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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020-03-14 09:20:37

  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总则 1.1方案背景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持续开展流感及相关疾病监测,发现多起病毒性肺炎病例,均诊断为病毒性肺炎/肺部感染。2019年12月31日上午,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抵达武汉,展开相关检测核实工作。调查发现,该次肺炎病例大部分为华南海鲜城经营户。2020年1月1日,对华南海鲜批发市场采取休市措施,并对武汉市公共场所,特别是农贸市场进一步加强防病指导和环境卫生管理。三是广泛宣传防病知识,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四是配合国家和省进行病原学研究。五是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等通报疫情信息。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因2019年武汉病毒性肺炎病例而被发现,2020年1月12日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已知可引起感冒以及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等较严重疾病。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 1.2方案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疫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并及时报告;规范病例救治和管理;防止疫情可能出现的扩散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项目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形目员工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项目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1.3方案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方案(试行)》为依据,制定本方案。 1.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儋州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项目范围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1.5工作原则 (1)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项目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2)统一领导,联防联控

  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项目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3)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4)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项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商情风险,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5) 加强宣传,全员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项目工作人员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项目员工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 2防控组织及分工 成立儋州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项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检验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2.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改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负责项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2疫情报告组: 组长:xx 成员:技术部成员 负责掌管员工个人健康信息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项目与市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网络畅通,并及时上报。 2.3疫情处置组: 组长:xx 成员:工程部成员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项目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消毒处理,对项目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部门人员进行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要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储备。 2.4宣传组: 组长:xxx 成员:综合办成员 负责会同项目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宣传方案,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群众恐慌,维护项目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2.5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商务部成员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公司财政部门申请。 3、防控流程 3.1疫情报告与监测  (1)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于2小时内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网络直报;尚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由疫情报告组成员负责24小时监测疫情网络和接听疫情电话,接到或发现疫情报告时,应详细询问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病者的症状、体征,有无死亡,疫情信息来源及报告人联系方式等基础资料,并上报防控指挥办公室,再由其上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再由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卫生局领导报告。疫情报告组应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2)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监测。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日常的诊疗活动,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定义的患者应及时报告。  (3)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医务人员在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病例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尤其注意了解有无沙特和卡塔尔等疫情发生地的旅行史和类似病例的接触史。对于口岸发现的可疑病例,由口岸所在城市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病例的诊断、报告和治疗。口岸所在地的市级疾控中心,应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的协助要求,负责对口岸发现病例的标本采集,转运或仅负责标本转运工作。 3.2启动防控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启动XX县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防控指挥办公室组长召集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检验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所有成员,15分钟内集合并携带个人防护设备及相关防控物资,立即赶赴疫情现场进行流行区域进行防控处理。 3.3疫情现场处置 3.3.1开辟清洁区及处理区 疫情处置人员到达现场立即选择一处离事发现场较近、未经污染的区域开辟为清洁区,作为应急指挥、物品存放、消杀准备、后勤消毒工作地点;同时开辟一远离清洁区的区域作为处理区,供消杀及采样人员完成疫情处置,进行个人消毒及废弃物、使用过物品处理。 3.3.2流行病学调查 疫情处置组在清洁区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携带调查表及工具进入污染区,立即对突发疫情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时行调查分析,并按照规定对病人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及发病前后的活动情况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附件1)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上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控指挥办公室。 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确定疫点、疫区的范围。  3.3.3病例管理及救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发现和报告工作(相关定义见附件2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诊疗方案(2012年第1版)》)。 (1)监测病例(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患者)。    ①.发热(≥38℃)、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表现;   ②.发病前10天曾前往或居住于报告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可能已经发生传播的地区。   (2) 疑似病例 患者符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但尚无实验室确认依据。 ①.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病原感染解释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体温≥38℃、咳嗽;有胸部影像学改变、肾功能改变等。 ②.流行病学史:在新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有旅游或居住史;发病前10天内与疑似或确诊发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3)确诊病例 满足疑似病例标准,且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各定点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病例实行隔离治疗,同时,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实施有效防护措施(标准预防十飞沫传播预防十接触传播预防)。疑似病例原则上单人单间。具体参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诊疗方案(2012年第1版)》(诊疗方案见附件3)和《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卫发明电[2012]18号)(技术指南见附件4)。    监测病例不要求实施隔离医学观察,仅要求辖区县级疾控机构每日询问体温及病情进展至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消失,或从受染地区离开已达10天(登记表见附件5)。若监测病例出现肺炎等表现,则要求病人入院治疗、诊断并采取隔离措施。   3.3.4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1)参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密切接触者主要界定如下:    ①、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身体密切接触的人员;    ②、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症状期间,共同居住或密切接触的人员;    ③、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判断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2)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等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均实行居家医学观察(登记表见附件6),每日至少进行3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有无急性呼吸道症状的出现及病情进展。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接触后10天内,一旦出现发热(体温≥38℃)、咳嗽,并有肺炎症状和体征等表现的病例,则立即转送至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疾控机构负责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    (3)口岸发现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由所在地县级疾控中心负责调查、管理等工作。     3.3.5标本采集与检测。     由检验组负责标本采集与检测工作。参照中国疾控中心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中疾控疾发[2012] 362号)进行,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将检测结果及时上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控指挥办公室。如当地无法开展相关检测时,应及时将采集的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省)疾控中心或国家相关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3.4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宜传组积极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大型工矿企业等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3.5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  防控指挥办公室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感染防控、风险沟通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能力。  3.6加强个人防护 医务人员在疫情期间,应加强个人防护工作,如采取医用外科帽子、N95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协鞋套及手套等,做好防护。  4评估 4.1监测与风险评估 疫情防控组负责健全覆盖全县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工作方案,加强实验建设,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工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措施。 4.2督导与评估 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5、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因参与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6、附则      6.1本疾控中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及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认知情况的深入,卫生部指令,方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方案。  6.2 本方案由武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解释。      7、附件      7.1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病例个案调查表 7.2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定义  7.3附件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诊疗方案(2012年第1版) 7.4附件4

