必须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摸清不满意的群众、不满意的内容、对帮扶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2. 根据贫困退出的任务总量、措施需求、见效周期,制定贫困乡退出、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规划和分年度计划。
3. 严肃查处、坚决杜绝出现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的问题。
4. 每个贫困村有县以上派驻的扶贫工作队,每个贫困户有帮扶责任人。
(四)扶贫资金。
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按规定时间拨付资金,当年财政扶贫资金基本无结余结转,严肃查处、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和规定的问题。
(五)约束机制。
1. 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
2. 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应到贫困村驻点调研,深入贫困村组,了解贫困群众的所难所需所急,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3. 建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和贫困村薄弱环节,分析内外部资源条件,确定因人因户精准帮扶措施,锁定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需求,形成贫困项目需求和贫困村项目清单,结合已有各类规划,将与脱贫密切相关项目一并纳入项目库。
4. 县级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运行、廉政情况负全责。县(市、区)、乡、村三级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完整、真实,资金安排、项目建设、受益对象等情况全面公开,对贪污、挤占、挪用、冒领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处理。
五、行业部门政策要点 【易地扶贫搬迁】 (一)精准识别 1.识别贫困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首先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是由扶贫部门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规定程序识别认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录入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二是由扶贫部门根据我省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部署和要求,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识别认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并在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搬迁对象作相应“标识”。
2.符合“六类地区”。符合“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六类地区”:一是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二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三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营成本高的地区;四是地方病严重地区;五是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六是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
3.“三个优先”:优先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例高的自然村、优先支持自然村整村搬迁、优先搬迁位于地震活跃带及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4.“三个不纳入”:工矿塌陷区、工程强制性搬迁区域、边境一线、原址拆除重建、自然村内搬迁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
5.“三个协议”:严格落实搬新拆旧,做到“一户一宅”,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要签订搬迁协议、搬新拆旧协议、脱贫就业协议。
(二)控制面积 1.建房面积标准:严格执行统规统建,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内,按照50、75、100、125、150平方米户型设计建设,最大户型不得超过150平方米。1人户、2人户可采取公寓形式安置。
2.建设方式坚持统规统建为主。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上,集中安置点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实行统规统建;同步搬迁人口、分散安置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可根据农户意愿,因地制宜实行统规统建、统规联建等。
3.住房和配套设施建设同步推进。集中安置点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安置住房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招标、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确保搬迁群众按期入住。
4.落实“一户一宅”政策。按照《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或州(市)人民政府规定,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逐户签订旧房拆除协议,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为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奠定基础。
(三)补助资金 1.按人补助建房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人均补助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复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奖励6000元。
2.严格控制自筹资金规模。严禁建档立卡搬迁户向商业银行贷款建房,每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要通过严控建房面积和建房成本,避免贫困户因搬迁而新增债务。
(四)合理选址 1.安全搬迁是首要前提。安置点选址必须开展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由有资质的部门或单位出具评估报告。
2.以集中安置为主。做到“三符合”,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四避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区、洪涝灾害威胁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五靠近”,靠近县城、重点乡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和中心村;“五种方式”,集中安置方式包括行政村内就近安置、建设移民新村安置、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乡村旅游区安置、其他安置等5种方式,搬迁的同时推动城镇化进程。
(五)产业扶持 1.产业发展脱贫。编制集中安置点产业规划和就业计划,将产业项目、就业计划精准落实到户到人。
2.就业创业脱贫。因村因户因人做好就业安排,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劳务输出,拓宽就业渠道,确保搬迁户“有事做”。
