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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社区创建“无毒害”社区工作方案

2020-08-25 21:00:32

 阳光社区开展“无毒害”社区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无毒害”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筑牢禁毒工作基层网底,不断扩大“无毒害”创建覆盖面,确保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扎实战果,结合阳光辖区实际,特制定“无毒害”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禁毒条例》为准绳,坚持党委政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方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作为禁毒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着力加强社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以居(村)委会为网底的党、政、警、群工作网和构建以公安、民政为主体牵头的大社会戒毒网,不断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打击毒品犯罪从重“破案数、缴毒量”向“打源头、控环节”转变,控制吸毒群体从“专业戒管”向“科学戒管、长期联动”的管控模式转变,不断扩大“无毒害”面,全力实现“一年建机制、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拐点”目标。

  二、创建目标

 坚持“有毒治毒创无毒,无毒防毒保净土”原则,把“无毒害”创建活动与“两严一降”、精神文明创建、生态文明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全面深入开展“无毒害”社区、“无毒害”居委会、“无毒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吸毒人员查

 处率、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率、出所管控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查获脱失率、就业安置率、戒断三年未复吸率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并稳步提升,无毒害创建率、禁毒宣传预防教育普及率、禁毒工作满意率达到标准,基层基础网底建设全面加强,涉毒违法犯罪大幅度下降,“打源头、控环节”和科学戒管导向全面树立,基本实现无种毒、无制毒的目标,新增吸毒人数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指导“无毒害”创建

 成立阳光社区“无毒害”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洪峡(社区党委书记、禁毒委主任)

 刘家庆(社区主任、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周坚信(阳光派出所所长)

 周恒莉(社区副主任、禁毒委副主任)

 李明珠(社区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

 成

 员:王

 渝(社区禁毒委成员、群工部负责人)

 陈

 欣(阳光派出所副所长)

 刘

 芳(社区禁毒委成员、社事部部长)

 何立宇(社区禁毒委成员、城管部部长)

 刘彩霞(社区禁毒委成员、社事部副部长)

 陈

 丹(社区禁毒委成员、党政部负责人)

 刘春凤(社区禁毒委成员、清华居委会支书、主任)

 贾盛敏(社区禁毒委成员、清溪居委会支书、主任)

 胡

 萍(社区禁毒委成员、棉花关居委会支书、主任)

 王莉玲(社区禁毒委成员、望哨坡居委会支书、主任)

 唐文丽(社区禁毒委成员、徐家冲居委会支书、主任)

 付黎波(社区禁毒委成员、贵筑居委会支书、主任)

 张

 明(社区禁毒委成员、**居委会支书)

 刘建辉(社区禁毒委成员、**居委会主任)

 程

 涛(社区禁毒委成员、仙人洞居委会支书)

 张世文(社区禁毒委成员、仙人洞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在社区群众工作部,李明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欣同志任副主任,成员为王渝、刘芳、陈丹、秦雯,具体负责对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追踪问效,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 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贵阳市“无毒害”社区(乡、镇)创建活动考评标准》明确社区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具体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见附件。

  1. 社区禁毒办。应当充分发挥统筹作用,牵头公安、司法、民政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无毒害”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发动整体宣传、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制度,规范辖区禁毒工作有效开展,解决“无毒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阳光派出所。坚持打、防并举,防止辖区内出现种、制、贩行为,对辖区内的毒情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发动群众举报涉毒犯罪行为,及时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一旦出

 现坚决予以打击。掌握辖区内吸毒人员底数情况,配合社区制定并落实戒毒社区康复措施,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和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收集证据,依法将其送强制隔离戒毒;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偷(复)吸现象,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3.社区各居委会禁毒工作站。织牢以居委会为网底的党、政、警、群工作网,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禁毒预防教育宣传“七进”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禁毒工作,提升群众对禁毒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组建由居委会负责人任组长,社区民警、社区禁毒专干、居委会干部、网格人员、社区医务人员、禁毒志愿者、戒毒康复人员家属和所在单位代表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施“生活救助、戒毒治疗、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就业安置、创业扶持“等的阳光关爱措施,使其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

  四、经费保障

 社区按阳光辖区人口数1元/人(计10万元)确保禁毒工作专项经费,其中5万元用于社区层面禁毒工作开展相关支出,5万元用于动态考核奖励居委会、派出所禁毒工作开展及创建成效。

  五、工作要求

  ——强化机制建设,确保工作部署得当、保障有力。在明确社区、居委会“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社区禁毒委、禁毒办、居委会戒毒康复站工作职责。建立党政负责、部门包保工作机制,建立社区月例会、居委会周例会调度机制,建立派出所、居委会分级分类管理联动机制,建立专项经费支持及考核奖惩机制,落实专人、专款、专项考核,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防毒禁毒浓厚氛围。针对辖区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毒禁毒宣传,联合辖区派出所走进校园开展禁毒知识大讲堂;联合辖区志愿者走进小区、院落开展禁毒文化文艺汇演;结合温馨家园公益项目实施召开院落禁毒知识宣传,打造禁毒宣传阵地;结合社区“大走访”开展禁毒知识入户宣传活动,让人们自觉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参与禁毒,努力营造全民防毒禁毒的浓厚氛围。

  ——强化全面摸排,确保重口底数清、情况明。整合社区资源,深入开展“大排查”工作、流动人口清理工作。对吸毒人员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录入、逐一核实动态,做到信息完整、鲜活,台账清晰、规范,确保社会面人员在管在控、脱管失控人员查找有效、回归社会人员动向清楚、夯实禁毒工作基础。

  ——强化严格执法,确保戒毒康复工作有效开展。严格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开展尿检、帮教,对严重违反协议的、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

 的、初次查获吸毒成瘾严重等情形的吸毒人员,辖区派出所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民政部门及时做好救助变更,“双管齐下”确保戒毒康复工作严肃有效。

  ——强化阳光关爱,确保帮扶帮教到位、巩固回归。明确“一对一”的帮扶帮教工作小组,“一对一”帮扶帮教方案,针对性开展工作。从思想上消除对吸毒人员歧视、排斥的观念,加强与吸毒人员的沟通交流,在人格上尊重、生活上关心、就业上帮扶,不急于求成、不厌战抛弃,耐心细致做好帮扶帮教工作及回归社会后的跟踪服务,全力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

  ——强化指导督查,确保队伍专业建设、绩效突出。本着“强素质、抓业务、促工作”宗旨,加强对禁毒专业知识及如何开展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培训,建设专业社区禁毒干部队伍、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加强对社区禁毒工作履职的督促检查,严格问责,推动工作层层落实、规范有序,打好禁毒百日攻坚战,创建“无毒害”社区。

  中共**区阳光社区委员会

 **区阳光社区服务中心

  201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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