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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doc

2020-03-12 21:44:48

  关于郑州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4月9日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郑州市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郑州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突出“四大重点”工作落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2766.4亿元,增长14.9%。地方财政总收入1619.5亿元,增长13.7%。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经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0212618万元,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营改增”改革后收入调整为9534571万元,实际完成10111833万元,为预算的106.1%,增长14.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232643万元,为预算的101.5%,增长13.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5%。

  经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1678342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新增债券转贷收入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13550956万元,实际完成132152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5%,增长19.1%。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4278333万元,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营改增”改革后收入调整为3910355万元,实际完成4184671万元,为预算的107%,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559611万元,为预算的99%,增长11.2%。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64467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新增债券转贷收入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184861万元,实际完成59459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1%,增长37.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3.城市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9620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18.3%;支出完成644713万元,为预算

  的99.8%,下降27.2%。

  高新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0116万元,为预算的110.1%,增长21%;支出完成356693万元,为预算的99.2%,增长20.5%。

  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4678万元,为预算的131.1%,增长50.8%;支出完成403373万元,为预算的98.4%,增长15.1%。

  郑东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0175万元,为预算的103.8%,增长11%;支出完成649021万元,为预算的99.5%,增长9.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741401万元,实际完成8358981万元,增长56.2%;支出预算为6904093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新增债券转贷收入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9688801万元,实际完成7948803万元,增长58.9%。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523926万元,实际完成5426595万元,增长65.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2135173万元;支出预算为3523926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新增债券转贷收入、补助下

  级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1587143万元,实际完成634937万元,下降19.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940045万元,实际完成2923075万元,为预算的99.4%,增长20.7%;支出预算为2343698万元,实际完成1975611万元,为预算的84.3%,增长4.7%。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为33919万元,实际完成收入51718万元,为预算的152.5%;实际完成支出15900万元,其余资金按要求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在完成财政决算审查汇总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五)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全市财政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财政收支管理,集中财力保民生保重点,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1.支持经济稳定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研究谋划,统筹安排资金,有效实施了稳增长等一系列财政政策

  措施,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市级整合投入产业引导资金64.7亿元,重点支持战略性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拨付资金21.4亿元,实施制造强市战略,支持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等七大工业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做强先进制造业。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拨付资金10.1亿元,支持现代金融、商贸物流、文化创意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提质增速。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拨付资金2.9亿元,用于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融资贴息,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对工业增长、投资拉动的贡献率持续增加。支持对外开放。拨付资金1.2亿元,积极支持开放平台建设和对外经济发展。落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E贸易)服务政策,支持电子E贸易试点项目做大做强。拨付资金5亿元,支持中欧班列(郑州)开行251班次。支持科技创新。拨付资金21.7亿元,支持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实施“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

  支持航空港实验区建设。拨付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开拓航空市场专项奖励资金10亿元,进一步拓展航空市场,加快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继续落实实验区土地出让收入全留和税收增量返还等财政支持政策,拨付资金46.5亿元,不断加大对实验区的支持力度。

  积极探索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按照“母基金+相关行业领域子基金”(1+N)的结构,设立了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出资10亿元,成立母基金,已初步签署了中原健康产业基金、中原海外并购基金、郑州钜盛华国际并购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市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国新启迪基金、郑州市PPP融资支持基金等7支子基金合作协议,总规模336亿元。对实施产业并购,化解过剩产能,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起到重要助推作用。

  2.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市财政民生支出1031.2亿元,增长18.4%,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市财政教育支出155.5亿元,增长5.4%。促进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拨付资金77.1亿元,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政策和减免学杂费、书本费等各项助学政策。进一步完善市级基础教育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安排转移支付资金4亿元,支持市内各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支持中小学建设。拨付资金1.5亿元,对农村及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新建、改扩建市区中小学进行奖补,全年市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36所,新增学位5万余个。促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拨付资金25.9亿元,全面实施生均财政拨款预算,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和内涵提升建

