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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服务项目征地搬迁的主要途径

2020-03-02 04:10:43

纪检监察工作服务项目征地搬迁的主要途径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能的根本途径,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尤其***作为国家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五大功能组团之一和北海市“工业立市”的核心临海工业区,是北海市开放开发的前沿阵地,承载着北海市科学发展和赶超跨越的使命与希望。如何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中心工作中思考谋划,在更高的站位上为重点项目建设作出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如何创新工作方式,使纪检监察工作在全区工作大局中找准位置,提升影响力,突显作用;
如何在当前的大开发大建设背景中谋篇布局,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推动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等,成为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个需要在实践中认真解答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服务中石化和新材料两大千亿元产业大项目为重中之重,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竭力服务项目征地搬迁,共协助党委、政府统筹做好了涉及2.4万多群众的41个项目的征地搬迁,完成征地12521亩、搬迁4096户、迁坟7460座,并依法拆除违章违法建筑7460多处22万多平方米,工作中无群体性问题及越级上访,无影响各大项目建设的治安刑事案件,全面实现廉洁征迁、文明征迁、“阳光”征迁和和谐征迁,确保了项目征地搬迁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社会和谐和项目顺利建设。     

在工作中,我们有如下几点至深的体会:

一、必须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将项目征地搬迁寓于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决策和措施之中,纳入惩防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如我们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在各项目启动征地搬迁工作初期,组织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签订项目征地搬迁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细化到区直各职能部门和驻区单位,明确各牵头、协办单位的责任。同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督促相关责任人在抓好项目征地搬迁工作的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委书记、区长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政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二、必须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一要加强党纪政纪法规教育。要以专题党课或专题学习会等主要形式,组织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同时通过板报、横幅、标语和在项目现场设立固定廉政格言警语等方式,大力倡导廉洁征迁、文明征迁、“阳光”征迁和和谐征迁项目征地搬迁的理念,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和法纪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如今年年初和7月份,区委书记、区长分别以“发展势头越好,越要风清气正”和“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创建廉洁高效港区”为题,共为全区200多名科级领导干部上了一堂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的廉政党课。

二要认真开展警示预防教育。要在全区组织开展如“正风、树形象、促跨越”警示教育和“清廉为政、永葆纯洁”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收集各地近年来在项目征地搬迁中发生的腐败案件,特别是北海市和我区发生的个别党员干部干部在项目征地搬迁中违纪违法的案件为反面教材,以专题讲座、板报宣传、观看电教片和案例剖析等形式,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警醒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认清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自觉遵守纪律,杜绝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腐败行为的现象。

三要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活动。要注重提升廉政文化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为重点,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要以推动形成崇尚廉洁的企业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为重点,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
要以弘扬、落实“真抓实干、把事干成、造福百姓”和“说干就干、干就干好、富民强区”的理念为重点,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通过廉政文化“三进”活动,较好地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项目征地搬迁环境。

四要重视抓好涉征网络舆情监控。要建立健全项目征地搬迁舆情监控工作网络,组织专人对项目征地搬迁动态舆情信息进行跟进,对可能形成社会热点的网络舆情线索,及早发现、及早引导、及早处置,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涉征网络舆论恶性事件。

三、必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从政行为有序规范

一要加强对“五保工程”和“六安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西部经济强区保障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每一个经济建设项目,采取“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办法,实行“一名区领导负责、一个专门机构落实、一支精干队伍推进、一个督查督办组跟踪”的“四个一”机制,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无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问效问责”,使工业区建设呈现空前强劲的发展势头。要深入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业务同志, 通过看资料、查台帐和走访农户方式对全区危房改造资金、新农保资金、水库移民资金等多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二要加强对征地搬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搬迁行为。

三要加强对征地搬迁工作纪律和进度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根据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面上督查与具体项目推进相结合,深入各征地搬迁现场,对征地搬迁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任务完成、人员履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不间断督查,如在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卫生防护区征地搬迁过程中,我们共有针对性地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和建议13条,会同组织部门督促做好了200多户公职人员及其亲属户房屋搬迁协议的动员签订工作。

四要加强对征地搬迁违章建设的监督检查。要组建成立由规划、国土、城管、辖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组,对项目征地搬迁顶风违建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顶风违建拆除现场督查,责令相关部门对违建行为进行查处,坚持“露头就打”,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顶风违建行为及查处情况,做到“一拆二处三通报”。对党员干部与群众合谋参与违建的,或者不带头自拆或利用职权包庇、干扰、阻碍查处违建的,要严肃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控制违建蔓延的势头,减少拆迁阻力,节约行政成本。

五要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要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方案》,把征地搬迁工作纳入廉政风险点管理,认真查找征地搬迁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诸如征地搬迁补偿资金被挪用、截留、侵占、虚报冒领等廉政风险点,分类进行评估并确定不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构建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六要加强对项目征地搬迁工作人员补助费签领的监督管理。要组织对参与各项目搬迁工作人员领取工作补助费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督促项目征地搬迁工作组严格执行《***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参与多个项目征地搬迁工作人员补助费领取的监督检查,杜绝工作人员多头签到、多头领取工作补助费现象的发生。