3.资产收益扶贫。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资产变股权、搬迁对象变股民”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4.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对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纳入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
【农村危房改造】 农危改对象: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农危改方式:C级危房原则上采用加固改造方式;D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用加固改造方式,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应当拆除重建。且加固改造比例要达到50%。
重建面积标准:对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兜底解决的特困户,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财政支持政策:省级财政按照中央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筹措资金,并结合各地区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及改造工作绩效、政策支持、措施保障等因素,与中央补助资金一并切块下达到各县(市、区),集中用于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
贷款支持政策:对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基准利率及以下的优惠贷款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至8年,其中政府贴息补助5年。贴息期间,农户承担利息部分按照年利率2%计,其余利息由省、州、县三级按照1:1:1的比例承担。
农危改补助标准:户均补助2.2万元,按照加固改造“一户一方案”和拆除重建实行分类补助,具体每户补助标准由县(市)确定。
农危改其它要求:1.统建和兜底帮建项目在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直接支付给施工方。2.引导和鼓励县市政府缩小C、D级危房补助的差距,鼓励以修缮加固为主,确保每个县市加固改造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政策的实现。
【就学保障】 (一)学前教育阶段 建档立卡在园幼儿按300元/年·人的标准发放。
(二)义务教育阶段 1.“两免一补”。即:“一免”。免除学杂费:小学600元/年·人,初中800元/年·人;“二免”。免费发放教科书费:小学90元/年·人,初中180元/年·人; “一补”。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1000元/年·人,初中1250元/年·人。合计:小学1690元/年·人,初中2230元/年·人。
2.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800元/年·人。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500元/年·人,学 学生在学校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2.生活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500元/年·人, 学生在学校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3.地方免学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800元/年·人,学校按学籍及户籍统计上报,按学期减免。
4.民族生补助——红河州民族高中班学生,2500元/年·人,学校按学籍核定,按学期发放。
(四)中职教育阶段 1.免学费——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籍学生,2000元/年·人,学生在学校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减免。
2.助学金——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000元/年·人,学生在学校按学年申请,按月发放。
3.生活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雨露计划)在中高等职业教育的3000元/年·人,在东西协作(通过县教育部门招生到天津、广州职业院校就读)职业教育培养的5000元/年·人,由县扶贫“雨露计划”专项资金安排落实。
(五)高等教育阶段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覆盖),本专科1000-8000元/年,研究生1000-12000元/年,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办理。
2.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全日制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新生一次性路途补助,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办理。
3.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6000元/年·人,博士13000元/年·人;本专科一等3500元/年·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一等),二等2500元/年·人,学生在学校申请办理。
4.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士兵资助——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年·人,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年·人,学生向入伍前就读学校申请办理。
5.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云南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已免学费的学生除外),毕业时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辖区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年·人,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年·人,学生通过学校申请,基层就业单位考核,省教育厅组织审定。
6.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考入中央部委直属普通高校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学生,5000元/年·人,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
7.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考入一本院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5000元/年·人,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
8.红河州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考入国家“985”和“211”工程院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3000元,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