  设,落实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推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亿元,增长10.4%。健全社会保险体系。拨付资金23.5亿元,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次超过1771万,完成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2588元。扎实做好就业工作。拨付资金4.6亿元,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财政补贴政策,实施大众创业扶持就业新政和市级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全市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4.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5万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拨付资金3.5亿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拨付资金13.2亿元,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待遇,保障优抚对象3.5万人、义务兵家庭8277个;拨付资金1788万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8家、新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20个,新增养老床位2600多张,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5家。

  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发展。全市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6亿元,增长6.3%。建立全覆盖医疗保险体系。拨付资金28.3亿元,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56元以上,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拨付资金23.3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新

  农合按病种付费和“先住院,后付费”等惠民措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大病保险水平。拨付资金4.4亿元,支持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到45元,开展“片医”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拨付资金3394万元,实现我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省级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大病保险已覆盖我市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市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6亿元,增长7.5%。积极推进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开展全市农村文化建设工作,全年免费为基层群众演出优秀戏曲(剧)1000场。积极落实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免费开放制度。加大群众体育活动经费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支持扶贫开发。拨付资金5.2亿元,持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029户7410人及32个村的整村推进,积极落实各项移民补助政策,确保移民生活及后期扶持项目顺利推进。

  3.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紧紧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大棚户区改造、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等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工程,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

  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108亿元,加快推进畅通郑州建设。继续支持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一期、1号线二期、3号线一期、5号线等建设;加快推进西三环北延、东三环高架、农业路快速化等工程建设,中心城区“井字+环线”快速路

  网体系基本形成;实施城区道路大中小修整治,不断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拨付资金18.9亿元,加快推进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郑州新区、双桥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新建改建供水管网等项目。新增政府债券78.6亿元,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普通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生态城市建设。拨付资金21.9亿元,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和生态水系工程建设,积极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支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拨付资金8.3亿元,支持锅炉拆改、黄标车淘汰、扬尘治理等污染源整治,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拨付资金39.4亿元,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应用。

  加快推动PPP项目落地实施。建立PPP项目动态管理开发目录,入库项目52个,总投资1818亿元,涵盖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等10多个领域,其中:纳入省级项目库32个项目,总投资1484亿元;107辅道快速化、贾鲁河综合治理、中心城区综合管廊等16个项目落地实施,总投资699亿元。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拨付资金51.3亿元,用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鼓励综合运用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创新投融资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棚户区改造。

  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拨付资金1.8亿元,实现市区快速路、

  主次干道机扫全覆盖。拨付资金3.8亿元,以“四区一环十五路”为重点,强力推进631条支路背街综合整治。成功申报国家综合管廊和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城市。

  4.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把创新作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关键措施来抓,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管理监督,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落实预算管理理念“三个转变”,滚动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细化2017年度预算编制,减少代编预算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增强预算管理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持续性。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开发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有预算单位符合绩效管理评价标准的专项资金纳入系统考核范围,控制节约了政府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积极推进市级授权支付电子化试点改革,选择市编办等50家预算单位,开展第二批授权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试点预算单位支付电子化顺利运行。选择5家县(市)区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推动改革向县(市)区延伸。

  稳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将15个县(市)区本级全部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并在中原

  区、金水区等8家县(市)区选择5—10家预算单位试编了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初步建立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郑州市2016年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出台《郑州市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依法将债务限额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明确2016年我市债务举借的上限。争取置换债券454亿元,确保债务按期偿还,并加强规范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积极推进存量债务项目转PPP模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送审投资70.2亿元,审减13.5亿元,审减率19.3%。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全市政府采购规模185亿元。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一系列检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财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市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帮助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随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财政保障民生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和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专项资金结构固化,使用效益有待提升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一)2017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

  2017年,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国际商都规划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健全完善财政运行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效财力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市级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充分考虑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等因素影响,积极审慎、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要与财税政策调整相衔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是有保有压,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

  省、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三是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衔接,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是突出绩效,科学引导。将预算绩效目标嵌入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中,建立中期财政规划与预算绩效管理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加快建立以绩效预算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

  五是依法理财,强化监督。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303180万元,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安排2629500万元,增长13.2%;非税收入安排1673680万元,增长3%。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增值税1153000万元,增长12.1%。

