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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020-07-19 00:38:31

谢河镇武家寨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奖惩及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依据,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凉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和岗位认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人发﹝2016﹞120号),结合我学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谢河镇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公立)在编在岗人员(区教育局考核人员除外)。

二、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三、考核组织机构 为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透明客观,学区成立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中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孙文(学区负责人) 副组长:杨秉理(谢河九年制学校校长) 成 员:朱顺庆 包辉甲 许文德 牟永柱 李占胜 构 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秉理同志兼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为常设机构,任期为三年。除领导小组成员外,成立中学教师考核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在每次工作时由领导小组负责选出。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由选举产生。

职 责:制定考核方案、中学教师考核细则;
组织实施中学年度考核工作;
审核确定最终考核排名及等次;
受理被考核人员中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对照《谢河镇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中学)》(附件1),对被考核教师进行量化考核,做到标准统一、评分正确。同时核算被考核教师年度成绩,提出初步考核排名及等次建议。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孙文(学区负责人) 副组长:包辉甲(学区总会计) 成 员:杨秉理 朱顺庆 包辉甲 许文德 牟永柱 李占胜 构 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包辉甲同志兼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为常设机构,任期为三年。除领导小组成员外,成立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在每次工作时由领导小组负责选出。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由选举产生。

职 责:制定考核方案、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
组织实施小学(幼儿园)年度考核工作;
审核确定最终考核排名及等次;
受理被考核人员中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对照《谢河镇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小学)》(附件2)、《谢河镇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幼儿园)》(附件3),对被考核教师进行量化考核,做到标准统一、评分正确。同时核算被考核教师年度成绩,提出初步考核排名及等次建议。

四、教师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奖、评七个方面,德为前提,绩为重点。考核项目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基本项,工作加分项,民主测评四个部分。其中工作基本项考核是对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工作态度等的具体量化。工作加分项考核包括出勤率、获奖成果、获荣誉称号、科研成果、重大贡献等。详见《谢河镇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1(中学)2(小学)3(幼儿园)》。

五、考核成绩核算 年度考核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进行。师德考核合格的教师,考核成绩按照考核细则分别算出思想政治表现得分、工作基本项得分、工作加分项得分和民主测评得分后全部折算成百分制,计入年度考核核算成绩。

不同职务人员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考核得分:
高级人员考核得分=工作基本项得分×55%+工作加分项得分×25%+民主测评得分×10%+思想政治表现得分×10%。

中级人员考核得分=工作基本项得分×65%+工作加分项得分×15%+民主测评得分×10%+思想政治表现得分×10%。

初级人员考核得分=工作基本项得分×70%+工作加分项得分×10%+民主测评得分×10%+思想政治表现得分×10%。

六、考核等次及比例 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同等职级教师总人数的15%。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对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失误的,可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 (一)组建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在学区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中学、小学(幼儿园)两个教师考核评审工作小组,两个工作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由选举产生。

(二)学习动员。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考核的有关政策性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程序,增强考核的自觉性。

(三)个人述职。教师进行个人总结、述职,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个人填写的部分。

(四)民主测评。在学校范围内对教师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和学生的意见。

(五)考核思想政治表现。依照《谢河镇学区教师师德考核细则》对教师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得分在合格及以上者进行继续以下考核程序,得分为不合格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排序在合格人员之后(如果出现多位不合格人员,其排序按照师德考核得分顺序由高到低排列)。

(六)定量考核打分。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各校考核组对照《谢河镇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根据教师提供的资料对教师分别进行打分。

(七)计算最终得分。按高、中、初级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计算公式计算出最终考核得分。

(八)排列名次,综合评定。中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按照高分到低分,提出教师年度考核排列名次及等级建议,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排名及等次。小学(幼儿园)教师先由各校考核小组根据《谢河镇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按高、中、初级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计算公式计算出最终考核得分。学区小学(幼儿园)考核工作小组按照以下计算方式计算出小学(幼儿园)教师个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按照高分到低分,提出教师年度考核排列名次及等级建议,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排名及等次。

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得分计算办法:小学(幼儿园)教师本学期考核得分﹦A学区对各小学(教学点、幼儿园)学期考核成绩×10%﹢B教师个人学期质量检测成绩得分×20%﹢C教师个人考核得分×60%﹢D教师工作年限得分×10%。算出两学期得分后取其平均数为教师个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计算公式为:
小学(幼儿园)教师个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上半年A﹢B﹢C﹢D)+(下半年A﹢B﹢C﹢D)﹞÷2 说明:
A.各小学(教学点、幼儿园)学期考核成绩由学区根据《谢河镇学区小学(幼儿园)教学教学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小学(教学点、幼儿园)考核后得出,折算成百分制。

B.教师个人学期质量检测成绩得分计算方法为:按照(教师所授学科中统一考试科目名次-该学科学区总班级数)×10﹢(教师所授统一考试学科平均分-该学科学区平均分)的计算公式算出得分后乘以一个百分比,使最高分在100分以内。教授几门统一考试科目的教师,取其平均值;
没有教授统一考试科目的教师,取该项成绩中的最低分(幼儿园工作教师取该项成绩中的平均分)。

C.教师个人考核得分由各小学(教学点、幼儿园)考核小组按照《谢河镇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打出,按高、中、初级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计算公式计算得出,折算成百分制。

D.教师工作年限得分=本专业工作年限+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按照计算公式算出得分后乘以一个百分比,使最高分在100分以内。

(九)公示考核结果。对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排列名次和等次在全学区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有关规定向学区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十)总结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及时总结考核工作,并及时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关于考核结果的内容,审核无误后,上报教育局。同时填写教师《考核结果通知册》并送达教师本人。

八、特殊人员的年度考核 1.学区站长、副站长、中学校长、副校长由教育局组织考核,确定等次、排序。

2.责任督学由教育局督导室组织考核,确定等次、排序。

3.支教、借调等人员,由支教、借调单位向原工作单位提供工作情况,由原单位组织考核,确定等次、排序。

4.新聘用人员,当年底仍在见习期或见习期满未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应参加考核,但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九、其它事宜 本方案经凉州区教育局考核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同意,并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

附件1:《谢河镇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中学)》 附件2:《谢河镇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小学)》 附件3:《谢河镇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幼儿园)》 附件4:《谢河镇学区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谢河镇学区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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