【社会保障兜底】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 低保对象。农村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19年7月1日起4200元/人·年),且家庭财产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2. 分类类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特困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A类);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保障户(B类);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列为一般保障户(C类)。
3. 补助水平。2019年7月起执行A类按照不低于当年度贫困人口脱贫标准(2019贫困人口脱贫标准3750元)320元/人.月;B类243元/人.月;C类193元/人.月。
(二)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制度 1. 特困人员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2. 供养标准。2019年7月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统一供养标准732元/人.月。
3. 照料护理补贴。
(1)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41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51元/人.月。
(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其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予补贴。
(3)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统一用于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开支;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用于支付服务费用。
(三)临时救助制度 1. 救助对象。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在提出申请之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个人自付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即已扣除政府补助和社会帮扶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2. 救助类型和标准。
(1)急难型救助标准。对于符合急难型救助条件、困难程度较轻、救助金额较小的,及时给予1000元(含)以下的临时救助;对于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救助标准计算。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急难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支出型救助标准。
(2)支出型救助标准。可按照城乡统筹、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单次救助金额一般不高于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3倍;特别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但1年内临时救助不超过2次且累计救助金额一般不高于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6倍。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1. 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补贴50元/人·月; 2. 一级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7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40元/人.月。
(五)孤儿救助制度 1. 救助对象。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独立生活的孤儿。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2. 保障标准。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974元,散居孤儿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274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六)沿边群众定居补助制度 1. 发放对象。抵边自然村农村定居居民、抵边行政村农村定居居民和抵边乡镇农村定居居民三类对象。
2. 发放标准。
抵边自然村农村定居居民每人每年2500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定居居民每人每年3000元;抵边行政村农村定居居民每人每年1000元;抵边乡镇农村定居居民每人每年500元。
3. 发放方式。2018年度按照每人每年标准50%的比例发放;2019年按照每人每年标准60%的比例发放,2020年按照省级发放比例标准发放。
【医疗保障】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健康扶贫政策在建档立卡户参保缴费、基本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医疗救助政策等多个方面都有变动,因全省对2019年健康扶贫30条措施进行重大调整,省州调整后的健康扶贫政策考评指标及标准未下达。
参加医疗保险、家庭医生签约优惠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定额补贴每人每年180元: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财政和州县财政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财政和州县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费用由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门诊待遇倾斜: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从600元提高到630元。对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症、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等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10-20个百分点,达到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90%)。
住院待遇倾斜: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95%;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州级医疗机构和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70%。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
扩大保障范围:2017年起,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药品达到2888种、诊疗项目达到5003项。将治疗恶性肿瘤的高值靶向药和中药,治疗高磷血症的口服药等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癌症、肾透析、血友病、糖尿病、肺心病、精神病等医保报销范围。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共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各县市残联优先提供康复训练、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服务。