  ●企业所得税718000万元,增长12.9%。

  ●个人所得税212000万元,增长15.5%。

  ●契税383300万元,增长14.8%。

  ●专项收入826980万元,下降1.8%。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8000万元,增长1.9%。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0000万元,下降31.4%。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10000万元,增长7.4%。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03180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2017年市本级可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4906889万元,加上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0000万元纳入预算安排,再加上2017年上级财政提前下达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1588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7992万元,实际可用财力为5893715万元,增长8.2%。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005万元,增长2.4%,其中:人员经费安排35129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25739万元,专项经费安排98137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243866万元,增长10.7%,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01992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55127万元,专项经费安排86747万元。

  ●教育支出460408万元,增长13.4%,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05167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3365万元,专项经费安排

  351876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01460万元,增长22%,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261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924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9827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011万元,增长8.2%,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1640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6096万元,专项经费安排4227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994万元,增长12.6%,其中:人员经费安排96932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10224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7583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1356万元,增长9%,其中:人员经费安排41691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3461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96204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526771万元,增长35.5%,其中:人员经费安排3894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2119万元,专项经费安排52075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971337万元,增长15.8%,其中:人员经费安排37543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8909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924885万元。

  ●农林水支出161566万元,增长16.1%,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2539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4891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4413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14829万元,增长4%,其中:人员经费安排6687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245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05692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4991万元,增长1.5%,其中:人员经费安排5152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3871万元,专项经费安排375968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059万元,增长1.8%,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495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461万元,专项经费安排83103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200万元,增长8.7%,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917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1501万元,专项经费安排478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4703万元,增长21.7%,其中:人员经费安排41206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129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207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877万元,增长0.3%,其中:人员经费安排635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325万元,专项经费安排9917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350180万元,下降41.7%。

  ●预备费150000万元,根据《预算法》要求,按照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3%安排。

  (2)城市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0177万元,增长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27928万元,增长14.5%。

  ●高新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65000万元,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0000万元,增长8.3%。

  ●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82246万元,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2010万元,增长13.9%。

  ●郑东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67500万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30000万元,增长10.6%。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205126万元,下降4.1%。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3000万元,增长1.2%。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9000万元,增长2.3%。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50000万元,增长22.1%。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425万元,增长1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00701万元,下降5.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0000万元,增长2.7%。

  ●污水处理费收入18000万元,增长1.7%。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支出5205126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91313万元,增长30.4%。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03579万元,增长5.4%。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2707万元,下降36.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48091万元,增长0.6%。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3277万元,下降7.3%。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0882万元,增长1.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1697万元,增长9.1%。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7542万元,下降8.6%。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93538万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33526万元,增长58.8%。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18105万元,增长

  23.6%。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5678万元,下降4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81600万元,增长27.3%。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3523万元,增长12.8%。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43993万元,增长3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1444万元,增长1.1%。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9029万元,下降0.4%。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40154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450万元,支出预算

  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

  (三)2017年市本级资金保障重点

  2017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紧紧围绕全市各项重点工作部署,从严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集中财力保民生、保重点。

  1.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继续加大民生投入,以省、市民生实事为抓手,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安排教育支出35.2亿元。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安排资金20.2亿元,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全面落实教育公用生均经费补助政策和各项助学政策,支持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和教学设施标准化配备,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落实教师素质提升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支持职业及高等教育发展,安排资金13亿元,实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生均经费政策,积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支持改善职业及高校办学条件和教育内涵提升。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亿元。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资金4.4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贴政策。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安排资金5.8亿元,加大对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水平。促进就业再就业,安排资金2.9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安排医疗卫生支出29.6亿元。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安排资金21.3亿元,用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及破困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安排资金3.1亿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大对分级诊疗工作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完善财政补助与医疗服务数量、质量以及事业发展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7391万元,用于大宗食品抽检、白内障复明手术、新生儿疾病及两癌筛查。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亿元。主要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大河村遗址博物馆等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以及体育生活文化社区建设,支持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免费演出及“绿色周末”文化演出等活动。