  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卫发明电[2012]18号) 7.5附件5

  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监测病例医学观察登记表 7.6附件6

  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   

        

  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病例个案调查表   国标码  

                病例编码  

        1.一般情况:    1.1姓名:         1.2国籍:           1.3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1.4性别:(1)男  (2)女    1.5年龄:    岁    1.6职业:    1.6.1(1)医生(2)护工(3)护士(4)检验(5)行政管理人员(6)其他        1.6.2非医院工作者    (1)幼托儿童(2)散居儿童(3)学生(4)教师(5)保育保姆    (6)餐饮业(7)商业服务(8)工人(9)民工(10)农民    (11)牧民(12)渔(船)民(13)干部职员(14)离退人员(15)待业(16)其他    1.7现居住地(详镇):   省   市   县(区)   乡(街道)  村  组    1.8联系电话:     

      1.9工作单位:                      1.10户口所在地(详镇):  省  市  县(区)   乡(街道)  村  组    1.11既往病史    1.11.1基础疾病(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等)(1)有(2)无(3)不详    1.11.2既往是否曾患过SARS            (1)是(2)否(3)不详    外行人员补充信息:    1.12入境时间:          1.13入境口岸:           1.14入境后住地:                         1.15入境航班:             2.发病与就诊情况    2.1发病情况    2.1.1发病时间:   年  月  日    2.1.2首发症状(描述):                               2.2发病地点:  省  市  县(区)  乡(街道)  村  组  2.3就诊情况(从发病到入院的就诊经过)  就诊日期 就诊医院和科室 诊断病名 接诊、治疗的医护人员

  2.4入院情况    2.4.1入院日期:   年  月  日    2.4.2所住医院名称:          2.4.3住院号:         2.4.4入院诊断:(1)疑似病例(2)临床诊断病例(3)实验室诊断病例(4)其他    2.5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3.临床表现    首发症状(描述):                                  3.1发热                         (1)有  (2)无    3.1.1体温(最高)   ℃    3.1.2体温(入院时)   ℃    3.2咳嗽                         (1)有  (2)无    3.2.1咳痰                        (1)有  (2)无 3.3上呼吸道症状                   

  (1)有  (2)无    3.4胸闷                         (1)有  (2)无    3.5呼吸困难                       (1)有  (2)无    3.6腹泻                         (1)有  (2)无    4.临床及实验室检查:    4.1血常规    初诊时:白细胞计数:       淋巴细胞:  % 淋巴细胞计数:  %    入院时:白细胞计数:       淋巴细胞:  % 淋巴细胞计数:  %    4.2胸部X钱检查:    初诊时:日期:   年  月  日 结果描述:                    入院时:日期:   年  月  日 结果描述:       

