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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分片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2020-09-10 11:20:20

  在全县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分片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2020年7月)

 同志们:

 随着全面小康、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加快推进,乡、村两级承担的职能任务越来越多,如果缺乏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权力失去约束、不受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潜规则盛行,最终导致腐败、造成祸患。所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势在必行,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新课题、新使命、新任务。今年,根据省、市纪委安排,县纪委监委组织华藏寺、炭山岭、祁连3个乡镇和民政局从3月中旬至4月中旬,开展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试点,5月份开始全面推广。目前,乡村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风险防控清单梳理完成,运行流程图挂图上墙,完善了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了一些工作制度。总体来看,全县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起步良好,推进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些乡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把这项工作全部安排纪委开展,推进力度不大;部分乡镇职能站所作风不实,对应该承担的工作推诿扯皮,不履职尽责,影响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个别乡镇工作不严不细,简单照搬照抄县上下发的参考资料,制定的清单、流程图及相关制度不切合实际,工作应付了事,走了过场;有的行政村清单流程仅仅是挂在了墙上,不宣传不引导,村干部达不到“看图做事、照单操作”的要求,老百姓对“找谁办、怎么办”不清楚。还有很多村干部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对小微权力运行工作不学习、不研究、不掌握、不运用,有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小微权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没有真正在乡村两级落地落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县纪委监委安排部署,今天我们召开***镇(乡)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培训会,主要是对乡村两级干部规范小微权力运动工作进行培训,对全县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强化,教育引导乡村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规范工作程序、抓好任务落实,推进乡村小微权力科学、规范、有效运行。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重要意义。近年来,乡村干部因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现象层出不穷。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80起,处理人数422人,其中受到党政纪处分的84人中村干部75人,所占比例高达89.3%,成为违纪主体,充分说明“小官贪腐”、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权利行使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问题还很突出,也是引发农村基层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前面,我们通报了近几年发生在我县的乡村小微权力运行中的一些典型案例。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影响十分恶劣,老百姓深恶痛绝。我们经常听到乡村干部反映现在群众工作非常难做,一些村民不信任乡村干部;走在群众中间,也能听到一些乡村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之类的问题。这与个别基层党组织和乡村干部职责不清、权力不明,进而导致滥用职权、处事不公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乡村干部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对群众,是惠农政策的宣传者,也是涉农项目、涉农资金在“最后一公里”落实的执行者,其权力行使是否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群众对党和政府以及各级党员干部是否认可。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让乡村干部照单履职、依法履职,让群众办事知晓找谁办、怎么办,全面推进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仅可以从源头上铲除基层腐败的土壤,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也能有效提高乡村两级的公信力和向心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谋划,从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层面来推进落实,不断创新理念思维,创新举措机制,推进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需要各方面共同参与和协调推进。为此,各村、各站所、乡村两级干部都要立足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动作为,准确把握“确权”“限权”“晒权”“监权”等各环节的关联性和协同性,推动形成乡村二级衔接有序、一体推进的良好局面。乡镇党委、政府要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纳入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引导乡村干部不断强化宣传政策、服务群众、领导治理、改善民风的核心作用。要积极对接审计部门,聚焦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加大对惠农补贴、扶贫资金和民生领域项目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乡镇所属的各办、各中心以及县直部门派驻乡镇各机构都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各村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权力运行方向不偏移、落实不走向。乡镇党委、政府要承担起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经常性对照实施方案、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职能职责查漏补缺、优化改进,督促乡(镇)各办、各中心和各村按清单流程规范办事、规范用权;村“两委”要坚决贯彻落实县委、镇党委决策部署,坚决抓好既定清单、流程和制度的执行,多学多用,自觉做到依法履责、照单履责,依法用权、秉公用权,推动小微权力规范有效运行。要加大评议考核力度,乡镇党委、政府要定期组织群众对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评判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的成效;把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作为村干部年度述职考评重要内容,与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挂钩,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参与水平。要按照县上要求,把宣传教育培训这项基础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持续深入推进。这次培训会之后,乡镇也要有计划地组织召开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培训会,结合集体学习会、理论大课堂等形式,组织乡(镇)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专干以及村干部进行再培训、再强化、再引导,重点对乡村小微权利清单和流程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权利清单内容、操作流程,营造学清单、知清单、用清单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微信群推送、上门入户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编印“口袋书”、召开知情会、群众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政策解读等活动,宣传好监督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重大意义、典型经验和生动实践,宣传好村级小微权力政策法规、清单内容、运行流程,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真正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深入人心。