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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总结

2020-05-21 03:20:27

 **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总结

 区委政法委:

 根据上级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要求,**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通过一系列活动,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全镇经济科学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自3月份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以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其中涉及土地问题4起,村“两委”换届2起,自来水安装1起,拆迁补偿1起,劳务纠纷2起,其它9起。成功调处17起,2起正在调处中。防止民转刑案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具体做法是:

 (一)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思想认识到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2、组织领导到位。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吕云亭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吴宝双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派出所、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各村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全镇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努力使社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3、工作落实到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周例会制度,对全镇矛盾排查化解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周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二)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1、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今年6月,**镇新型建材厂老板和包工头因工程量核实产生纠纷,导致工人四、五月份工资未发放,部分工人到镇政府请求协调处理拖欠工资。镇党委组织相关人员积极主动靠上做工作,召集工厂老板、包工头、工人代表进行协调沟通,连夜将工人工资发放到位,避免了一场群体性事件。

 2、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3、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三)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1、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2、力量前移。近年来,我镇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共有综治宣传员55名、纠纷调解员112名、治安联防员155名,形成了“层层有人管综治,层层有人抓综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村24小时监管,保证了各村的社会稳定。

 3、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结合当前的扫黑除恶活动,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   1、调解组织建设不够完善,调解工作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虽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村村挂牌,但部分村级调解组织却是只有牌子,无专责人员,调解工作大多由村支书、村主任主持。由于村支书、村主任工作忙碌,投入调解工作精力较少;同时,因为职能交叉,导致对纠纷的调解工作推诿、拖延的现象比较突出。

 2、大部分调解员文化素质与新形势下村级调解工作的要求有差距。 村级民调组织调解员的文化水平相对不高,文化层次多为初中或者小学学历,高中以上学历较少,特别是没有经过较为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在处理涉及法律和政策的社会经济活动纠纷时,一般是凭借自己的威望和经验来解决,当此类纠纷没有得到解决而诉诸法律时,调解意见往往与法律规定相悖,从而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增加纠纷解决的难度。

 3、调解员缺少经费来源。 调解员除了村干部工资外,没有其他待遇;同时,《人民调解法》规定了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是不收费的,可以说农村调解组织基本上是没有经费来源,没有经费保障,也可以说是调解人员没有开展调解工作的必要经费,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做好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意见建议  为解决农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种种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1、整合资源, 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 人的素质是决定工作好坏的关键,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长期从严计议。要重点把握好三关:一是把好“进入关”。加强指导,让村民们选举文化水平高、懂法律、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二是要把好“培训关”。要拟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并达到培训效果,使每个调解员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原则、要求,掌握相关的调解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三是要把好“管理关”。要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村级调解工作的质和量,总结经验、整改不足。

 2、落实经费, 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调解员的培训、工资报酬、补贴以及办公用品等都需要一定的经费。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建立完善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改善办公条件,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才能充分发挥调解工作职能,才能有效的把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第一线。

  3、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稳步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加大农村地区法制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权力与义务观念,使其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减少滋生消极腐败的低级生活情趣,从思想根源上减少发生矛盾纠纷的因素。同时,继续抓好村务公开等村居民主法制建设,提高村民对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及村务、财务等的监督力度;做好土地确权、征地、拆迁、各种惠农政策的享受评选等村务及财务公开工作,给群众一个明白。

  中共**镇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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