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从8000元调整为4000元,年度报销限额提高50%,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70%。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累计费用(含起付费)在4000元以上,30000元以内的报销70%;30000元(含)以上报销80%。保障范围扩大到罹患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症、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等25种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
实施大病专项集中救治: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9类15种大病进行集中救治,救治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际报销85%,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实际报销90%。
【养老保障】 实现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红河州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每年最低100元最高3000元13个档次自愿选择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档次的政府缴费补助。
养老保障待遇:
1. 年满60周岁,并按政策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
2 .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合计构成:(1)基础养老金是由财政直接出资发放的普惠式养老金,自2018年1月起至今每人每月108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8元,省级财政补助15元,州级财政补助1.5元,县级财政补助3.5元)。(2)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包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缴费补贴、银行利息)÷139。
3. 自2019年1月起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其中:省级财政补助2.5元,州级财政补助0.75元,县级财政补助1.75元)。
4. 自2019年1月起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州、县市财政给予12个月全州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108元/月*12月=1296元)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继承人要携带相关材料办理)。
对残疾人的养老政策倾斜:
1.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200元的缴费档次逐年全额代缴。
2. 三、四级中轻度残疾人,按照200元缴费档次标准,由州、县市财政逐年代缴100元(州级承担30%,县级承担70%),个人缴纳100元。
3. 55至5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每月按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发放养老补助金。年满60周岁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养老补助。
【就业扶贫】 技能扶贫:对每个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的适龄贫困人口开展1次以上技能培训。使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都能免费接受技工教育。每个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职业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每年都能够到技工院校及其他培训机构接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贫困家庭学生(学员)推荐就业。
就业扶贫:
1.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以特困地区、直过民族地区为重点区域,以7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劳动力为主要对象,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计划,对有转移就业意愿的适龄贫困劳动力帮助其转移就业。
2. 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调整扩大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贫困县三年,非贫困县只贴息2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
3. 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4. 发放交通补助鼓励跨省帮扶就业。对跨省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交通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补助资金从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中列支,具体补助标准及申报办法由县市根据各自实际制定。
5. 发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鼓励有组织转移就业。从2017年起,对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村委会、农村劳务经纪人可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发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免费推荐农村建档立卡劳动力转移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可按省外转移就业300元/人、县外省内转移就业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向输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补贴资金从州、县市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6. 建立扶贫基地鼓励吸纳就业。对经州级及以上认定的就业扶贫基地新吸纳(2017年10月1日起)红河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20人以上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奖励补贴。补贴资金从州、县市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7.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计划实施,鼓励乡镇积极开发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就业公共服务协理等公益性岗位。从2017年起,全州在当年计划退出的贫困村每年开发至少30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男50岁至60岁,女50岁至55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用人单位给予300元/月·人的岗位补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名单在村委会和村小组公示一周后,由用人单位向县市人社部门按季度申报发放,其享受政策期限至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为止,最长不超过2年。岗位补贴资金从州、县市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8. 鼓励企业,合作社开辟就业扶贫车间,对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五人以上的给予企业或者合作社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50000元。
