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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关于做好2019年信访维稳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03-27 17:20:38

  内中政【2019】14号

 **乡关于做好2019年信访维稳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党总部、乡直各单位: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要求和市县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各种信访案件的排查,调处集中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信访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整合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査,认真梳理,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信访案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夯实信访基础工作,完善常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无越级访、无非正常访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信访案件排査集中行动,及时发现突出的各种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排査一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 一、成立信访案件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做好信访稳定和组织开展信访案件排查调处工作。 组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

  党委副书记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党委委员、副乡长

  **

  副乡长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党委委员 **

  副科级干部

  **

  副科级干部 联络员:**

  人大主席

 **

  信访办主任

 **

  派出所所长

 **

  司法所所长

 **

  一区区长 **

  二区区长 **

  三区区长 **

  四区区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和组织领导各村开展信访案件排查调处工作,排查的范围包括各类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惠农资金的发放、土地和林地纠纷、劳务纠、纷婚姻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涉法涉诉案件以及已发生并未化解的上访事件等,通过对各村信访件的及时排查和处理,确保无上京赴省访和非正常访案件的发生。 1、全面排查、建立台帐。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对本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有针对性拉网式的排査,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村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员、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处理情况、稳定情况等要登记建档并将排查调处结果汇总于每月5日前报乡信访办。 2、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办公室领导负责本部门的 业务受理和隐患排查,各包区领导负责本辖区的信访稳定工作。各村支部书记和包村领导是本村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具体抓好落实,对排查出的每一起矛盾纠纷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案明确包案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限,做到对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过高要求教育到位,家庭困难的帮扶到位,无理纠缠稳定到位。 3、认真做好日常接待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消除工作,切实解决反映的实际问题。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访问题。 4、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要以已经发生的上访事件文为重点, 二是以发生的重复访为重点,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1、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值班制度,要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及时反馈情况,并做好每日值班记录。各村包案领导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信访案件要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千方百计做好维控化解工作。各村要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抓。建立每日信访“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前将信访情况及时反馈包区领导,由包区领导报乡信访办后统一上报县信访局。重大信访事件必须半小时内及时上报。 2、强化督导检查。各村要定期组织自查,各包村领导和干部要对本村矛盾排查化解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普查。对没有排查到的信访问题出现进京、赴省访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对所有信访隐患当事人和近3年曾上访的信访人,特别是对患有精神病的人要摸清情况,通过上门谈心,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对于暂时无法结案的案件,主动上门宣传相关的办事程序和期限,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对于可能发生越级访的,要采取人盯人的措施,实行24小时监控。 4、切实解決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切实符合规定且能够解决的要责任到人,限期督办解决,对生活有实际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教助、社会救济等手段,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不具备条件的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5、对在信访活动中,缠访闹访、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扰乱办公秩序,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要及时收集证据,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依法严肃处理。 6、严格追究责任,对群众上访较多或越级集体上访、恶性上访、重复上访的村,村支部书记要向乡里写出检查,说明情况,取消评先资格,凡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乡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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