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公文写作 > 经济文书 / 正文

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材料

2020-05-06 21:40:48

  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材料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今后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十六字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是:①入党申请人在提出书面的入党申请后,积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和思想状况,进一步表明自己加入党组织的决心。②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③党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④基层党委(党总支)接到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及时向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由支部按照规定负责填写和保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内容具体见《细则》第七条。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接抓,教育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党课和自学来进行。

 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主要吸收递交入党申请书半 1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

 需强调的是:没有经过党校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确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配合党支部一起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并根据考察情况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的填写应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填写的具体说明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内)。

 在这里要说明的是经过较长时间的培养后,培养联系人应将培养对象的培养联系情况报告党支部,并表明是否可以将其列为初步发展对象,是否列为正式发展对象要待党支部根据进一步考察情况,由支委会研究决定。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组织列为发展对象。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材料的准备

 1、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写出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递交转正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的书写要有标题(“入党申请书”或“入党申请”)、称谓(如“党支部”、“党委”、“党组织”等)、正文、具名和日期(入党申请书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2、党课培训结业证书。按照中组部的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必须到党校接受集中的培训,通过培训比较系统地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思想汇报。申请入党者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至少每季度一次,体现在材料上就是应有3至4份书面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5、外调、政审材料。支部在发展接收党员之前,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外调,调查的范围包括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同时,支部要让拟发展对象如实填写政治审查结论表,支部和总支要根据外调情况填写结论性意见(如审查无问题应为“经审查,×××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无问题”;有问题应为“经审查,×××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已作结论”)。

 6、自传

 自传,是自述生平和思想变化过程的文章,即把自己走过的生活道路、经历、思想演变过程等系统而又有重点的通过文字形式表达出来,是党组织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申请入党人的重要材料,也是党组织审查吸收新党员必备的材料之一(自传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7、征求班级同学意见材料

 主要是指考察人通过召开班级同学座谈会,了解考察对象的日常表现,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会议记录。

 8、团支部意见为做好团组织的推优入党工作,考察人应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团支部对其入党的书面意见即形成团支部意见。

 9、班主任或导师意见

 为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考察人还应征求考察对象的班主任或导师对其入党的书面意见。

 10、考察人意见

 考察人根据考察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座谈会记录、团支部、班主任或导师意见等材料,向党支部提交对考察对象的书面考察材料。

 11、支部考察意见。在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支部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和介绍人的汇报以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认为合格后,写出支部考察意见。支部在撰写支部考察意见时,要反映出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学习状况或本职工作情况。

 12、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填写人应本着忠诚老实、实事求是的原则,用钢笔或毛笔申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入党后准备怎样做一个党员,报告自己的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二)接收党员的程序。

 1、递交入党申请书

 2、培养、考察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培养

 ①确定培养联系人,发放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②每个季度填写一次培养考察表

 ③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

 ④培养联系人提出培养考察意见

 (3)考察

 ①确定入党考察人(一般为两人,其中至少有应有一名正式党员)

 ②召开民主评议会(即召开班级同学座谈会,了解考察对象的日常表现,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其入党的意见)

 ③征求班级团支部、班主任或导师意见

 ④写出考察意见

 考察人在完成对考察对象的考察后,应将考察对象的自传、征求班级同学意见材料、团支部意见、

 班主任或导师意见及考察人的考察意见一起交给党支部。

 (4)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5)填写培养考察表,正式确立为发展对象

 3、公示

 对所确定的发展对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在本院系予以公示。

 4、进行政审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对发展对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外调时,党支部应统一进行,避免分发给个人自己进行。

 5、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的填写,要严肃认真,原则上一人只能领取一本,因此党支部一定要告知发展对象在填写前认真阅读志愿书的填写说明,对不详事宜,问清楚再填写。

 6、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

 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相关情况;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

 (5)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后支部在入党志愿书的相应栏中把支部大会决议的内容进行填写(支部大会召开日期、应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人数、实到数、表决结果等),并要签署填写日期和支部名称。

 7、基层党委(党总支)派专人谈话

 一般情况下应安排基层党委(党总支)的委员来进行对发展对象的谈话工作。在谈话前,谈话人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进行翻阅和审核,谈话后要将谈话的情况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相应位置,禁止让其他人代为填写。

 8、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应召开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议或委员扩大会议。

 会前,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发现材料不全的或存在其它问题,应抓紧弄清或让党支部补报。

 会议的一般程序:

 (1)书记主持并交代会议议题;

 (2)组织委员(副书记)介绍发展对象的整体情况或各支部书记介绍本支部发展对象的情况;

 (3)各谈话人说明同发展对象谈话及翻阅材料所发现的问题;

 (4)讨论;

 (5)全体委员表决;

 (6)基层党委(党总支)做出审批决定。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一是基层党委(党总支)在填写审批意见时要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二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的报告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对于超过3个月未于审批的,应由原报批党支部进行复议,再报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审批。超过6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即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经支委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审批)。

 9、通知党支部、本人审批结果,报组织部备案。同时要择机为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这里要需要说明的是各基层党委在接收预备党员后,一定要按规定表格及时报组织部备案。

 四、预备党员转正的一般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报告应在预备期满时递交党组织,且内容必须实事求是。

 2、支部要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审查其转正申请书和书面思想汇报,并写出结论性的考察意见。

 3、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否则应改期讨论。

 4、支部大会结束后,支部应在入党志愿书中及时填写支部表决结果,将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不得拖延。

 5、上级党组织审批。

 五、发展党员工作中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支部大会结束后,支部应立即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并在三个月以内呈报基层党委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呈报组织部)审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超过六个月。

 2、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并提出转正申请的情况下,应在三个月以内讨论其转正,并上报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超过六个月。如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而未提出转正申请,应予以敦促。

 3、党员的入党材料要妥善保管,支部要有专人管理这些材料,避免丢失。学生党员的材料在其转正后要和其学籍档案放在一起,教职工的档案要和其人事档案放在一起。

 4、需要强调的是各基层党委一定要按照以上的程序和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党员发展工作,党委组织部将随时对各基层党委发展党员的情况进行检查。

 发展党员的工作是我们党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充满生机活力的的根本,更是各级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希望我校各级党组织不断能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和修定后《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细则》,认真做好我校的党员发展工作。

  

 /

Tags: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