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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章研究之研究——基于近十年CSSCI来源期刊的文献计量和内容分析

2023-05-08 13:35:12

王 群 官 执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市党建研究所,重庆 九龙坡 400041)

党的二十大与时俱进地对党章进行修改,及时总结了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最新经验,并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写入党章,引起学界高度关注并掀起研究热潮。然而,围绕党章的研究不仅应立足当下,探讨最新党章修正案文本内容、内在逻辑和重大意义,还应善于总结前人围绕党章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其有益贡献。在中国知网数据库中,以“党章”为篇名搜索近十年全部期刊文献数量,发现存量理论研究成果主要围绕党章基础理论、党章百年发展演进、党章重要制度、党章与宪法法律关系等方面展开,这些成果虽极大丰富了党章研究的知识体系,但相关研究仍有不足。未来应当丰富研究视角,拓宽研究思路,创新研究范式。

为了全面展示近年来学界围绕党章的研究进展,增强文献综述讨论的聚焦性和代表性,笔者以十年来发表在CSSCI期刊上的党章研究成果为统计分析样本,截至2022年11月,在中国知网期刊类别下将文献类型设置为CSSCI,分别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在“篇名”栏进行高级检索,剔除党章文本、访谈等无效统计样本,十年来共有101篇相关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了CiteSpace数据可视化分析。

(一)发文量、文献作者、发文机构分析

发文量分析是特定时间段内研究领域热度变化的直观反映,是衡量发展态势的重要指标。通过可视化分析,笔者发现近十年来围绕党章研究的发文量从2015年开始显著增加,2018年达到高峰后短暂下降,2021年重返高潮,发表量达10 篇以上的年份包括2016、2017、2018、2021年(如表1)。可见,一是党章的研究热度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密切相关,尤其是党章修订往往会带来党章研究的高涨期;
二是十年来党章研究总体上呈稳健的发展势头,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发挥党章这一党的根本大法在管党治党中作用的生动写照。

表1. 2012—2022年党章研究文献CSSCI期刊发行数量

关于文献作者情况,CiteSpace 作者共现共引可视化分析可以有效呈现本研究领域的核心人物及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互引关系。研究发现当前研究人员之间学术联系还不够密切,文献互引率仍较低,围绕党章研究的学术共识还不够。影响力较大的学者有陈自才、周福振、张晓燕、姚桓、周叶中等。对发文机构进行分析可知,主要研究机构为全国各地党校、干部学院、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近年来中共中央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在党章研究贡献方面的显示度较高。

(二)文献关键词共现网络图谱——核心知识基础

文献关键词是对论文主题的高度概括,体现了研究领域的核心知识基础,它出现的频率和关联程度可揭示某领域研究的内在联系和热点前沿。CiteSpace 通过词频分析、关键词聚类、词汇突现性等计量功能可有效判断研究领域核心知识基础,反映研究议题沿时间轴的变迁过程。据此,对101篇党章研究文献进行关键词共现分析,时间间距设定为2012—2022年,时间切片设定为1,采用LLR 算法提取的标签来显示聚类命名,并采用表格形式清晰展示关键词共现。关键词聚类分析得到网络模块度Modularity Q=0.7301,加权平均聚类轮廓值Weighted Mean Silhouette=0.9684,说明图谱网络聚类结果合理,同质性较高,分析较为准确。经过分析发现,党章、党的纪律、从严治党、党章修改、根本依据、党内民主、历史演进等方面是党章研究的核心议题(如表2)。

表2. 2012—2022年党章研究关键词共现时间图谱分析

(三)关键词突现—阶段性前沿研究领域分析

关键词突现度根据时序变化分析研究主题演变,反映特定时间内影响力较大的研究议题,揭示阶段性研究前沿领域。在党章文献关键词突现分析过程中,将CiteSpace 的γ 值设定为0.3,得到了15个突现词,其中,突现度排在前10 位的关键词依次为:党内民主、党的纪律、历史演进、党章意识、根本遵循、新党章、新时代、与时俱进、两学一做、党纲。从时间序列来看,2018年前的突现词为党的纪律、党章意识、与时俱进、现实启示、党内民主、新党章、两学一做。2018年至2022年的突现词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历史演进、党的领导、根本遵循、党章学、组织建设、党纲。从这些关键词的突现度和突现时间节点来看,党章研究紧跟国家政治建设,具有明显的导向性。历史演进、党纲、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领域自2018年来研究热度不断呈上行态势(如表3)。

