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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基本情况介绍

2020-05-10 23:21:11

 政务大厅基本情况介绍

 一、政务大厅总体设置情况介绍

 (一)大厅建设基本情况:

  政务大厅总面积10500m2,设有窗口176个,审批室82间,功能用房(卫生间、机房、茶水室、更衣室等)16间,业务用房(行管人员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等)22间。设垂直电梯5台,人行扶梯2台,设有地下停车场一个,车位110个,地面临时停车场1个,车位100个。

  (二)进驻部门人员及入驻事项:

  全县涉及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事项的单位共58个,全部进驻政务中心服务大厅集中办理,部门入驻率达100%。分三种方式入驻:其中,开辟常驻窗口入驻的单位有县发改局等37个单位,采取综合委托方式集中入驻的有县安监局等14个单位,因特殊阵地需要,入驻分中心的有交警车管所等9个单位。共进驻工作人员277名,其中共产党员131名。

 进驻大厅办理事项900项,占全县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清单的97.5%,其中常驻窗口办理事项768项,综合窗口办理事项77项,分中心办理事项55项。圆满达成了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改革工作目标。

  二、政务大厅运行机制情况介绍

 充分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桃源实际,经优化产业环境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报第15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建立了三大运行机制。

  (一)建立了“双重”管理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原单位和政务中心的双重领导,日常工作由政务中心进行管理和监督。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转,党、团组织关系须转入县政务中心。派驻政务中心工作期间,不再承担原工作单位其他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县政务中心组织实施,原单位按有关程序予以确认。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原单位组织,政治学习、上岗培训、职业操守、公务礼仪等相关培训由县政务中心统一组织,人社部门对培训工作予以指导。

  (二)建立了规范服务制度

 规范工作人员着装,除公安、交警着原有制服外,统一其他窗口工作人员着装;规范办公时间,采取朝九晚五作息时间;规范服务语言,使用文明用语;规范服务礼仪,使用服务手势和肢体动作;规范服务标准,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县政务中心党建工作平台,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以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凝聚窗口队伍,以先进的服务理念,引导窗口服务,以党员的示范带头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有计划地培养发展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加入党组织,增强中心党组织的活力。

  (三)建立了政务点评制度

 将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分为常驻窗口单位,综合委托窗口单位,分中心窗口单位三个类别,按“一月一考核、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排队、一年一点评”的模式,严格分类考核。表彰先进,年度组织评选“最美政务人”10名,“最美政务窗口”10个,在全县政务点评会议上予以表彰,年度考核最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政务点评会议上表态发言。

  三、 后段工作安排

 后段,政务中心各窗口单位要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大力提升服务效率。狠抓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让广大企业和群众感受到产业环境的大优化、大转变。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简化再造办事流程,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审批服务事项目录。

  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对合法合规的事项推行“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的比例。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强化乡村两级平台职能,大力推进政务下沉乡村受办,对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以“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为原则,全县统一公布各部门单位“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到2018年底,实现部门覆盖率100%,事项落实率到60%以上。

  (二)推行综合窗口受理模式改革

 聚焦不动产登记、企业投资项目立项(批准)、市场准入、民生事务等领域,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设置综合窗口。综合窗口人员由部门抽调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组成,由县政务中心统一管理。纳入综合窗口受理的事项不准多头受理。

  (三)重点突破便民利企服务方式创新

 一是实行审批服务方式创新。

  探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在县城规划区、高新园规划区内,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县城规划区、高新园规划区内,实行“多规

 合一”,探索开展“规划同评”。

  二是推行“帮代办”服务制度。

  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发扬“店小二”精神,对企业和群众全面开展“帮办”服务,对重点项目推行全程代办制度,提供“保姆式”服务。

  三是实行便民利企服务方式创新。

  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首席服务官等便利化措施,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

  (四)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对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贯彻落实6月18日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各部门办件网络与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工作,确保对接率达到60%以上。加快促进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平台与“智慧党建”平台全面对接。

  二是配合全市统一建设网上办事大厅。

  积极配合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自助办理。完善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加快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功能升级、联通整合。

  三是建设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库。

  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检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查询要求。

  四是建设移动服务终端。

  探索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充分利用“我的常德”开展移动终端审批服务,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办理。

  (五)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批、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锁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的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检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立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要举证。

  (六)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一是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

  梳理并发布行政审批服务中的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介服务项目,各部门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

  二是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和主管部门脱钩,切断利益关联,取消“红顶中介”,放宽中介服务市场推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垄断。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各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

  三是强化中介服务监管。

  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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