           4.3病原学检测结果:   标本类型   采样时间  检测项目及结果   PCR  RT-PCR 核酸测序   病毒分离 粪便          

           咽拭液          

           痰          

           血液          

           注:①阴性 ②阳性 ③未检测    5.流行病学史调查: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5.1发病前十天内逐日活动情况(填写下表)  日期 活动内容 活动地点 接触人员(有无接触发热等可疑病人)

  注:每一项活动内容或活动地点单独填写一项    5.2请详细描述发病前2周内特殊活动情况(如到医院、去外地、聚餐、聚会、外人来访等)。                                       5.3发病前2周内是否接触过冠状病毒病人或疑似冠状病毒感染者:(1)是 (2)否  若是,请填写下表  患者姓名 发病时间 临床诊断 与患者关系 最后接触时间 接触方式 接触频率 接触地点

  注:1. 与患者关系:(1)家庭成员(2)同事(3)社会交往(4)共用交通工具(5)其他    2.接触方式:(1)与病人共同进餐(2)与病人同处一室(3)与病人同处一区(4)与病人共用食具、茶具、毛巾、玩具等(5)接触病分泌物、排泄物等(6)诊治、护理(7)探视病人(8)其他接触    3.接触频率描述:(1)经常(2)有时(3)偶尔    4.可能的接触点:(1)家(2)工作单位(3)学校(4)集体宿舍(5)医院(6)室内公共场所(7)其他  5.4发病前2周内接触动物(罕见动物、禽类)情况:(1)是 (2)否    接触动物情况  接触方式  时间   地点  动物名称  销售   屠宰  烹饪   吃  其他(注明) 

  5.5发病后到隔离前逐日活动情况  日期 活动内容 活动地点 接触人员

  5.6发病后至住院前密切接触者:  5.6.1家庭、亲友  接触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关系 接触情况 住址(或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5.6.2工作单位或主要活动场所联系人:  单位名称 地址及联系电话 主要联系人 接触者名单

  6.转归与最终诊断情况(随访或根据医疗报告完成):    6.1最后诊断:(1)疑似冠状病毒感染 (2)实验室诊断病例 (3)排除(其他疾病名     )    6.2转归:(1)痊愈 (2)死亡        若病例死亡,则填写6.2.1    6.2.1病倒死亡时间:   年  月  日    7.调查小结: 

    补充调查(埋单、内容等):      

     调查单位:           调查时间:         调查者签名:          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定义   一、病例定义     (一)监测病例(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患者)。    1.发热(≥38℃)、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表现;     2.发病前10天曾前往或居住于报告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可能已经发生传播的地区。   (二)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定义参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诊疗方案(201 2年第1版)》。

