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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印)关于举办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盐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2020-07-19 00:40:55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举办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盐 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编办〔2017〕44号)精神,确保2018年1月1日起食盐安全监管职能无缝衔接。我局定于11月17日举办1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盐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时间1天。

上午8:45签到,9:00上课;
下午2:15签到,2:30上课。

二、 培训地点 市委党校求真楼二楼明志堂。

三、 培训对象 (一) 市局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 稽查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综合协调科监管人员各2—3名;

(三) 各镇区相关监管人员各2—4名。

四、 培训内容 重点解读食盐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及食盐行政执法等业务。

五、 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培训期间统一安排午餐和午休。午餐安排在和景酒店;
除城区外的镇区参训人员可在党校午休房午休。

(二)妥善解决工学矛盾。培训期间,严格考勤纪律,参训情况将纳入年度镇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考核和部门绩效考核。

(三)请各镇区、各部门于11月13日前将培训回执(附件)电子版报人事科邮箱zsfdarsk@126.com。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7日 (联系人:殷宏婧,电话:88920099、13427050667) 附件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盐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 参训回执 填报单位(部门):保化科 姓名 性别 职务 手机号码 是否 午餐 是否 午休 备注 梁锦华 女 科长 13702782388 是 是 备注:1.培训期间统一安排午餐和午休。午餐安排在和景酒店;
除城区外的镇区参训人员可入住 党校午休房。如需要午餐和午休,请在相应栏目中打“√”。

2.请各相关单位于2017年11月13日前将培训回执电子版报人事科邮箱zsfdars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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