表3. 2012—2022年党章文献前15位突现词

围绕党章的研究是党内法规研究的重中之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研究的重中之重,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研究的重中之重。十年来围绕党章的存量理论研究成果既有党章修改变化,又有学好用好党章的实践叙事,相关成果主要集中于理论维度、历史维度、规范维度和实践维度等方面,可谓理论与实践交相辉映,历史与规范相得益彰,极富启发意义。

(一)党章基础理论研究

党章基础理论研究长期以来都是党章研究的热点议题。十年来,学界围绕党章本质、党章结构形式、党章意识以及党章修改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

1.党章本质

党章的本质是什么?这是党章研究必须直面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存量理论研究成果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一是“规范”说。王维国等学者认为党章是其他党内法规的“母法”,是党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权威和最强约束力,其他党内法规是以党章为依据在具体领域的细化和延伸[1]。这一观点抓住了党章的规范属性,但对于党章政治性的把握略有欠缺。也有学者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出发,认为党章作为执政党的根本章程体现了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具有规范的一般特征[2]。强世功教授从实证与实效角度出发,将党章定位为“不成文宪法”,他认为党章相对于成文宪法具有更强的时效性[3]。二是“管党依据”说。有学者认为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之“纲”,是全党的行动纲领,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4]。三是“意志”说,有学者主张党章是党的整体意志的正式体现,是政党的胶合剂,是一个政党成立、运行和发展整个过程中的基本依据[5]。相关研究拓展了人们对党章本质的认识,极富参考价值。

2.党章结构形式

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分别简称为“党纲”和“党章”。关于党章结构形式的研究,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下称“一大纲领”)是一个绕不开的讨论对象。这份文件在性质上究竟是党章还是党纲呢?如果是党章采取的又是何种结构形式?学界一向存在分歧,一派持“否定说”,认为一大纲领不是党的第一部党章,但为第一部正式意义上党章的制定奠定了基础[6];
另一派持“肯定说”,指出一大纲领就是党章,属于在紧急条件下急中生智创造的融合性党章,虽然它将党纲和党章融合,但都以条文形式展现[7]。中共二大至六大期间,党纲和党章形式上是分开的,属于“纲章分立”的范畴,这没有争议,但是在二大至六大期间为什么没有总纲,学界却有不同的声音。传统观点认为,是因为中共二大决定加入共产国际,在共产国际指导下,共产国际纲领同时就是中共纲领,所以中共没有单独制定党纲。但是,也有学者认为,中共二大到六大没有党纲的主要原因是当时党还不够成熟,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一个指导全党行动路线的党纲较困难[8]。陈自才认为七大党章以后,除了九大、十大党章受极“左”思想影响,把党纲作为第一章合并到党章中,其余历次代表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党章都沿用中共七大创造的复合型党章,将党纲和党章统一到同一文件当中,党纲采用分段的方式,党章分章节分条文组成[7]。

3.党章意识

党章意识不仅包括党员对党章内涵的认识和理解,也包含全面贯彻执行党章的坚定信念。党章意识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科学社会主义信念与党员知行合一实践价值观相结合的概念。叶笃初认为党章自信是最根本、最重要的自信,具体来说就是要培养党员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学习意识、纪律意识、守法意识,坚持党的知行统一观,着力解决党员党章意识淡薄问题[9]。如何提高党章意识,更好地发挥党章在党内的最高效力?陈自才认为,要抓好党章教育,提高全党同志对于党章的信念感、信仰感,提高党员遵守贯彻党章的自觉性;
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于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零容忍;
要以党章为依据,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将党章内容落到制度规范的实处;
要展开多渠道全方位的制约监督,强化对不当行使权力的精准监督和惩戒[10]。