 (1) 疑似病例 患者符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但尚无实验室确认依据。 ①.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病原感染解释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体温≥38℃、咳嗽;有胸部影像学改变、肾功能改变等。 ②.流行病学史:在新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有旅游或居住史;发病前10天内与疑似或确诊发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2)确诊病例 满足疑似病例标准,且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二、密切接触者定义    参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目前主要界定如下:    (一)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 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身体密切接触的人员;    (二)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症状期间,共同居住或密切接触 的人员;    (三)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判断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附件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诊疗方案 (2012年第1版) 一、前言 自2012年6月以来,近3个月内在沙特和卡塔尔各出现1例严重急性下呼吸道感染病例,表现为类SARS样的临床过程。经对呼吸道和肺解剖标本进行泛冠状病毒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扩增和病毒分离,2株病毒核酸序列具有99.5%的同源性,确定2例病例的感染病原均为同一种新型冠状病毒。 第一例患者为60岁男性沙特阿拉伯人,于6月20日病死;第二例患者为49岁男性卡塔尔人,于9月3日曾在沙特旅游,回卡塔尔后于9月7日因发生严重呼吸道感染收住当地重症监护病房,于9月11日被转运至英国救治,目前仍处于病危状态。 从核酸序列相似性的角度,这一新型致病的冠状病毒与SARS-CoV并不相同(我国大陆及香港SARS冠状病毒与该新病毒相应区段核苷酸同源性为70-80%)。在流行病学方面,未发现先证病例相关的第二代病例,未见人间传播的证据,因此,尚无类似SARS迅速传播的流行病学特征。另外,疾病的来源、传播途径、潜伏期和感染后疾病的严重程度等均也未得到证实,同时也不能完全排除动物源性感染。因此,在诊断上,除了急性呼吸道感染表现外,主要是通过实验室对泛冠状病毒的保守序列进行扩增,必要时进行对扩增产物进行测序,并在临床收集的标本中分离培养病毒等相关病原。与此同时,其他更为快速、敏感、特异的诊断方法和措施仍在积极探索过程中。 由于目前病例数量少,尚无确切的临床规律可循,鉴此,以SARS冠状病毒(SARS-CoV)所致严重呼吸道感染(重症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的诊疗方案为主要参考,制定本诊疗方案。 二、病原学 新型冠状病毒的结构、性状、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特征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待于进一步阐述和鉴别。在蝙蝠的某些种类中发现过SARS病毒前体,因此不能排除蝙蝠可能是SARS冠状病毒的自然宿主,但对新冠状病毒尚无任何资料佐证。即使应用了新冠状病毒全序列比对,发现与新型冠状病毒最接近的蝙蝠冠状病毒HKU4-1病毒核酸序列也仅有约50-60%的相似,因此不能直接推断动物感染源。 三、流行病学 目前已经报告的两例病例没有发现人间传播,传染源不明,因该病以中东国家为首发地区,密切监测来自该地区的输入性病例。 截止2012年9月25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地区和可能发生感染传播的地区包括卡塔尔、沙特阿拉伯两个国家。 四、发病机制和病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发病机制可能和SARS-CoV感染有相似之处,可以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等多器官功能衰竭。冠状病毒入侵首先通过表面的S蛋白(还有HE蛋白)与宿主细胞的表面受体相结合。第一群冠状病毒(HCoV-229E)能特异地与人类氨肽酶N(aminopeptidase)结合。第二群冠状病毒(如HCoV-NL63和SARS-CoV)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2(ACE2)集合,还可同时与9-O-乙酰神经氨酸分子结合。目前还没发现OC43和HKU1有类似的受体。SARS冠状病毒感染后在多种细胞因子和化学趋化因子介导下因一系列级联反应,发生“细胞因子风暴”。从目前两例新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发展进程来看,可能也有类似的级联反应。其详细机制仍有待于在临床实践和基础研究中进一步阐明。 五、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 (一)临床表现。 1.潜伏期:据WHO报道,该病的潜伏期为10天左右。 2.临床表现:突然起病,高热,体温可达39-40℃,可有畏寒、寒战,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乏力、食欲减退等流感样全身症状。在肺炎基础上,临床病变进展迅速,很快发展为呼吸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ARDS)或多器官功能衰竭(MODS),特别是肾功能衰竭,甚至危及生命。目前尚无法确定有无轻症患者。 (二)影像学表现。 发生肺炎者影像学检查可见肺内片状影像,合并ARDS者片状影像广泛,进展迅速。 (三)实验室检查。 1.一般实验室检查。 (1)外周血常规: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 (2)血生化检查:肌酸激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肌酐等可能会升高。 2.病原学相关检查。 主要包括病毒分离、病毒抗原、核酸和抗体检测。病毒分离为实验室检测的“金标准”;病毒核酸检测可以用于早期诊断;抗体检测可以用于回顾性调查,但对病例的早期诊断意义不大。目前全球范围内的检测方法主要是病毒分离和核酸扩增。建议在新冠状病毒发病早期,采用多种标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或气管抽取物、痰或肺组织,以及血液和粪便)检测以提高检出率。 (1)病毒核酸检测:以RT-PCR(最好采用real-time RT-PCR)法检测呼吸道标本中的新冠状病毒核酸。病毒核酸检测的特异性和敏感性最好,且能快速区分病毒类型和亚型,一般能在4-6小时内获得结果。 (2)病毒分离培养:从呼吸道标本中分离出新型冠状病毒,但一般呼吸道冠状病毒在细胞中分离培养较为困难,而且需要在指定级别(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参照WHO有关标准流程。 (3)血清学诊断:检测新冠状病毒特异性IgM和IgG抗体水平。动态检测的IgG抗体水平恢复期比急性期有4倍或以上升高有回顾性诊断意义,但目前尚无特异性抗原,这一检测难以在近期内实施微量中和实验。 六、临床诊断 WHO于9月25日对这一新型冠状病毒所致感染的病例分别作出了以下诊断标准。 (一)疑似病例。 患者符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但尚无实验室确认依据。 1.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病原感染解释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体温≥38℃、咳嗽;有胸部影像学改变、肾功能改变等。 2.流行病学史:在新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有旅游或居住史;发病前10天内与疑似或确诊发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二)确诊病例 满足疑似病例标准,且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七、鉴别诊断 主要与其他病毒和细菌等所致的肺炎、肾功能损害进行鉴别,也要与特殊的非感染性疾病(风湿免疫病)进行鉴别。 八、治疗 (一)基本原则。 1.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确定治疗场所:疑似和确诊病例应尽早住院治疗;如果病情进展迅速,则应尽早入ICU治疗。同时,实施有效的隔离和防护措施。 2.一般治疗与密切监测。 (1)卧床休息,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密切监测病情变化。 (2)定期复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及胸部影像。 (3)根据脉氧饱和度的变化,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无创或有创通气等措施。 3.抗病毒治疗:目前尚无有效的抗冠状病毒药物,因为利巴韦林对SARS-CoV无明显疗效,推测对新冠状病毒的疗效难以奏效。其他抗病毒药物的疗效尚待探索。 4.抗菌药物治疗: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仅在继发细菌感染时应用。 5.中医中药治疗:依据中医学“外感热病、风温肺热病”的辨证论治规律进行: (1)外邪闭肺证 主症:发热或恶寒,咳嗽,喘促,痰白等。 治法:祛邪宣肺,止咳平喘。 推荐方剂:射干麻黄汤合银翘散加减。 (2)痰热壅肺证 主症:高热,咳嗽,喘闷,黄痰,腹胀便秘等。 治法:清热化痰,宣肺定喘。 推荐方剂:麻杏石甘汤合宣白承气汤加味。 (3)正伤邪恋证 主症:恢复期低热,咳嗽,乏力倦怠等。 治法:扶正祛邪。 推荐方剂:补中益气汤或青蒿鳖甲汤加减。 (二)重症病例的治疗建议。 对重症和危重症病例,其治疗原则详见卫生部重症流感病例治疗措施,即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防治并发症,并进行有效的器官功能支持。实施有效的呼吸支持(包括氧疗、无创/有创机械通气)、循环支持和肾脏支持等。 九、出院标准 体温基本正常、临床症状好转,病原学检测连续两次阴性,可出院或转至其他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附件4

