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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员工管理程序

2020-07-04 11:20:24

 派遣员工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的派遣员工的管理,更好地为派遣员服务,使派遣员工更好、更快、更安心地投入工作,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派遣员工办理入职、职称申报等的处理程序。

  3  职责

 3.1  派遣员工所在部门领导负责引导员工入职及日常管理工作。

  3.2  人力资源部负责为予派遣的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入职、职称申报及退工等手续

 4  程序

 4.1 《就业协议》签定程序

   在校学生面试合格后一旦和本单位达成以派遣方式入职的就业协议,则需将本人的《就业协议》寄到本单位(被派遣单位)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到省人才市场(派遣单位)为其办理《就业协议》签定手续(也可自行办理)。《就业协议》签定完毕后,经办人应仔细检查,不完整的内容应补充完善,然后再寄回给该生。协议书中已设定的内容不完整的地方,用电话或短信告之,主要应关注以下两项内容:

  (1)户口转移地址:

 (2)党组织关系转移:省外毕业生首先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中共  省直属机关委员会,然后再转移到  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4.2  入职程序

 4.2.1  学生毕业后(下称派遣员工)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人力资源部扫描建档后归还本人。

  4.2.2 人力资源部开具《报到单》到派遣员工应报到部门,派遣员工还需填写《员工登记表》,并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回人力资源部。

  4.2.3  人力资源部为派遣员工开具盖有人力资源部印章的《确定派遣员工通知单》,派遣员工凭《确定派遣通知单》、《报到证》、《就业协议》到省人才市场派遣部签定《派遣个人合同》,签定完毕后交一份到本单位。

  4.3  退工程序

   派遣员工要求办理辞工的,其办理程序遵照《员工离职管理程序》相关内容执行。派遣员工办理完毕离院手续后,人力资源部开具《辞工单》到派遣单位,派遣单位为其办理社保停保手续。如派遣员工在结算当月工资前未办理完离院手续的,经办人应在《辞工单》中注明其违反本单位相关管理的行为,以便派遣单位协助我单位限制该派遣员工办理如公积金转移等。

  4.4  职称申报

 参照《职称申报管理程序》相关内容。

  5  附件

 附件一  《确定派遣通知单》

 附件二  《辞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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