  安排扶贫开发支出4.1亿元。确保易地搬迁、整村推进等扶贫工程顺利实施,支持贫困山区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2.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紧紧围绕“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县域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主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安排城乡社区建设资金192.5亿元,扎实推进以人为本、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新型城镇化。

  持续推进畅通工程建设。安排公共交通建设资金35亿元,开工建设6号线、8号线一期等9条轨道交通线路;加快推进5号线、3号线等5条线路建设。安排资金46.5亿元,支持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新增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车500台以上,推进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和场站建设,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国内城市一流水平。

  支持城市品质提升。安排资金22.6亿元,加快以新型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地下管廊为引领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拓展和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支持保障房建设。安排资金26亿元,持续推进大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利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去库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需要。

  3.支持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继续优化整合产业引导资金,安排产业引导资金38.3亿元,进一步加大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持力度,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9亿元,主要用于重大招商引资、股权投资项目和并购基金出资项目。安排专项资金2.3亿元,用于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安排奖励资金1.5亿元,稳步提升产业集聚区建设水平。安排专项资金0.6亿元,用于工业主导产业项目奖补。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用于支持生物医药、节能降耗及信息化发展。

  4.支持开放创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深入实施开放创新双驱动战略,为实现“两个率先”、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商都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支持扩大开放。安排开拓航空市场专项资金5.2亿元,加快打造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安排补助资金2.6亿元,支持开拓中欧班列(郑州)增值服务。安排奖励资金1.5亿元,加快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规模化运营。

  支持创新发展。安排资助资金4亿元,继续实施“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用于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安排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亿元,引导社会资本重点向科技企业投资,缓解融资难题。安排启迪科技基金3亿元,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安排科技专项经费6.5亿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支持航空港实验区发展。安排资金13亿元,继续落实实验区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实验区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开放要素平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实验区快速发展。

  5. 支持生态郑州建设。按照“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的原则,坚持把生态建设作为基本的发展环境、民生需求,以生态郑州建设为重点,统筹整合资金52亿元,积极支持“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围绕“三圈一带”建设,着力构建森林生态系统;加快建设湿地公园(保护区),着力构建自我修复、生物多样、设施齐全的湿地生态系统,推进中心城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公园绿地建设工程,推动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2017年财政工作重点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财政体制、机制、管理方式创新,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加强收支管理,确保财政运行平稳

  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加强宏观经济分析,坚持把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运行平稳。一是积极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成立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建立健

  全制度体系,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机制。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实现涉税信息综合应用。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各类一般性支出增长,“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集中财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三是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进一步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调整支持方向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相偏离的项目,统筹归并部门内部切块管理、琐碎零散的项目,整合部门之间重复交叉、目标接近的项目。四是盘活财政存量。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长效机制,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2.创新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

  积极探索构建科学的财政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和引导带动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助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一是推动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围绕城市国际化、县域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以政府债券、专项债、企业债等为主导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模式,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放,提升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二是深化提升PPP模式推广应用。加强PPP业务培训,提升PPP模式操作能力。优化PPP项目发起,充分挖掘PPP项目后续运营商业价值,探索PPP项目回报机制以使用者付费或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为主,促进PPP模式可持续发展。三是推进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加快已设立基金的投资运作,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基金化改革的推进方案,最大限度发挥基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基金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规范基金运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投资。

  3.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紧紧围绕“一体两翼”财政改革总布局,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协调,确保完成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提高财政效能。一是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办法,切实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指导县(市)区做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郑州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以绩效预算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化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预算绩效管理系统与预算编制系统、预算执行系统的深度融合,增强预算绩效结果的应用,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三是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将预算标准体系建设作为预算规范化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市级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支出定额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4.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规定,规范债务管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一是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加强日常风险管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妥善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三是积极争取政府置换债券。积极主动创造条件,努力争取置换债券,用于置换成本高、期限短的债务,确保到期债务及时偿还,减轻债务负担。

  各位代表,今年全市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抢抓机遇,奋发有为,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中更出彩

  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2017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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