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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20-10-15 10:08:51

2020年XX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和重点时段,完善生产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执法监管体系、质量追溯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等六大体系,压实责任,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管,开展示范创建,加强宣传推介、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助力农业供给侧机构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全面落实责任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高位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升到各级政府层面,由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通过强化考核、下达责任书、约谈通报等方式,明确各级政府、行政首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产管结合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和政府“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明确市监、公安、卫健、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错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原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3.强化生产主体责任。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资经销商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资生产经营者等主体应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承诺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全社会对农产品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按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督促引导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将“三品一标”获认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纳入试行范围。

二、推行绿色生产 4.发展有机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按照“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原则,加快培育发展有机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不断做大绿色、有机农产品总量,提高优质农产品比重。年内区果业局、区林业分局、区农业农村局需各发展2个以上绿色或有机农产品。实行有机绿色地理标志奖励政策,对年内获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兑现奖励。加强对“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和跟踪抽检力度。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开展GAP和HACCP认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5.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治理。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协同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6.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突出蔬菜、脐橙、甜叶菊、畜禽、水产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大国家、省级标准推广实施力度。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培训,面向农产品生产者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加强宣传国家强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农业地方标准等规定,普及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严格管控化肥、农兽药、饲料以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加强产地环境治理,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7.鼓励开展富硒农产品检测认证。充分利用土壤富硒自然条件,鼓励农业企业、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在“富硒区”种植农作物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对取得“富硒”认证的农产品进行品牌注册,提高品牌效应。

三、强化抽查监督 8.加大监测力度。按照“乡速测、县定量、市监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定位落到实处,区级农产品质检站完成蔬菜水果、猪牛肉、水产品定量检测400批次以上,乡镇农产品质检站完成种养环节和畜禽屠宰环节快速检测各乡镇200批次以上,配合好省、市各级检测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投资效益。

9.深化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禽蛋禁用药物,牛羊肉“瘦肉精”、生猪屠宰注药注水、农药隐形添加、水产品养殖非药品添加兽药及假劣农资等突出问题,联合市监、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单,实施“问题链”管理,建立暗查暗访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大案要案协作查处机制,严厉查处各类农产业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案件联合查办,全年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不少于3件。

四、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10.积极创建省级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要积极创造条件,强化管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争创省级绿色有机示范县,促进全区朝着“监管能力明显加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目标迈进。

11.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积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

五、加强宣传推介 12.加强科普宣传。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

13.加强绿色食品宣传和推介。以“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为主题,扎实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活动。择优推荐绿色有机食品参加各类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推介会、品鉴会。

六、提升监管能力 14.扩大追溯管理范围。配合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优先选择“三品一标”企业和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力争将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新获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追溯管理体系范围,实现来源可倒查,去向可追踪。

15.健全监管检测体系。区一级配备专职监管人员3名以上,各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农技人员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区质检站抽检工作,抽调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生物、化学、医学或相关专业的检测技术人员完成省、市下达的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区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解决每年50万元专项经费(费用清单见附件2),确保检测站能正常运行。乡镇检测站要做到有人员、有计划、有制度、有经费、有装备,并能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16.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采集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者不良信息等信息,建立“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约束机制。

17.提升监管能力。继续开展基层监管人员大轮训。加大基层检测人员培训力度,组织人员参加全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阶层检测人员技术比武。积极组织有意向申报有机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农业企业参加各类相关培训。

18.完善应急机制。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智慧机构和运行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上下联动、部门互动、联防联控。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七、强化考核奖惩 将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及各乡镇、各责任单位支持配合开展XX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纳入区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区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完成快速检测任务、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等工作进行不定期督促指导,对未配合开展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乡镇、责任单位,扣除相应绩效考核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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