4.党章修改

党章修改是党章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十年来,学界围绕党章的修改既有立足特定党章修改的个别研究,也有聚焦历次党章修改的一般规律研究。截至党的二十大,党章历经19 次修改。关于党章修改的研究,一是修改动力说。有学者提出推动党章修改的内在动因是党的指导思想、政治纲领、中心任务等的发展变化。党章必须保持内在逻辑科学、形式结构稳定、前后具有连贯性,本着“非必改则不改”原则审慎进行党章修改;
修改党章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原则,集合全党同志的意见,并且修改机关只能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11]。二是修改技术说。张晓燕等学者认为,党章修改的前提条件是党的思想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有了丰富积累,且应具有一定前瞻性。认为党章修改要注重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着力点应当放在党纲、党员权利与义务、党的组织制度以及党的组织机构方面;
二是在继承过往党章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使党章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三是处理好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的关系,使得党章修改内容与程序都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
四是注意党章规范性问题,尤其关注语言表达技术[12]。以上两种看法各有所长,修改动力说从党章修改的内在驱动力出发,阐释党章应当保持必要的稳定性;
修改技术说从党章修改的前瞻性角度入手,认为党章修改要体现好继承与发展创新的关系。这两种观点都很好地体现了党章继承的重要性,且着重强调了修改过程中要贯彻民主的思想。

(二)党章百年发展演进研究

党章百年发展演进的背后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在这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党章文本不断与时俱进。围绕党章百年发展演进研究呈现历史叙事和规律总结的特征,总体而言存在两种典型的研究路径:一是纵观全局的整体研究,二是特定时期的党章研究。

1.整体研究

党有党的历史,党章也有党章的历史。对于党章发展的整体研究:一是从党章历史出发,郭凯等学者系统梳理了党章历史发展脉络,将党章的发展概括为四个时期。初步萌芽时期,是指1921年的一大纲领、1922年的二大党章到1928年的六大党章,在此期间,党章的内容逐渐丰富,党章的层次逐渐发展了起来;
逐步成熟时期,是指1945年的七大党章和1956年的八大党章,党章的结构形式基本确立,且为后来的党章所延续;
曲折发展时期,是指1969年的九大党章到1977年的十一大党章;
稳步发展时期,是指1982年的十二大党章至今,党章发展进入正常发展轨道,十二大党章是现行党章的蓝本[6]。二是从中国发展进程观察党章百年演进历史,将党章发展进程大致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章的形成、发展与成熟,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党章的形成与曲折发展,改革开放时期执政党党章的定型与发展,进入新时代后党章的丰富与发展[11]。有学者指出,虽然党章的文字表述和内容在百年历史长河中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党章内含的社会主义逻辑、民族主义逻辑、发展主义逻辑贯穿始终,这为我们理解党章文本百年发展进程中的“常”与“变”提供了重要观察视角[13]。三是探究党章演进的历史影响,傅永春以一大到十七大党章的发展历程为例,指出党章百年发展演进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极端重要意义,它不仅使党的指导思想不断以文字形式固定下来,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发展[14]。相关论述既注重从党史中探讨党章发展的内在规律,也侧重研究党章文本变迁背后党的历史发展进程,在两者双向互动中进一步建构并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重大命题。

