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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总结

2020-04-30 12:20:16

  第四季度全县建筑工程 施工安全检查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我县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联合监督检查暨建筑施工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要求,结合20**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我局于20**年12月26至30日共5天,组织开展了第四季度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检查了17个在建项目;检查建筑起重机械49台,其中塔式起重机20台,施工升降机21台,物料提升机8台,高层外脚手架9处,深基坑2处。检查采取核查安全管理资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与抽查工程实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每个项目检查完后,立即就检查情况向企业、项目安管人员进行反馈,并就存在问题视具体情况发出动态管理扣分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安全监督抽查记录,要求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此次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共发出动态管理扣分通知书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安全监督抽查记录8份。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大多数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国家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能够清醒的认识到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不足,能够积极按照省、市、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文件精神开展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目前,我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频率不足,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岗履职不到位,企业、项目安全检查范围不全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记录混乱,未闭合且未按要求建立台账。 2、大多数项目未落实企业、项目安全教育制度,未真正做到对作业工人进行入场、作业前及重要时段节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流于纸面,记录弄虚作假,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 3、较多项目存在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仍持有非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属无效证件,电工、焊工、架子工、施工升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指挥司索等工种都有存在。 4、普遍存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不及时,往往是先施工后补方案,且针对性不强,细节做法不明确,甚至脱离工程实际,失去了方案的指导性作用,导致方案与实际施工结果出现偏差。 (二)现场安全隐患方面 1、各项目现场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楼层边等部位或多或少都存在防护措施不到位、设置不及时现象,且防护措施不能真正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常态化,在施工过程中被破坏或被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井道内层间封闭大多设置不到位。 2、部分项目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开架时全局考虑不足,立杆间距不均匀,局部间距大于方案要求;水平拉杆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普遍存在门字架顶托当底托使用,底部未用木板垫实垫紧;个别项目模板支架基础基土不坚实,未采取相应措施。 3、大多数项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缺少在各结构层设置消防栓接口及消防水带,楼梯间及安全通道未设置应急照明装置,灭火器设置不足,布置不合理。 4、部分项目外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悬挑外脚手架悬挑型钢之间及与建筑物边缘未采取措施进行全封闭,型钢锚固段锚固U型卡环未采用木楔满楔,架体上随意堆放过多材料或机具、移动电箱等;普遍存在连墙件、小横杆、剪刀撑等构件钢管伸出扣件边缘不足10cm;少数项目存在扫地杆、剪刀撑设置不规范情况,扫地杆距离基础面高度大于20cm,扫地小横杆搭设于扫地大横杆之上,剪刀撑接长搭接长度不足1m,搭设高度不足或被随意拆除。 5、部分项目起重机械仍然存在先安装后告知,先使用后登记,不及时办理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及使用登记手续情况,少数项目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安装验收程序不清楚,验收记录中验收日期早于检测日期;大多数项目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缺少对机械的定期自检,也无相应记录;少数项目维护保养记录内容过于简单,不真实,与实际脱节,“两张皮”式运作;部分项目起重机械资料“一机一档”管理程度较低,资料整理混乱,归档不齐;少数项目施工升降机底笼门、吊笼门及吊笼天窗盖机电连锁装置失效;物料提升机普遍存在进料口吊笼门及出料平台层门失效,甚至未设置。

 6、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线、工作零线、保护零线未按规范要求采用相应颜色的电缆,配电箱、开关箱内隔离开关设置不足,漏电断路器采用点击开关或闸刀开关代替,配电箱、施工机具未做保护接零,起重机械未做重复接地。 三、对今后工作的几点意见 1、对检查中各项目暴露出的问题和隐患持续跟踪,督促项目责任主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并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2、进一步加大施工安全监管力度,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加强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深入开展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同时做好有关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的宣贯及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工作。 3、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安全隐患较多,管理薄弱的企业和项目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对整改不力,继续冒险作业的项目,予以停工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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