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入党材料 > 入党写作指导 / 正文

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2020-06-10 11:27:42

  高二政治 《政治生活》复习考点解析

  PAGE

  PAGE 1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1)国家及其根本属性: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新增)

  [温馨提示] 国家性质这一概念在政治生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决定政体、我国政府的性质、政府权威的树立、政党制度的性质、我国的外交政策。凡涉及政府、政党、民族宗教及外交政策为背景材料的主观题,首先应考虑到我国的国家性质。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1)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2)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温馨提示]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公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享有的民主,而不是全民享有的民主。

  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①民主权利的广泛性②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①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②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③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成就。

  [温馨提示]  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

  (1)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

  (2)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

  ①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保障。

  ②公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得到保障。

  ③ 少数民族的权利得到保障。

  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已被写入我国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需要;

  (4)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统一和稳定的需要;

  (5)是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的需要;

  (6)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5.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既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注意:(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的对象是人大代表。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此权利,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我国公民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它权利的重要保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爱国主义的体现,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⑴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平等适用法律;

  ⑵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割。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也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⑶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7.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

  (3)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5)生活在当代社会的中国人,都应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

  8.公民应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

  (1)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3)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4)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有序与无序政治参与的准绳是法律与规则。

  9. 我国的选举制度及选举方式

  (1)选举方式

   = 1 \* GB3 ①从选民的角度看分为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从被选举人的角度看分为等额选举与差额选举。

  注意:P17相关链接

   = 2 \* GB3 ②选择选举方式的主要依据

  a.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

  b.选举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

  (2)我国的选举制度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10.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和意义

  (1)方式

   = 1 \* GB3 ①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信息是决策的基础,民意是正确决策重要的信息资源;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 2 \* GB3 ②专家咨询制度——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听取专家的意见,集中学者的智慧,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 3 \* GB3 ③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公民在了解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 4 \* GB3 ④社会听证制度——在听证会上,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可以帮助决策机关发现拟定的决策方案存在哪些问题,并加以修正、完善。(听证于民是为了决策利民)

  (2)意义

  ①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③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④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11.我国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

  (1)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①村委会(居委会)的性质:在农村(城市),村民(居民)委员会是村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政权组织,国家机关、政府机关)

  ②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形式:a.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干部;b.参加村民会议;c.制定和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d.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

  ③居民自治途径: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各项工作居民监督。

  (2)发展基层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意义

  ①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②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

  ③中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意义:可以学习民主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体验民主管理的意义和价值,从而在民主实践中逐步增强和提高自己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和实际本领。

  12.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的渠道和方式

  ⑴信访举报制度——可以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

  ⑵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

  ⑶舆论监督制度——可以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舆论监督以其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等特点。)

  ⑷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

  13.公民应负责地行使监督权

  (1)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

  实行民主监督,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2)公民正确行使监督权的要求

  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一方面,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权。另一方面,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Tags: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