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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调研报告【完整版】

2023-12-30 18:09: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调研报告【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调研报告【完整版】

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调研报告

  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形势和任务,派驻机构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因此,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找准角色定位的要求,积极探讨派驻机构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如何正确处理工作关系、有效行使监督职能,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意见重大。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自身定位方面存在“三不现象”。一是归属感不强。由于部分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来源于驻在部门,有的接受驻在部门领导的惯性思维仍未转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归属感不强,对自己“归谁领导、对谁负责”认识不清、立场不明;
二是角色定位不准。把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当作是“万金油”、“全能将军”。比如:成立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纪检监察人员一定是成员,事事参与;
突发事件、案件举报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去配合解决,情况反馈要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
执法办案、涉案物质管理、购买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也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见证签字,纪检监察干部把大量角色定位到本职工作以外的事务上;
三是两边都不得罪。即怕得罪驻在部门工作得不到支持,又怕纪委继续把派驻机构当作内设机构,一样分摊任务、布置工作,虽然明白自己的角色,但存在畏难情绪,因而不敢碰硬,影响了实际职能的发挥。

  (二)履职监督方面存在“两缺乏现象”。一是缺乏监督标准。由于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程序和具体规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与内容不够明确,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的工作方式不规范,工作内容不一致,工作标准不统一,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的充分发挥。二是缺乏监督手段。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工作重点、职能划分、权责明晰、工作流程、评价标准和考核方法等还缺乏统一的规范,在具体监察过程中,监察手段滞后,问题处理粗浅等问题普遍存在,从而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运行成效。

  (三)队伍活力方面存在“学习虚工作疲现象”。一是在学习上表现为“虚”。纪检监察干部对与纪检业务相关的财政、审计、法律等专业平时接触就少,再不注重学习、不动笔、不及时“充电”,日常组织的学习培训内容针对性又不强,必然导致纪检监察干部人少质弱,素质参差不齐。二是在工作上表现为“疲”。认为纪检监察干部只要能看懂信访件,能应付办案就行,往往在实质性监督检查中不懂业务,在日常工作中扮演“挡箭牌”“灭火队”的角色,常常使干部存有“侥幸”心理,影响了队伍的教育管理。特别是对隐蔽性强的深层次问题,监督方式偏重形式,创新方法不足,往往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难于取得应有效果,制约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对策与措施

  (一)明确“三个定位”,突出主业主责。①明确角色定位,理清工作思路。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实现“三员”角色转换。当好“监督员”,要敢于监督、敢于纠正、敢于查处,为开展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善于监督,千方百计突破监督难点,逐步形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的防范机制,推进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成为“把好关”、“用好权”的“监督员”;
当好“维护员”,坚决打击和遏制腐败现象及不正之风,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做好群众诉求和矛盾调处的“维护员”;
当好“清障员”,要紧紧抓住容易出现问题的敏感部位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坚持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有机结合,建章立制,努力成为腐败现象的“清障员”,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②明确职责定位,正确审视主业。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是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以人为中心,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履行监督和惩戒的专门职责。比如,在当前的单项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等事项中,纪检监察机关全程介入,参加职能部门现场监督工作,使专门监督代替了部门承担具体责任,不符合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现代管理理念。同时,要正确审视“主业”,充分认识到不直接参与中心工作,但决不能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要主动站位,提高工作实效,通过加强廉政风险分析、提出监察建议、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一步一个脚印地落实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③明确工作定位,完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派驻干部参与驻在部门工作制度,把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延伸至权力行使的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实现监督关口前移。要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以监督促发展。同时,通过实行纪检组长任期制、派驻人员交流轮岗制、完善激励保障机制、督查机制,确保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任期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确保派驻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如通过出台纪检组长向派出机关述职述廉制度、向驻在部门通报情况制度、派出机关巡视制度、检查指导派驻机构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加强派驻干部与派出机关联系协调和监督。

  (二)理顺“三个重点”,确保有章可循。①细化行政监察内容。要确保行政监察的针对性,关键是找准切入点,要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工作。一要抓住队伍作风建设选题立项;
二是要抓住重点岗位薄弱环节选题立项;
三要抓住监管执法中的突出问题选题立项;
四要抓住容易产生违法违纪行为的项目选题立项;
五要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立项。例如,省、市相继出台落实了效能问责实施办法,从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入手,对问责情形进行了具体细化,明确了纪律松散影响形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平庸无为不思进取、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等效能督查问责内容,确保了督查工作有规可循。②规范行政监察程序。要围绕行政监察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明确监察人员,监察时段、监察重点,并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行评代表、党风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检查监督作用,形成纪检监察牵头,领导干部参与,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有针对性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又不干扰业务工作日常开展的良性互动机制。例如,各县(市、区)开展的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周督查活动,通过领导参与、股室互动,并紧密结合效能和业务督查,解决了纪检监察干部疲于应付,督查机制不畅等问题,提升了督查工作的实效性。③部门关系理顺到位。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要处理好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确保监督身份的独立性;
要处理好与派出机关的关系,派出机构的业务工作由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因此,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要问题、管理机构案件线索、领导个人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察局请示、汇报,确保管理的统一性;
要处理好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同时,又要善于监督,注重工作策略,讲究工作方法,确保监督有为,监督有效。

