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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08-21 11:40:27 ℃**市2013年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们按照“控制总量、优化机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立足我市党员发展工作实际,严格发展程序,党员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我市计划发展党员750名。截至目前,已发展党员636名,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413人,大专及以上学历168人,工人(营业员、服务员)96人,农牧渔民408人。
二、主要做法
一是公推公示,不断扩大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实行“两推一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即,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推荐,再由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整个“两推一定”过程,由各党(工)委派员列席把关。实行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度,做到“三榜”公示。按照发展党员规定步骤,依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以及党员转正对象张贴“公示榜”进行公示。“一榜”公示拟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对象,“二榜”公示拟发展的党员对象,“三榜”公示拟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公示时间均为7天,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是部门联审,有效消除发展对象政审空白点。由各党(工)委牵头,工商、税务、计生、财政、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以及农村工作片,一起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纳新和转正对象进行联合把关,采取书面征求意见或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集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对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纳新和转正对象,工商、税务部门主要审查其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公安、司法部门主要审查其是否存在违法乱纪行为,计生部门主要审查其是否存在非法生育现象,财政经管站主要审查其是否存在拖欠村集体债务等,农村工作片主要审查其在村现实表现以及与村主职干部是否存在近亲属关系,更加全面地掌握他们的综合表现。
三是两级预批,严格把好发展对象资格审查关。我市统一规定: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先由各基层党(工)委对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及入党材料进行第一轮初审,再由各基层党(工)委报市委组织部接受第二轮预审,经过两级全面审查同意后,基层党支部才可组织召开纳新会议,履行发展手续。特别是对农村“两委”主要干部直系亲属入党的,我市统一印发了《农村“两委”主要干部直系亲属入党预批表》,先由村党支部形成意见,再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由镇区街道分管领导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委组织部专题汇报,分管部长签字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在其任期内只允许发展一名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入党。在审查过程中,严守“四个不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写实时间不够一年以上的,坚决不批;入党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坚决不批;有非法生育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坚决不批;有问题没有了解清楚的,坚决不批,切实把好了发展党员入口关。
四是全程纪实,明确发展党员相关人员责任区。为了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我市研究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在发展党员每个环节都要求基层党(工)委、党支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既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连续性,落实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又使档案材料规范齐整、有据可查。每年市委组织部与镇区街道党(工)委书记签订责任书,镇区街道党(工)委与村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严肃追究。坚持“谁介绍、谁考察、谁审批,谁负责”,入党介绍人、考察人不履行培养和考察职责或向党组织汇报情况不实,导致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村党支部不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或有意隐瞒发展对象与村干部有近亲关系的,追究村支部书记责任;市、镇两级预批人员不严格按照程序审查或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提出的,追究审查人员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是严格考核,增强发展党员工作使命感。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全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每年年底由市委组织部组成检查考核小组,通过普查与抽查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形式,深入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发展党员党委会记录、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入党志愿书》等资料,认真进行检查考核。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质量不高,年龄结构不合理,完不成年内发展党员计划等情况,给予相应扣分,并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干部评先选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从而保证了发展党员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党(工)委上报发展党员材料不齐全,材料填写不够规范;二是党(工)委党委会和村支部党员会召开不及时,个别村党员到会率不高;三是个别村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不够多、个别写实不及时;四是个别两新组织党员较少,认为发展和不发展党员对企业没有什么关系。
四、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当前农村党员流动性越来越强,农村召开党员大会普遍存在着开会难的问题,建议在计算应到会人数问题上,上级能够适应新形势需要,可以参照村党支部选举有关政策,明确五种特殊情况党员可以不列入应到会人数。
二是在“两新”组织“兼合式”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目前政策不够明确,建议上级能够及时出台具体规范的工作流程及要求。
五、2014年计划发展党员数
2014年,我市计划发展党员650名。
中共**市委组织部
201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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