【产业扶贫】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指原来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补贴标准由县级根据收到的补贴资金总量和县级确定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确定(每亩补助60元左右),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补助:按承包到户的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面积发放,草原禁牧补助每亩7.5元、草原平衡奖励每亩2.5元,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农机购置补贴:按照“云南省农机购置当年补贴机具种类及范围”的品目实行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该档次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
种植业、养殖业保险:种植业(水稻、玉米、油菜、甘蔗、橡胶)和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保险,中央、省、州、县、农民分别承担一定比例的保费,其中农民承担10-20%,如果遇到灾情保险公司赔付农民部分损失。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全覆盖试点:依托“四类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社会化合作服务组织,积极探索推广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户”、“农业龙头企业+村委会(社区、党总支)+农户”、“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带动模式,推动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劳务用工、返租倒包等多种形式辐射带动农户;推广“专业合作社+农户”、“专业合作社+加工企业+农户”、“专业合作联社+农户”等专业合作社带动模式,联结带动千家万户小农户;推广组建农机服务、农产品加工、信息服务、电商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模式,辐射带动农户。
【生态扶贫】 新一轮退耕还林(普惠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优先向符合退耕还林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贫困户自愿申请并符合退耕还林政策范围的按100%纳入,积极鼓励引导退耕农户利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展林果产业和林下经济等脱贫致富产业,带动贫困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农户,国家每亩补助1500元。补助资金分三次兑现给农户,第一年每亩补助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用于造林)、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第五年每亩补助400元。2017年开始国家每亩补助1600元。补助资金分三次兑现给农户,第一年每亩补助9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第五年每亩补助400元。
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普惠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占80%):(该项目原属于林草局农村能源工作站,因机构改革,该部门已划归县自然资源局,建议将该项目移除生态扶贫政策要点) 1. 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太阳能建设的农户,国家每户一次性补助太阳能项目资金1000元。
2. 实施农村清洁能源节能灶建设的农户,国家每户一次性补助节能灶建设项目资金300元。
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贫困户):
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生态护林员每年每人10000元,按月发放。2017年**县补助资金164万,新增生态护林员164名,新增管护面积93856亩。
【水利扶贫】 饮水安全:
1. 对象: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2. 2015年末,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
3. 省水利厅和省扶贫办联发(云水农〔2017〕9号)文件指出,“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以地方为主的要求,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水利、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交流共享信息,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卫生计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共同抓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特别是贫困村饮水有保障工作。” 4. 脱贫出列考核标准:按照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1)水量。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升;(2)水质。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对于当地人群肠道感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出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3)用水方便程度。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4)供水保证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其他供水工程保证率不低于90%。
5. 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明白卡” 饮水保障有标准,人均每天三十五(升); 取水半径八百米,烧开再喝更卫生。
池窖加盖又上锁,清洗消毒年两次; 自来水表家家装,计量交费安全喝。
饮用水源要保护,供水设施常爱护; 爱水惜水见行动,致富小康有水用。
【扶贫小额信贷】 1. 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是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
2. 特点:一是手续简便,贫困户不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或担保。二是成本低,基准利率放贷,享受财政贴息。三是期限长,贷款最长期限可达3年。
3. 对象:已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贫困户,凡有发展愿望、生产能力、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都有资格申请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从实际出发,适度放宽申请贷款的年龄条件。
4. 用途: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不能用来盖房子、娶媳妇、还债以及用于吃喝等与增收脱贫无关的支出。
5. 申请程序:“五步法—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县复查、银行审定”放贷。
