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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优秀教师表彰通知
2020-07-19 00:38:04 ℃ 通知 武教人〔2013〕 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评选表彰武安市优秀教师和 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划归)中心学校,市直中小学,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均衡化、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的教育强市,积极促进和谐武安建设,同时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邯郸市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市教育局决定在教师节前表彰奖励一批武安市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称和评选范围 (一)表彰名称:“武安市优秀教师”和“武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范围:近三年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并以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为主。各单位在评选推荐时,要切实保证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占奖励总数的绝大多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及其他职工的推荐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10%以内。2010年以来,已获得市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今年的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二、评选条件 参评武安市优秀教师、武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符合《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中小学校校长行为准则》,积极践行“三师”教育活动,乐于奉献,师德高尚,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
2、积极投身强力提师能活动,努力更新教育理念,刻苦钻研业务,具有系统、扎实、广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能够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立足本职岗位,勤于学习,踏实工作,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等活动,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4、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在推进校本革命、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育科研、深化学校文化、创建特色学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为人师表,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作风扎实。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关爱每一名学生,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文化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是贯彻《教师法》、《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举措,共同审核,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注意向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中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或到农村中小学支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推荐人选的确定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4、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各单位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真正把近年来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推荐人选上报前,对推荐的人员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 5—7天,以接受群众监督。
5、各乡镇的评选推荐工作,由乡镇教育办公室负责;
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直属中小学评选推荐工作,由本单位领导班子负责。
四、表彰形式和办法 表彰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对入选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由市委、政府联合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1、为组织好这次评选、推荐、表彰工作,市教育局成立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
2、各单位逐层推荐,严格把关,切实保证评选推荐质量。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加强检查和协调指导工作。要增加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有效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人员的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查处。
六、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于7月 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报送材料包括:
1、申报“武安市优秀教师”、“武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需分别填报《武安市优秀教师、武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二份。
2、《武安市优秀教师、武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册》一份。
3、个人简要事迹一份(不超过500字);
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内容要准确、生动、翔实。以上材料一律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附2008年以来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事迹材料各单位留存审阅) 附:1、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武安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武安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册 武安市教育局 2013年7月9日 武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 月 日印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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