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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2020-10-22 10:23:25

 XX镇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电动二、三、四车轮(包括燃油车)(以下简称“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集中整治行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行动 通过整治,集中查处一批非法上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车、无牌无证摩托车、农用车,大幅减少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各类违法行为,净化路面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时间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9月30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车(包括燃油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醉驾酒驾、闯信号、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路段 城乡主次干道,省、县干道及乡村道路;农村集市、旅游景点等周边道路。以学校、菜市场、农村集场为重点区域。

 四、步骤措施 (一)宣传发动 1、做好组织发动。为加强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交通安全和宣传的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为镇交管站、农综站、综治办、执法队、市场所、XX学区、烔炀交警中队及各村居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站,镇分管交通安全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各村居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集中整治工作相关业务的培训。

 2、做好氛围营造。协调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意义、措施等,做好正面舆论引导,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编发交通安全提示短语,通过手机短信平台、LED显示屏、微信等形式进行推送,争取宣传到每位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驾驶人。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及劝导站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体宣传活动,通过印制散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摆放涉及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交通事故展板、邀请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等方式多渠道地开展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

 4、强化农村地区宣传。组织专门力量,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文化广场和宣传栏进行宣传。各社区、居委会、行政村要组织人员上门入户、对每户电动车登记造册、发放《致广大非机动车(非标准车)人的一封信》,函告“十不准”,宣传到每个电动车驾驶人,并签订保证书,使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支线入干线路口、集市、学校等重要路段要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标语。

 5、积极倡导交通文明。引导群众选择购买安全系数较高的交通工具,自觉抵制购买和使用燃油、电动三、四轮车,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倡导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集中治理 1、强化源头排查管理。加强对全镇电动车经营户的摸排,严厉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劣质电动车违法行为。对全镇电动车修理点进行摸排,对发现由组装超标电动车、安装电动车遮阳伞服务的,要进行登记并督促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规定进行处罚。积极引导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XX市场所要开展电动车销售源头检查,发现销售超标二、三、四轮车的,一律责令停止销售,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镇农综站要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变型拖拉机等农机的监管和治理,全面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依法查处农机安全违法行为。

 2、强化面上治理管控。集中整治行动中对电动车整治由镇政府牵头,成立专班,各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对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合执法。

 3、对于电动车违法载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并将车辆扣留,认真核查驾驶人身份信息、车辆来源。对于燃油三、四轮车无牌证上路行驶的,一律予以扣留。扣留的电动车由镇政府整治专班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处理。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从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是遏制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督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三)规范执勤执法。要认真落实执勤执法相关规定,注意执行方式,妥善处理执勤执法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避免因执法问题产生纠纷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注意加强执法人员自身防护,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四)加强协作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五)严格督查考核。整治期间,镇领导小组将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整治工作进度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凡因工作不落实到位导致发生有影响的涉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交通事故频发的,将依法依规问责。每月30日前,各村居要将阶段性工作小结报镇交管站,9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典型案例、重要战果应随时上报(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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