  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 为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降低发生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的风险,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意识和工作水平,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规范报告,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四)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为医务人员提供合适、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工作效果。 (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必要时按照要求进行空气消毒。 (六)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过度劳累,并及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监测,注意监测医务人员的体温和呼吸系统的症状。 (七)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发热门(急)诊。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等措施。在接触所有患者时应当戴外科口罩,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4.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发热门(急)诊时,要按照有关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二)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病例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或者血清学确诊的同类患者可以置于多人房间。 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与接触隔离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2)原则上患者的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3)用于疑似患者的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实行专人专用。非专人专用的医疗器具在用于其他患者前,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4)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若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三)医务人员的防护。 1.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和接触隔离。 2.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4.一次性的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或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5.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适宜。 (1)标准预防: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 (2)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当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5)结束工作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疑似和确诊患者留观室、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以及患者使用过的物品等的医务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进入留观室和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必须戴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防护。 (4)三级防护:医务人员为确诊患者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操作时,应当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加戴防护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四)加强对患者的管理。 1.应当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路线由医务人员指导和引导进入病区。 2.患者进入病区(房)前应当更换衣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安全的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保管。 3.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口罩;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然后将卫生纸丢入医疗废物容器;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4.患者出院、转院时必须进行沐浴或适宜的消毒处置,更换干净的衣服后方可离开病房;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 5.如患者死亡后,应当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浓度为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死亡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

 附件5  

  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监测病例医学观察登记表 姓名 年龄(岁) 性别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最后暴露时间 医学观察地点 暴露类型 医学观察开始日期 医学观察解除日期 健康状况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报告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日期: 附件6   

 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           省/市/自治区      市/州/地区      县/区      乡/镇

 医学观察地            。。  姓名  性别  年龄  最后暴露时间  暴露类型  医学观察开始日期    医学观察记录    医学观察解除日期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注:暴露类型:1.接触疑似病例 2.接触确认病例

   症状:指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和/或肺炎或ARDS的临床表现

    医学观察实施单位名称

  医学观察实施责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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