六、县级相关政策 【产业发展扶持】 1. 规划布局:依托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规划,以发展热区林果和特色农业为重点,打破乡镇、农场行政区划界线,围绕南溪河、红河“两线”和以海拔划分的低、中、高“三带”的“两线三带”布局,加快推进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产业集群。
2. 补助标准:实施“长短结合、种养互补”的模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人均5000元的标准给予产业发展补助,实施“三短两长”(短平快产业3000元,中长期产业2000元)产业扶贫,实现短期能脱贫、中期能巩固、长期能发展的目标。
【农村危房改造】 1. 改造方式:C级农危房只能进行加固改造,达到抗震要求。D级农危房中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用加固改造方式;经认定,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进行拆除重建。(原则上各乡镇修缮加固改造比例必须达到总任务数的50%以上) 2. 建房面积标准:农村D级危房拆除重建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3平米且不超过18平米。各乡镇要严格控制面积,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3. 补助标准。严格执行农危房改造政策,将全县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农村户籍人口纳入加固改造、拆除重建范围。农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1)建档立卡户拆除重建户均补助6万元(4万元建房补助、1万元拆旧房补助、1万元搬迁补助),加固改造户均补助2.2万元。
(2)“4类对象”中非建档立卡户拆除重建户均补助3万元(2.2万元建房补助、0.8万元拆旧房补助),加固改造户均补助2.2万元。
(3)非“4类对象”危房户拆除重建户均补助3万元(2.2万元建房补助、0.8万元拆旧房补助),加固改造户均补助1.6万元。
【教育扶贫】 1. 高等院校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对在高等院校学习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县级财政实施“5432”的补助标准,即考入一本院校给予每生每年5000元生活费补助;考入二本院校给予每生每年4000元生活费补助;考入三本院校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生活费补助;考入专科院校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生活费补助。
2. 实施定向教育扶贫资助。**县定向教育扶贫具体办法是采取“金融机构+贫困户+扶贫开发投资管理公司+实体企业”的模式,即试点范围内有在校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由**县扶贫开发投资管理公司担保,每生可向金融机构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五年,贷款资金交由扶贫开发投资管理公司管理使用,公司给予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每年每生固定分红3250元,分两次于9月和3月发放,每次每生发放1625元。
3. 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学生临时救助扶持。截止2018年12月31日前,在2017年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中识别出的全县农村户籍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考取大学专科以上的贫困学生;2014-2016年已脱贫但是仍需要救助的农村户籍贫困学生。(具体以县联席办审定的《**县档外户单项或N项情况统计表》为准),均列入民政局临时救助对象,每年给予生活其中一本5000元;二本4000元;专科2000元。
【边民互市】 **县结合边境口岸实际,充分利用边民互市的政策优势,通过规范建设**北山边民互市点、桥头纸厂边民互市点、**山腰边民互市点等互市场所的建设,探索建立边民互助合作组,组织边民通过边民互市增加经济收入。充分利用边民互市的优惠政策,组织边民通过参与边民互市来增加收入,边民平均每天每人可以免税携带不超过8000元的货物,每天每人可增收30—50元,切实做到“边民互市得发展、贫困边民得实惠”。
【扶贫项目管理政策】 1. 单个项目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由县级验收,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由乡(镇)验收。对补助类项目,一次性拨付财政专项资金;对工程建设类项目启动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总额50%。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及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2. 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3.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一经批准,要尽快组织实施,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凡60日内不开工的项目,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收回资金重新安排。
【扶贫资金管理政策】 扶贫资金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
七、2019年贫困退出州级核查干部座谈访谈提纲 (一)县级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访谈提纲(参考) 1. 请介绍一下全县的贫困状况,包括贫困人口、户和村的数量与比例,主要致贫原因,以及脱贫攻坚主要制约因素等。
答:**县共有20个贫困村,占行政村的7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634人。到2018年末,共出列12个贫困村,脱贫11894人,贫困发生率由30.70%下降至5.75%。2019年计划8个贫困村出列、739户2708人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由5.75%下降至0.07%,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目标。**县贫困状况主要集中在深山区和边远边境地区,产业基础设施滞后,广大的贫困群众普遍文化程度较低等原因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致贫原因缺技术占67.51%,其次是缺资金占10.56%,因病(户)占9.35%,其它各种原因占12.58%。通过不懈努力,**县脱贫攻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整体推进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内生动力还需加强。**是民族直过区(涉及瑶山乡、莲花滩乡、老范寨乡三个乡)群众思想观念落后,“等、靠、要”思想严重,自我发展意识不强,“扶贫”与“扶志”、“扶智”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干部工作能力还需加强。由于少部分基层干部对脱贫政策理解认识不到位,能力素质与脱贫攻坚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三是人居环境还需提升。部分群众生活习惯差,安于现状,虽然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但房前屋后脏、乱、差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县里是怎样开展建档立卡识别退出动态调整的?存在什么困难?遇到了哪些问题?你认为该如何解决? 答:**县严格按照“六个步骤”工作流程,即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提出拟退出、拟纳入建档立卡管理以及拟认定为脱贫返贫人口的初步方案、公开评议、逐级审定开展动态管理工作,推行“五查五看四问”工作法即查收入、看家庭收入的稳定性;查住房,看居民住房的安全稳固性;查财产、看贫富程度;查家庭成员结构、看家庭负担;查生产生活条件、看基本生产生活状况,组织工作队员进村入户、拉网排查,做到应剔尽剔“零错评”、应纳尽纳“零漏评”、应扶尽扶“零错退”,有效实现精准“扫描”全覆盖。今年9月份动态调整以来,全县识别不精准拟剔除12户38人,补录2018年识别2户6人,家庭成员补录33人,家庭成员清退5人,自然增加320人,自然减少300人。遇到主要问题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不愿配合摸底调查,不如实报家庭收支情况。针对这类情况主要采取加强感情沟通,入户核实,加强行业部门比对的方式解决。