2.对不同时期党章的研究

不同时期的党章反映所处时代的境况,反映政党建设状态以及国家发展步伐。对于历次党代会党章修改,学界均有相应研究,但主要集中在一大纲领、二大党章、六大党章、七大党章、八大党章、十二大党章以及十九大党章。关于一大纲领,有学者认为虽然这部纲领只有15 条(现存14 条),但规定了党的奋斗目标和最高革命纲领,即“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
结构形式偏向简单,都以条文形式表现,但基本兼具纲领与党章色彩[11]。刘宗武等认为,中共二大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的章程,具有重要的地位[15]。莫庆红等认为六大党章是国际色彩极浓的党章,它先后17 次出现了“共产国际”字样。其原因是1928年的中共六大召开于莫斯科,且与会人员中有大量共产国际人员,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下进行的[16]。七大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谭永国等认为,七大党章是中共党史上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党章之一,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制定的内容最完备、形式最严谨的一部党章,它在党章历史上首次明确了党章的总纲部分,从形式、内容到内在逻辑方面均开创了中共党章的经典范本,有重要的理论、历史、实践价值[17]。周福振等认为八大党章全面加强了执政党建设,突出了党的领导地位,增加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在民主集中制方面尤其强调党内民主和集体领导的问题,高度关注党的团结和统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18]。十二大党章是继七大党章之后党章发展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有学者认为十二大党章有效汲取了历届党章修改的经验教训,以八大党章总纲为基础充实完善了相关理论与制度的表述,对涉及党的性质和总任务、党的指导思想、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作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解析[19]。关于十九大党章,有学者总结了十九大党章数个重大亮点: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二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更为科学全面的概括,三是调整完善了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20]。这些研究深化了人们对不同时期党章内容及其背后历史进程的认知,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三)对党章中的重要制度研究

1.党的领导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有学者从党章对党的领导制度的重要性出发,认为坚持完善党的领导制度,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确保全党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政令畅通,推进党的伟大事业[1]。张晓燕认为,“党章是研究和认识党的领导理论及其基本内涵的根本依据”,党的领导实践催生了党章关于党的领导理论,党章中关于党的领导理论指导了党的领导实践,在党的领导新的实践中又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党的领导理论,并在党章中及时反映党的领导实践经验,为党的领导理论提供党章根本遵循[21]。无论是党章确立党的领导制度的研究,还是党章中党的领导制度与党的领导实践的双向互动的分析,都对理解新时代党章及党章中党的领导制度均有启发意义。

2.党的民主集中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本质规定,是工人阶级政党十分重要的组织优势。有学者将党章中民主集中制度发展划分为四个时期:一是在民主革命时期,七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的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是以自觉履行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
二是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组织原则;
三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民主集中制作为一项基本要求加强了党的建设,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民主集中制上升为了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22]。宋留清认为,民主集中制在党章中的不断发展完善是中国共产党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从中共一大前后对民主集中制的探讨,到五大党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勾勒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再到六大、七大党章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正式确立民主集中制这一党内根本原则,尤其是党的八大将“集中领导下的民主”改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有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集中制又有新进展,在党的政治生活、组织运行和制度建设方面都更加科学化、体系化、合理化[23]。刘勇等认为党章蕴含丰富的民主精神,并成为其价值内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民主理论与时俱进,党章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章的实践和理论创新过程本身就反映了民主精神;
二是政治参与包容度较高,党章规定了许多保障党员民主参与的制度;
三是对于党员平等选举价值的认可,尊重党员个体在党内正当的管理监督权利,构建良好的权利运行机制[24]。

(四)党章与宪法法律的关系研究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顶层设计”下,对于党章与宪法的关系应当作出合理而恰当的安排。周叶中等分析了党章与宪法的关系。从区别来看,宪法和党章分属不同的规范体系,不可将二者混为一谈,尤其因为二者各自性质、约束对象、效力形式上的不同,需要关注两者适用之区别。从相互联系来看,宪法和党章的外在表现形态上体现出一致性,宪法明确规定了党的领导地位,党章要求党的活动在宪法范围内进行,宪法和党章有机统一于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实践中,统一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客观需求中,统一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目标追求中[25]。叶海波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中执政党和国家的关系集中表现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核心就是党章与宪法的关系。他认为,政治命题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了党章与宪法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
历史命题方面,党领导国家进行法治建设的历史事实也决定了党章对于宪法变迁的过程起到了引领作用;
制度命题方面,党规和国法的体系都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展开,形成了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保障的格局;
实践命题方面,依法执政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党章与宪法的共同实践,党章与宪法的关系命题蕴含于党依法执政的实践之中[26]。

