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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光伏扶贫项目整改报告

2020-05-06 11:02:19

  **镇光伏扶贫项目整改报告

 灵璧县扶贫局:

 光伏扶贫项目是创新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当前我镇推进村扶贫开发、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举措。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解决三无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和促进部分贫困户增收脱贫。在深入实施光伏扶贫,我镇在落实上还存在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经**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涉及村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形成整改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张汪村光伏扶贫项目存在问题 1.因部分贫困户没有办理银行卡,存在发放现金问题。 2.因综合考虑贫困户收益均衡原因,前期不是按照重点扶持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享受光伏收益。 3.没有按照户均3千瓦上报贫困户受益名单。按照规定应该上报50户受益户,实际上报78户。 4.管护方面存在维护人员没有认真履职,没有按时汇报检修情况。 5.受益贫困户信息存在误差,存在电话号码留包片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6.按人发放受益金额。 (二)大陈村光伏扶贫项目存在问题 1. 受益资金按人发放,不是按户发放。 2.因综合考虑贫困户收益均衡原因,前期有不是“三无”贫困户享受光伏收益。 3.维护人员存在,没有按时汇报检修情况,光伏场地维护(杂草清理)清理不及时等情况。 4.受益贫困户信息不准确,例如:电话号码留包保人的联系方式等。 (三)高宅村光伏扶贫项目存在问题 1.户用光伏受益户信息不准,没有优先安排“三无”贫困户。 2.户用光伏发电收益分配不规范,没有按户分配而提按人分配。 3.户用光伏项目管理不规范,管理组织不健全与管护人员没有签订协议。 (四)黄家村光伏扶贫项目存在问题 1.光伏项目收益没按要求入财政账户,管理不规范。 2.光伏收益由村委会直接与供电企业直接结算。 3.光伏收益没有经财政打卡发放,通过现金直接发给贫困户。 4.严重违反财务制度,有两户外出贫困户暂未领取光伏收益款。 5.光伏收益支出不规范,支出凭证是收据,白条,没有正规发票,没有通过财政报账,管理混乱问题。 6.光伏管理维护费较高。 (五)王刘村光伏扶贫项目存在问题 1.因个别贫困户没有办理银行卡,存在发放现金问题。 2.考虑“均衡”等因素,没有做到“整户识别”(贫困户实际家庭生活人数为准)。 3.因综合考虑贫困户收益均衡原因,前期有不是“三无”贫困户享受光伏收益。 4.维护人员存在,没有按时汇报检修情况,光伏场地维护(杂草清理)清理不及时等情况。 5.受益贫困户信息不准确,例如:电话号码留包保人的联系方式等。 (六)吴杨村光伏扶贫项目存在问题 1.因个别贫困户没有办理银行卡,存在发放现金问题。 2.因综合考虑贫困户收益均衡原因,前期有不是“三无”贫困户享受光伏收益。 3.维护人员存在,没有按时汇报检修情况,光伏场地维护(杂草清理)清理不及时等情况。 4.受益贫困户信息不准确,例如:电话号码留包保人的联系方式等。 5.按人发放受益金额 二、整改措施 (一)张汪村光伏扶贫项目整改措施 1.所有光伏收益扶贫户,必须办理农业银行卡,如果户主因其他原因没有银行卡,以家庭成员信息办理银行卡,确保每户必须要有一张银行卡,但要标注户主姓名)。 2.收益贫困户的家庭信息,结合国办系统信息,包保人员和村两委入户核查,确保不漏一人,做到贫困户家庭人员信息无误。 3.将全村光伏受益的78户改为50户原则上必须是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 “三无”贫困户享受光伏收益,“三无”贫困户不够50户的,协调其他特困户和产业分配相对较少的贫困户,纳入光伏收益户。所有收益贫困户需经村两委研究交村民代表审议等程序,确定最终受益贫困户名单,确保光伏扶贫项目的落实。 4.对维护人员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定期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检查维护和上报工作。 5.对个别贫困户家庭没有电话等信息的,特别是五保户和年纪较大的贫困户等,采取留邻居或亲戚的电话等方式,确保随时可以联系的本人。 (二)大陈村光伏扶贫项目整改措施 1.所有光伏收益扶贫户,必须办理农业银行卡(户主因其他原因没有银行卡,以家庭成员信息办理银行卡,确保每户必须要有一张银行卡,但要标注户主姓名)。 2.收益贫困户的家庭信息,结合国办系统信息,包保人员和村两委入户核查,确保不漏一人,做到贫困户家庭人员信息无误。 3.将全村光伏收益50户(原则上必须是三无贫困户)人员,三无贫困户不够50户的,协调其他特困户和产业分配相对较少的贫困户,纳入光伏收益户。所有收益贫困户需经村两委研究交村民代表审议等程序,确定最终受益贫困户名单,确保光伏扶贫项目的落实。 4.对维护人员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定期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检查维护和上报工作。 5.对个别贫困户家庭没有电话等信息的,特别是五保户和年纪较大的贫困户等,采取留邻居或亲戚的电话等方式,确保随时可以联系的本人。 (三)高宅村光伏扶贫项目整改措施 1.重新核定光伏发电受益贫困户名单、信息,完善收益分配协议,(具体受益户名单附后)。 2.光伏收益分配按户分配,由财政按户统一打卡分配发放。 3.建立健全光伏项目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办法,进步细化明确管护人员责任、报酬并签订协议,加强光伏项目管理管护。 (四)黄家村光伏扶贫项目整改措施 1.村多次召开两委干部会议,认真学习 《灵璧县光伏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两委干部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 2.从2017年1月开始,光伏收益资金由供电企业全额打入村财政专户,通过镇财政将光伏收益资金打卡发放给贫困户。 3.光伏电站维护费由原来4%降为3%,去年多提取部分从2017年度扣除。 4.通过电话联系,2017年5月,黄明喜、张召奇两户已领取光伏收益分红。 (五)王刘村光伏扶贫项目整改措施 1.所有光伏收益扶贫户,必须办理农业银行卡(户主因其他原因没有银行卡,以家庭成员信息办理银行卡,确保每户必须要有一张银行卡,但要标注户主姓名)。 2.收益贫困户的家庭信息,结合国办系统信息,包保人员和村两委入户核查,确保不漏一人,做到贫困户家庭人员信息无误。 3.将全村光伏收益50户(原则上必须是三无贫困户)人员,三无贫困户不够50户的,协调其他特困户和产业分配相对较少的贫困户,纳入光伏收益户。所有收益贫困户需经村两委研究交村民代表审议等程序,确定最终受益贫困户名单,确保光伏扶贫项目的落实。 4.对维护人员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定期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检查维护和上报工作。 5.对个别贫困户家庭没有电话等信息的,特别是五保户和年纪较大的贫困户等,采取留邻居或亲戚的电话等方式,确保随时可以联系的本人。 (六)吴杨村光伏扶贫项目整改措施 1.所有光伏收益扶贫户,必须办理农业银行卡(户主因其他原因没有银行卡,以家庭成员信息办理银行卡,确保每户必须要有一张银行卡,但要标注户主姓名)。 2.收益贫困户的家庭信息,结合国办系统信息,包保人员和村两委入户核查,确保不漏一人,做到贫困户家庭人员信息无误。 3.将全村光伏收益20户(原则上必须是三无贫困户)人员,三无贫困户不够20户的,协调其他特困户和产业分配相对较少的贫困户,纳入光伏收益户。所有收益贫困户需经村两委研究交村民代表审议等程序,确定最终受益贫困户名单,确保光伏扶贫项目的落实。 4.对维护人员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定期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检查维护和上报工作。 5.对个别贫困户家庭没有电话等信息的,特别是五保户和年纪较大的贫困户等,采取留邻居或亲戚的电话等方式,确保随时可以联系的本人。 三、下步计划 近步完善相关程序、落实光伏项目各项规章制度 1.上述六个村均成立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总支书记担任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光伏扶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2.参照《灵璧县光伏扶贫资产收益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光伏收益资金发放程序进行收益发放。光伏收益资金供电公司每季度结算一次,根据实际电量收益除去土地租金、不高于3%的电站管理维护费用,余下的按户平均计算分配。{贫困户收益=(每次结算总额-土地租金-维护费)÷受益户总数}。 3.每次供电公司结算总金额及扣除部分明细和每户结算金额需公示无异议后打卡发放。 4.光伏电站管理 (1)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 (2)光伏户用电站受益户有权定期查看发电量,了解电站运行情况。 (3)村级负责统筹全村到户光伏扶贫项目的统一土地租用、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收益分配。需定期公布电站发电量,电站运行和维护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项目管理维护人员原则上要从“三无”贫困户安排,定期上报检查情况,填写光伏维护台账。管理费用从收益中统一扣除,原则上不超过总收益的3%。 四、协议签订 (1)对确定扶持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后,采取户用电站集中管理的方式,同受益贫困户签订协议。 (2)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受益户如遇死亡、和非三无贫困户脱贫后由村集体研究、公示调整。村与贫困户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借故违约,否则违约方需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双方发生纠纷,应相互协调达成共识,不能达成共识的,由任何一方提交司法机关裁决。 (3)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村与贫困户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 通过以上整改,确保我镇光伏发电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扶贫效益,一方面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已出列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趋于稳固,未出列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能够超过5万元标准;另一方面增加贫困户,特别是“三无”贫困户收入,早日实现脱贫。 **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