请介绍一下全县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建设和落实方面的情况,包括组织领导体系、县乡村责任落实、行业部门责任落实、驻村结对帮扶责任落实等。
答:一是突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市县抓落实”、“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党政正职抓脱贫攻坚工作十条规定”和“六个责任清单”要求,逐级压紧压实县级领导、乡镇、行业部门、挂包部门、挂包干部和网格员工作责任,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二是突出领导带头抓。32名县级领导分别挂包到行政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一线调度,每月参与村级贫情分析、每季度参与乡级贫情分析,带头分析研究问题,确保问题在一线得到解决。三是突出网格化管理。县级挂包领导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贫困村总网格长和网格长,21支87人驻村扶贫工作队、挂包干部1688人实现挂包帮扶全覆盖。460名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三委”干部担任村级网格员,实施划片包干到户,实现“一网覆盖、责任到人,任务明确、一包到底”目标。四是突出脱贫质量。全面开展脱贫退出申报制,每月按照村上报、乡审核、县验收的程序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保高质量脱贫退出。五是突出干部能力提升。制定《扶贫干部实战能力提升学习培训方案》,加大工作培训力度,提升扶贫干部攻坚克难的本领,确保身入心入、实打实干、能战善战。已先后开展各类培训73期,培训干部共2800余人次,实现县、乡、村、组干部培训全覆盖。
4. 请介绍一下县里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兜底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
答:一是产业发展扶持方面。实施“长短结合、种养互补”的模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人均5000元的标准给予产业发展补助,实施“三短两长”(短平快产业3000元,中长期产业2000元)产业扶贫,实现短期能脱贫、中期能巩固、长期能发展的目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全履盖。
二是就业扶贫方面。组建县、乡、村、组四级就业服务站,切实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对家庭负担重的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安排就业,确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能实现就业,稳定增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2590人,新增转移就业240人,安置259人贫困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建立就业扶贫车间8个带动152人就业,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招聘会8场,提供岗位600个。
三是健康扶贫方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大病集中救治、大病专项救治、慢性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均做到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享受门诊待遇18762人次,享受住院待遇3335人次,报销合计1361.58万元。
四是教育扶贫方面。
(1)高等院校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对在高等院校学习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县级财政实施“5432”的补助标准,即考入一本院校给予每生每年5000元生活费补助;考入二本院校给予每生每年4000元生活费补助;考入三本院校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生活费补助;考入专科院校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生活费补助。
(2)实施定向教育扶贫资助。**县定向教育扶贫具体办法是采取“金融机构+贫困户+扶贫开发投资管理公司+实体企业”的模式,即试点范围内有在校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由**县扶贫开发投资管理公司担保,每生可向金融机构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五年,贷款资金交由扶贫开发投资管理公司管理使用,公司给予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每年每生固定分红3250元,于3月发放,每次每生发放1625元。
五是边民互市方面。**县结合边境口岸实际,充分利用边民互市的政策优势,通过规范建设**北山边民互市点、桥头纸厂边民互市点、**山腰边民互市点等互市场所的建设,探索建立边民互助合作组,组织边民通过边民互市增加经济收入。充分利用边民互市的优惠政策,组织边民通过参与边民互市来增加收入,边民平均每天每人可以免税携带不超过8000元的货物,每天每人可增收30—50元,切实做到“边民互市得发展、贫困边民得实惠”。
六是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方面。对建档立卡户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交费实施财政兜底保障。
请介绍一下全县脱贫攻坚资金投入、整合和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答:加大项目、资金、政策整合力度,确保政策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公共服务向贫困村覆盖。2019年整合投入扶贫资金18892.41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全面完成乡村道路硬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不断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完成扶贫小额信贷放贷1291.6万元,对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同时,全面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规范县、乡扶贫资金账务管理,制定完善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减少报账审批流程,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结余结转资金收回重新分配机制,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结余结转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清零。
你对中央、省、地(市)的政策有什么看法?还需要进行哪些改进? 答:无。
你县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还需要解决哪些问题?主要困难是什么?应该怎样去解决?你有什么建议? 答:无。
(二)行业部门谈访谈提纲(参考) 1. 你单位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承担了什么职责?如何部署和落实的? 2. 为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你单位制定了什么政策(特别是行业扶贫政策)?出台了什么措施?实施了什么项目?开展了什么工作?请介绍一下这些政策、措施、项目和工作的实施与推进方式。