近十年的党章研究,进一步丰富了党章学理、政理、道理和法理的知识认知,但客观上也一定程度存在研究范式单一的问题。例如相对欠缺中西方党章理论深度对比考察的研究,尤其是党章对当代政党文明的原创性贡献研究。同时,围绕党章的研究多从历史纵向角度出发,偏重理论阐释研究,而实证研究显著不足,对于党章实施制度机制的实证研究,包括机制保障研究、合党章审查研究、实施评估体系架构研究等方面尚待进一步深化。需要指出,虽然近年围绕党章与宪法法律的跨学科交叉研究趋势明显,但尚未成体系,如何做好党章与国法在立法、实施和思维上的系统性衔接研究尚存空间。

(一)加强党章对当代政党文明的原创性贡献研究

目前关于党章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内部视角,围绕党章对当代政党文明的原创性贡献研究较少,结合党章分析提炼其对世界政党治理借鉴意义的研究更是匮乏。党章是科学社会主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焕发出生机活力的标志性制度成果。未来有必要深化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一是加强党章中蕴含的原创性理论贡献研究。强化对党章中原创性理论贡献的研究,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国共产党,更好地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更深刻地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内在先进性,从而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自信和情感认同。事实上,党章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制度性文本规范,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标志性思想观点和引领性行动价值。以党的二十大最新审议通过的新党章为例,新党章在“总纲”中规定的“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背后的党的初心使命理论,“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背后的党的使命任务实现方式理论,“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背后的党的民主创新发展理论,“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党的建设理论等。要特别注重将党章中的这些文本表述放置于时代和历史中,注意将它们与世界上其他政党的理论,尤其是西方资产阶级政党理论进行比较,着重于同这些政党的党章进行比较,从中探寻党章的原创性理论贡献。例如相对于中国共产党党章中联系群众的规定,西方政党多与资本集团绑定,这就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是没有自己特殊利益的政党,从而提炼党章对当代政党文明的原创性理论贡献。此外,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等文本内容也是党章原创理论性贡献的理论宝库,未来研究应在这些方面持续用力。二是加强党章中重要概念范畴的原创性贡献研究。党章不仅是党建理论及其规律的规范表达,还有很多特色鲜明的原创性概念范畴,值得深入研究。例如党章中规定的“民主集中制”“统筹发展和安全”“新发展理念”“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就蕴含丰富的政理和法理,未来要加强对党章中这些重要概念范畴的原创性贡献研究。以党章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范畴为例,要充分认识到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起源于《共产党宣言》中的“自由人联合体”,从而深刻理解党章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创性贡献。总而言之,对党章中重要范畴原创性贡献的研究必须破除盲目崇拜西方的思维定式,既要注意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当中探寻概念范畴源头,也要注重从丰富的政党治理实践中探索概念范畴的话语演绎,从而准确厘清内在逻辑关系,更好地构建中国特色党章话语体系。三是加强党章中蕴含思维方法的原创性贡献研究。目前关于党章思维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党章修订过程中体现的创新思维的探讨,而对党章文本本身蕴含的丰富历史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政治思维、精准思维和法治思维等的相关研究明显不足。譬如党章百年演进过程中“常”与“变”相结合就饱含丰富的历史辩证思维。一方面党章不断与时俱进,反映党章之“变”。另一方面在党章的19 次修改中,党的性质、根本宗旨、理想信念和最终奋斗目标等内容始终如“常”。

