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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工作汇报

2020-06-05 16:01:04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工作汇报

 根据《**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排查的通知》(瓜农工字〔2016〕8号)文件精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安排专人督促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局下发《**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排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局属干部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情况支付情况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执法期间,在严格排查工作隐患,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采取走访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具体巡查、专项询问且记录在案的形式,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

  二、认真安排,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维护社会安定。我局积极安排农民工工资排查小组,对住建系统监管和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了逐一排查,主要检查了内容有: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等,力争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经排查,**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涉及的9家施工企业已支付部分工资,康泰御苑住宅小区、丽景花苑住宅小区、金融大厦、**花苑住宅小区、明珠御园等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且承诺年底前兑付农民工工资。

     (二)严把项目招投标入口关,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                                                       

  要求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办理招投标手续时提供近2年内所有开发、承建项目的清单和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声明材料;存在问题的,一律暂停办理招投标手续和招投标资格,待完成清欠工作后予以办理。二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要求提供《**市建设领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书》及缴款凭证复印件,未能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办理手续。三是积极配合人设部门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联合专项检查,加强工地用工维权宣传,即时与招投标、评先选优和资质管理挂钩,实现信息共享、管理协同、执法联动让违规企业“一处受损,处处受制”,最大程度的消除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产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

  我局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广大施工人员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具体措施以及《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项目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

 1.企业疏于内部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部分施工企业疏于内部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分建筑企业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保护。

  2.劳动者及企业人员法制意识淡薄。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工人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大部分施工企业项目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维权意识淡薄,给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维权带来一定难度。

  五、下一步清欠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由招投标办等办事部门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的同时,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思路及清欠力度,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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