3. 你单位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的成效如何?遇到了什么困难和问题?你们是怎么解决的? 4. 你单位有没有承担贫困村驻村帮扶和贫困户结对帮 扶任务?如果承担了,是怎样落实的?取得了什么效果? 5. 你认为全县脱贫攻坚目前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是什么?应该如何解决? 6. 你认为你单位所在行业的扶贫政策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评价参考:
好:熟悉脱贫攻坚责任要求、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熟悉,对精准帮扶到户到人、确保稳定脱贫的认识充分,对重点、难点工作有深入思考,有针对性措施和办法,工作思路清晰。
较好: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较为熟悉,对当前重点、难点工作有清醒认识,有针对性措施和办法,无急躁冒进、观望懈怠倾向。
一般: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基本了解,对重点、难点工作有基本判断。
差:不熟悉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对重点、难点工作思考不够,有急躁冒进、观望懈怠倾向。
注:以上提纲只作参考,访谈者可根据实际自由发问,并做好记录。
(三)乡、村干部谈访谈提纲(参考) 1. 请介绍一下全乡(村)的贫困状况,包括贫困人口、户和村的数量与比例,以及主要致贫原因和面临的主要难题等。
2. 请介绍一下全乡(村)2019 年贫困人口、贫困户和贫困村退出的情况,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的情况。
3. 请介绍一下乡(村)里 2019 年贫困识别退出动态调整工作的开展情况。程序和标准是什么?遇到了什么困难?你们是怎么解决的? 4. 请介绍一下乡(村)2018 年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你乡(村)梳理认领了哪些问题?整改情况如何?遇到哪些困难? 5. 请介绍一下乡(村)项目库建设情况,开展“六清”工作情况,取得了哪些实效?有哪些困难? 6. 乡(村)里 2019 年实施了哪些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是如何筹集、安排和使用的?政策怎么落实的?项目怎么实施的?群众是怎么参与的?有没有公示过? 7. 乡(村)里脱贫攻坚还有什么问题和困难?你们打算怎么解决?还需要哪些方面的支持? 8. 你觉得上级制定的扶贫政策和项目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你有什么建议? 9. 你乡(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发挥了什么作用?效果怎么样?对于改进他们的工作,你有什么建议? 10. 全乡(村)结对帮扶单位在 2019 年做了哪些工作?提供了哪些帮助?效果如何?哪些地方需要改进? 11. 对中央、省、地(市)、县的扶贫政策你有什么看法?你认为应该如何改进? 评价参考:
好:熟悉脱贫攻坚政策和本地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难点工作有深入思考,有针对性措施和办法,工作思路清晰。对精准帮扶到户到人、确保稳定脱贫的认识充分,无急躁冒进、观望懈怠倾向。
较好:对脱贫攻坚政策和本地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较为熟悉,对重点、难点工作有思考、有办法,对精准帮扶到户到人、确保稳定脱贫有足够认识。
一般:基本熟悉本地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难点工作有基本判断。
差:不熟悉扶贫政策,不了解本地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难点工作思考不够,有急躁冒进、观望懈怠倾向。
注:以上提纲只作参考,访谈者可根据实际自由发问,并做好记录。
(四)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谈访谈提纲(参考) 1. 请介绍一下帮扶村的基本情况。包括贫困现状、致贫原因、生产就业、教育卫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
2. 你的定点扶贫村 2019 年实施过哪些扶贫政策和项目?这些政策和项目是怎样实施的? 3. 在驻村帮扶中,你们做了哪些工作?怎么开展的?效果怎么样? 4. 村里建档立卡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是什么?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5. 在驻村帮扶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是什么?你是怎么解决的? 6. 你的帮扶村脱贫退出还需要哪些帮助?打算如何解决? 7. 省州县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有哪些管理、支持和服务措施?落实的情况如何?你有什么建议? 8. 你自己所在单位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有哪些管理、支持和服务措施?落实的情况如何?你有什么建议? 评价标准:
好:熟悉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工作机制,熟悉掌握村情贫情、项目实施情况,熟悉贫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对精准帮扶到户到人、确保稳定脱贫的认识充分,对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心信心足,无急躁冒进、观望懈怠倾向。
较好:熟悉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工作机制,熟悉村情贫情、项目实施情况,贫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较为熟悉,对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心信心较足,无急躁冒进、观望懈怠倾向。
一般:基本熟悉村情贫情、项目实施情况,基本了解贫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
差:不熟悉村情贫情、项目实施情况,不了解贫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
注:以上提纲只作参考,访谈者可根据实际自由发问,并做好记录。
(五)贫困户结对帮扶人谈访谈提纲(参考) 1. 请介绍一下你帮扶的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如贫困现状、致贫原因、生产就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
2. 你帮扶的贫困户 2019 年享受过什么扶贫政策和项目支持?这些政策和项目是如何实施的? 3. 对帮扶中,你提供了哪些帮扶?怎么落实的?效果怎么样? 4. 在帮扶过程中,你遇到的主要困难是什么?你是怎么解决的? 5.你的帮扶户脱贫退出还需要哪些帮助?你打算如何解决? 评价参考: 好:熟悉帮扶的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对精准帮扶到户到人、确保稳定脱贫的认识充分,积极提供有效帮扶,对遇到的困难有针对性办法措施。
较好:较为熟悉帮扶的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对精准帮扶到户到人、确保稳定脱贫的认识充分,及时提供有效帮扶,对遇到的困难有针对性办法措施。
一般:基本熟悉帮扶的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按要求提供了有效帮扶,对遇到的困难有针对办法、有打算。
差:不熟悉帮扶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对遇到的困难有想法、没办法。
注:以上提纲只作参考,访谈者可根据实际自由发问,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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