  关于做好光伏扶贫项目自查问题的整改报告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8日接到关于做好光伏扶贫项目自查的通知要求,我乡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工作,研究对全乡9个行政村的光伏电站进行全面核查整改。根据要求,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责任到人,强化核查工作落实

 乡党委政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首先责任到人,每村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着问题开展核查工作,把各项任务进行细化量化,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落实。

  要求扶贫小组长根据以此次核查为契机抓紧进入工作状态,熟悉已脱贫户的基本情况,如实上报到村,汇总到乡。针对此次问题的发现,及时整改到位。 二、严格标准,对照要求提高质量 1、针对电站日常维护管理办法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是否制定的问题。对于全乡9个行政村的电站,进行纸质材料进行检查,检查发现9个村均已经制定好日常管理办法和收益分配方案,为了能够督查进行按照方案进行落实,要求近日各村将电站相关方案递交到乡扶贫工作站进行备案。 2、针对管护责任是否落实,管护记录是否完整的问题。9个行政村均已经安排好电站管理责任人,管护记录完整。 3、针对光伏组件是否有树木、杂草、灰尘遮挡的问题。9个村的光伏电站附近树木已经进行清理,目前均没有杂草出现,但是大桥村等部分光伏电站有灰尘,已责令进行整改,并安排全乡的电站进行统一清扫灰尘擦拭光伏面板的工作,目前工作正在进行开展,并要求成为每月日常工作。 4、针对光伏组件、逆变器、围栏等设施是否完好的问题。通过检查每月发现损毁的现象,部分村的围栏每月上锁,已经要求进行整改。 5、针对电站收益分配结算是否及时,户用电站收益是否按户分配并打卡发放的问题。目前最新的光伏电站发电资金已经安排下发,资金近期即将打卡。 6、针对电站运行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目前没有发现其他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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