要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加强党性观念、宗旨思想、法治观念、纪律意识教育,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注重发挥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作用,促进乡村干部认清权力、敬畏权力、规范用权、谨慎用权。要突出典型引导,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性成果;充分利用道德红黑榜纠正错误行为,弘扬新风正气,在乡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助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要规范运行体系,提升工作质效。乡村小微权力清单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政策变化和工作重点的调整不断进行完善。乡镇、村两级要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反馈修正机制和动态管理调整机制,结合政策规定、形势变化和工作实践,按照“上级有要求的坚决落实,群众不方便的坚决精简,法无授权的坚决取消”的原则,因势因地、因时因事对权力运行流程、环节和清单内容进行再优化、再规范、再完善,确保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要大力推进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示公开,不断提升村级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升群众对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的知晓率。近期,市纪委组织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交叉检查中发现,很多乡镇、村组对公示公开工作不重视,存在党务政务公开少、公开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指出村级办公经费使用情况很少公开,甚至没有公开,需要引起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组织的高度重视,作为一项整治重点严肃对待、全面整改,坚决杜绝和纠正乡村两级选择性公开或不公开的问题。要大力推进乡村小微权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村级组织制定完善党务、村务、财务等村级“三务”公开目录,健全完善内容真实、公开及时、简明易懂的权力透明公开机制,固定专人负责公开工作,督促做到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重要事务及时公开,热点问题重点公开,难点事项持续公开,促进政策规定、权责清单、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个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要强化制度执行,构建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是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一项重要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是从源头上确保严以用权、规范用权的根本途径。乡村两级要紧盯重点问题、关键环节,通过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切实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要结合工作实践,对各项规章制度再健全、再完善,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常态化建章立制机制和贯彻执行体制;特别对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登记备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级工程项目监管、小微权力监管、村级“三务”公开等制度,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落实到位,绝不能让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贯彻力,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五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也是推进小微权力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要坚持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通过构建群众民主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照单监督、乡镇纪委专责监督、行业站所职能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让乡村干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保证党员干部不擅权、不谋私、不越线、不违纪。乡镇纪委要时刻把制度和纪律挺在前面,紧盯行使村级小微权力的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和廉政风险点,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约谈提醒,倒逼权力行使责任落到实处;要把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有效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与民争利、办事不公、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抓实抓细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微腐败”。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和成员常态化培训,细化村务监督工作机制和程序,从解决村监委会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突出问题入手,通过制定村监委会监督办法、小微权力监督清单等方式,引导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和廉政监督员依法履职尽责,全程监督小微权力运行,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天祝县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作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运行不重视、不规范、不落实的,综合通报曝光、批评教育、约谈提醒、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整改提升,对权力运行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结合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倒查问责。对涉嫌违纪违法,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六要着眼常态长效,坚持守正创新。乡村小微权力的实施主体是村级组织。当前,有些村干部受特权思想影响和利益观念的驱使,仍存在不遵守小微权力制度规章,不执行小微权力运行程序,不接受群众监督,甚至不愿放权、任性用权等现象。要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工作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模式,创新流程管理、公开公示、监督检查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了提升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实效,市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通知》,从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建设信息监督平台等四方面对全市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1日,召开的全县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推进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志杰同志也提出明确要求,各乡镇要按照市、县安排部署,提前谋划信息监督平台建设,提前安排做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在扶贫惠农资金监管网公示公开工作。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设置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栏目,及时动态更新“最新发放”“即将发放”等内容,实现监管网和微信公众号有效衔接,以网络信息建设推动公示公开,推进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同志们,做好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乡村两级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以有力有效举措施保障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惠民惠农政策在乡村得以不折不扣落实,确保基层群众利益不受侵犯,确保基层微腐败得到有效遏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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