七要加强对农村征地款发放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征收征用农村土地补偿安置的十条工作纪律》,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认真落实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款,对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发放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全面公开的“三级监督”、“两级联审”、“封闭运行”的办法,同时指导工业区主战场相关乡镇出台《关于加强集体土地征收费用分配指导工作的意见》,明确土地属于村(居)委会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费必须存入村(居)委会集体账户;
土地属于村(居)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费必须存入村(居)民小组的集体账户,要按照《村集体组织会计制度》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的核算,严格按照专户专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管理,特别对用于集体经营企业、发展公益事业的资金更要从严管理,严禁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存入任何个人账户,最大限度地避免项目征迁过程中新发生贪污、侵占农村土地补偿款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必须强化效能监察,着力营造优质发展环境

一要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要组织开展如“转作风、提效能、促跨越”等主题教育教育活动,加大对机关干部作风的整治力度,不定期对全区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少数干部在开会期间打瞌睡、玩手机、接打电话、阅览报刊等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有效强化各镇、各部门改进机关作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在其位谋其事的良好机关工作氛围,促进全区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二要加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要通过区电子监察系统,每个工作日分四个时段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办理审批事项及上下班纪律进行监督,防止上班时间有迟到、早退、脱岗和非工作性质上网等现象发生,树立窗口工作人员良好形象。要支持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在各镇组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加强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办事窗口的管理,严格落实审批事项应进必进的要求,坚决纠正“应进未进”问题,有效促进政务服务中心高效规范运转。

三要延伸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走进项目征地搬迁工作现场,让投资者、项目所在地村组群众与相关征地搬迁工作组进行“面对面评议、零距离服务”,广泛征求投资者和被征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加以整改,营造良好投资发展和和谐征迁环境。

五、必须强化民生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要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在项目征地搬迁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通过媒体、会议、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搬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补偿标准、工作程序等,如区辖兴港镇通过开通北海市首家乡镇“同心广播”,为群众获取各类信息提供了一条便捷渠道;
要督促各级通过领导接待日、大接访、下访活动等方式与群众直接交流,解惑释疑;
要督促各征地搬迁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要督促有关职能加强公开公示,实施阳光操作,把拆迁房屋丈量、违法建筑认定、补偿数额及资金兑付、搬迁后生活保障等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要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指导辖镇党委、纪委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形成村财镇管机制。要稳步推行“四议两公开”等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支持严肃查处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指导辖镇以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为重点,全面带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新的台阶。

三要积极融入项目征地搬迁一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服从和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系统共抽调一定数量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项目征地搬迁和督查工作,身体力行廉洁征迁、文明征迁、“阳光”征迁和和谐征迁,工作中要坚持耐心细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出色地完成项目指挥部分配的征地搬迁任务和督查任务,为项目的顺利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要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后顾之忧。在项目征地搬迁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相关部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认真调查、核准、清算、补偿各环节,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放心。要督促民政、人社、住建、残联、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研究提出如何主动做好征迁拆违中的救助帮扶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尤其督促和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扶持和劳动保障等服务工作。要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因征、迁、拆出现特殊困难的农村居民生活困难救助、大病救助、就业援助、住房保障援助和其他援助的措施落实工作。如仅2011年,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大民生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全区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600人、农村劳力转移就业7350人、被征地群众转产就业3053人,为500多名被征地农民落实就近进厂务工或公益性岗位;
斥资建设了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搬迁安置小区3个,解决了1000多农户的宅基地建房问题。兴港镇精心谋划实施“同心送暧工程”,在社会各界筹集首批送暧资金16万元,为各类困难群众发放资助金3万多元。

六、必须强化案件查办,全力维护发展稳定大局

一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要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方式,通过印发“信访举报联系卡”、 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接访站,以及在各镇、厂场、学校及村委设置、聘请明暗两条线的信访信息员、联络员并实行激励机制,对如实举报者实行物质奖励等的方式,构建区、镇、村、征迁现场“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和群众参与项目征地搬迁监督的渠道。要组织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公开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四访”活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到征地搬迁的第一线,深入到项目建设的主战场,深入到问题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环节,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接触群众,了解情况,实现纪检监察信访接访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使大多数发生在基层的信访问题得以“就地解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服务征地搬迁的主战利器,紧紧围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围绕社会和谐稳定问题,围绕服务项目建设问题,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及审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严肃查办在征地搬迁中发生的截留、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以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2008年、2012年,我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分别对兴港镇川江村委2名村干部虚报、冒领海滩涂珍珠养殖场征地补偿款案、南康镇大塘村委及其下担村小组5名村(组)干部挪用、贪污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案进行了严肃查处,共给予党纪处分2人,立案侦查2人,刑事拘留3人,挽回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10多万元,较好地发挥了惩治的威慑性作用。同时,我们以此开展以案说教,以案明纪活动,分析原因,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较好地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为我区各项目的顺利建设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三要注意保护项目征迁一线被误解的党员干部。对反映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在征地搬迁工作存在的信访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直查快办,经查实后所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的,在一定范围内为他们澄清事实,还事物以本来面目,送还干部清白,让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努力完成征地搬迁各项任务,切实保护好广大干部干实事、谋发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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