(二)加强党章实施制度机制运行情况的实证研究

党章的生命在于实施,党章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就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大多数都围绕党章指导思想、文本内容、制度变迁和结构形式等展开,关于党章理论内容的研究可谓著述颇多,而对于党章实施效果的实证反馈研究相对匮乏,要想加快形成有效覆盖党内政治生活的党内法规体系,就必须加强党章实施制度机制运行情况的实证研究。一是加强党章实施的制度机制运行情况的实证研究。党章实施的制度机制保障包括组织制度、解释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制度和其他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加强党章实施的制度机制保障情况的实证研究,既要聚焦现有党章实施的制度机制有哪些?它们在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中如何发挥作用?还要讨论这些实施制度机制是否发挥了预期作用,如果没有,主要原因是什么,未来应该如何更好地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因为这些制度机制运行情况直接关系党章的全面有效实施,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既是对传统党章实施理论研究的有效补充,也是新时代党章从理论走向实践的必经之路。二是要加强党内法规合党章性的审查研究。与宪法实施要加强合宪性审查制度建设相似,新时代党章的有效实施,必须加强党内法规的合党章性的审查。2019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11 条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就其职权范围内有关事项制定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制定主体广泛,就难以避免党内法规质量出现良莠不齐的情况,如果这些党内法规同党章精神或者文本内容相违背,谁来推进党内法规的合党章性审查、如何审查?进行党内法规合党章审查的标准认定和具体程序操作又该如何规定?党内法规合党章审查后果有哪几种类型?审查效果有哪些,换言之,党内法规合党章审查如何实现制度程序的纠错功能?就现有研究成果和相关文献资料来看,围绕这方面的研究十分匮乏,而该议题对党章实施无疑又极端重要。由此,未来加强针对党内法规合党章审查的主体、制度架构、审查程序等方面的持续研究尤为紧要。三是加强党章实施评估体系指标构建研究。现有研究主要从理论抽象层面来探讨党章实施效果的评估,它只提供了抽象价值观,没有指明具体方法论,显然不足以承载党章实施的时代使命。因此,有必要加强党章实施评估体系、指标体系构建研究,代之以抽象的价值讨论,指标体系构建有助于动态化、场景化和全景化观察党章的实施进程、结果,将实施评估和反馈紧密勾连起来。具体来说,未来的研究应该着眼于如何建立多层次评估体系,厘定评估对象、范围和内容,形成评估程序以及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例如,分层次全要素的建构党章实施评估体系指标内容,第一层次指标分为党的组织机构、党的主体、党的建设、党的纪律,而后将每个一级指标细分为两到三个二级指标,并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性程度设定相应的权重,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断动态完善党章实施指标评估体系。

(三)加强党章与宪法法律衔接协调研究

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实践中,以党章为代表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协调、不适应和不衔接的情况。正如前文所述,虽然当前学界也有大量诸如党章与宪法法律关系的著述,但是关于“党章与宪法如何衔接协调”“党章与宪法衔接边界在哪里”等问题研究却相对较少。虽然国家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内在具有高度的统一协调性,但它们毕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规范实体。所以,加强党章与宪法法律衔接协调的研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是加强党章与宪法法律的立法衔接研究。党章是党内法规的“母法”,宪法是法律的“母法”,党章与宪法法律的立法衔接是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内容,两者何以“深度”衔接是未来研究需要持续用力的重大课题,这里不仅包括两者在立法制度内容上的衔接,明晰党章和宪法法律各自规制的重点和边界,还包括两者在立法程序、机构安排和规范思维等不同层面的衔接问题。例如,如何扩大党政“共同立法”,如何结合党的二十大党章新内容探讨其与现行宪法进行有效立法衔接的问题,因为新修订党章并不是所有内容都适合进入宪法规范体系,那么,新党章中哪些内容适合,又有哪些内容不适合写进宪法就需要持续跟进研究。换言之,是否存在党章和宪法法律互联互通的一般性的客观标准,如果存在,这一客观标准又该如何进行要素化的建构,亟需在未来更深入的研究中找到答案。二是加强党章与宪法法律统一实施的衔接研究。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还包括两者在实施的制度机制和程序上的衔接统一,未来需要特别关注党章和宪法法律统一实施程序规范,以及衔接体制机制问题的有效性及其动态效果评估的研究。三是加强党章与宪法法律的思维衔接研究,使党章的政治思维和宪法法律的法治思维有机交融,从法学学科体系中发展党章学,在党章中发掘法治思维,形成双向衔接互动亦是未来理论研究的发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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