  (三)注重“三个围绕”,力争有位有为。①围绕中心工作,力求准确站位。派驻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要从“牵头办、协调办”中解脱出来,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独立办”和“督办办”上来,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发展大局护航,努力做到重点工作抓落实,不缺位。如:明确职能定位,集中精力把查办案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动态工作抓督查推进,不错位,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其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
面上工作抓统筹协调,不越位,如:对纠风工作、政务公开、公车治理等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协调不取代、参与不包办,减轻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统筹发挥部门职能作用。②围绕督查落实,力争有所作为。坚持“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的方式,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对相关部门的监管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和再检查,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落到实处。首先要注重“开头”。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大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力度。其次要狠抓“源头”,通过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整改、严格追究、倒查责任、堵塞制度漏洞上。最后要把握“重点”。不管在“开头”,还是在“源头”,重点要把工作方式由包办代替向组织协调转变、工作对象由对事向对人转变,集中力量和精力,有针对性地抓好监督检查,在推动并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体制机制方面更加有所作为。③围绕改革创新,力创工作特色。纪检监察部门要改进方式方法,力争“创特色”。在办案方面,要加强办案人员培训,提高运用科技破案的技巧,突破大要案,以案震慑,营造公正廉洁的发展环境。在执法监察工作方面,要从单纯执纪执法向服务大局转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自觉地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融入纪检监察工作之中,力求在整治和优化发展软环境工作中求得实效。在纠风工作方面,要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纠风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树立“三种类型”,争塑“包公形象”。①带头廉洁自律,做正义型干部。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将维护党的权威作为自己的崇高使命,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带头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始终将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立足本职,努力做干部群众的贴心人,勇于担当,扛得住压力,耐得住清苦,抵得住诱惑,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乐于清贫,甘于付出,树立忠诚可靠、大公无私、乐于奉献的职业形象。②严肃执法执纪,做果断型干部。在工作中要明辨是非,敢于碰硬,切实做到不唯上,不唯权,唯事实和法纪,唯公平和正义。要用好手中的“标尺”,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既严肃执法执纪,又热心为干部排忧解难。同时,要总结规律,创新方法、多出实招,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对策并改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要及时进行调查并进行反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塑造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勇于创新的工作形象。③善于沟通协调,做团结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护为先,惩戒其间,处理好保护教育和查处惩戒的关系,克服畏难情绪和思想顾虑,理直气壮地履行职责,经常对干部职工思想上的偏差进行纠正,对行为上的失范进行批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能参善谋,主动沟通,处理好与地方纪委的关系,尊重和接受纪委的领导,加强沟通,经常汇报工作情况,寻求指导和支持,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抓住“三个节点”,打造“阳光纪检”。①突出八项规定,工作态度求实。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到“三正”。正好心,坚持人民利益是第一需求、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以正风肃纪的有力行动保障和推动“四转一强”精神的落实,为民履好职、执好纪;
正好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务实作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
正好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加强学习、带头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带头开展作风督查,自觉做律己守纪的表率。②突出外部监督,工作规范求透。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引入外部监督为结合点,把自己拿出来“晒一晒”,接受社会检验和评价,努力做到三个“公开”。开门倡廉,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公开述职述廉、听证质询、群众评议等制度,以开门确保光明磊落;
开门信访,在不涉及保密问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如:推行工作流程和结果通报制度,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批示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汇报会等形式予以公布,以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开门办案,推行举报人、被举报人及被查处者知情权告知制度,落实好信访回访、案件查处回访工作,建立纪检监察网络公共服务平台推行纪检监察“开放日”,以开放确保阳光透明。③突出群众利益,创业精神求新。纪检监察干部要认清形势、明辨是非,树立新的思想观念,勇于担当,进一步创新监督机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
坚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面对面地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实打实地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如:强化效能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着力整治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不辱使命,让人民满意;
坚持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开展问计于民活动,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确定主题,通过群众对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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