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条据书信 > 感谢信 / 正文

**民政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11.03)

2020-11-19 10:12:48

**县民政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 开展情况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按照扶贫脱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认真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托底安全网,确保无力脱贫和无业可扶的贫困人口按期脱贫,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一、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保障工作。

(一)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2020年,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4308元/年,城镇低保提高到625元/月。

(二)开展了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按照《**县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核查和提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始终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的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确定保障对象。根据核查结果及时予以注销、调整和新增。

(三)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10月,我县共发放城镇低保7255户次18812人次794.13万元,农村低保34435户次75090人次2252.68万元。

二、进一步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

(一)认真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结合低保年度核查提标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准确认定,确保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纳入保障;
同时,对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准确评估。进一步明确了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的认定要求、认定程序及相关手续的完善,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共享全面小康。

(二)建立重点人员关注台账。对低保对象中的重点对象建立台账管理,实时跟踪关注,一旦对象情况发生变化(年满60周岁或残疾等级变化)及时纳入特困供养。

(三)按时足额发放供养金。1-10月共发放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6694人次495.83万元,护理补贴1406人次92.09万元;
保障了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三、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工作。

(一)严格执行政策。根据《**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临时救助的范围和标准,规范申请及审批程序,拓展救助方式,有效保障了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二)积极开展“救急难”救助。对生活陷入困境,面临生存危机且无力自救的家庭和个人给予急难救助,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1-10月共审批发放临时救助158户447人32.84万元;

四、强化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生计保障工作。

(一)及时将易地扶贫搬迁户中的农村低保户转接为城镇低保,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低保户因搬迁到城镇区域支出提高导致的生活困难问题,目前共有易地扶贫搬迁户458户1408人享受城镇低保;
有10人享受特困供养;
3人享受孤儿待遇。

(二)保障和稳定易地扶贫搬迁户基本生活。对易地扶贫搬迁到城镇的精准贫困户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生活补助。2017年发放了573户2549人 382.35万元;
2018年发放了971户3768人565.2万元;
2019年发放397户1602人240.3万元;
共计发放1941户7919人1167.85万元。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临时生活困难。

五、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根据遵义市发改委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相关通知,我县及时启动了临时价格补贴发放,目前已发放2019年12月到2020年8月共计9个月临时价格补贴433.58万元。

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流浪救助和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是及时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1-10月共发放孤儿生活补助394人次41.37万元。二是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1-10月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714人次44.44万元。三是开展流浪救助39人2.2万元,接送回家14人,其中未成年人3人。四是审批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0月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4342人次,171.81万元。

七、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明确了三名干部专门驻村挂帮积善社区,深入社区,与社区共同解决其面临的相关问题,对积善社区贫困家庭进行逐户走访,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救助政策予以救助;
二是强化23名帮扶干部严格帮扶措施具体化,多走访,多宣传,提高帮扶对象扶贫政策知晓率,严格做到“十个看”,确保帮扶对象持续发展。

八、加强政策衔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兜底保障落到实处。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民政与扶贫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经常研究会商两项制度的衔接工作。今年10月份,我县共有城乡低保3896户8833人,特困供养612人,孤儿3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6人。根据县扶贫办提供国办系统数据比对,我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729户22535人(其中低保对象2437户5898人,占低保对象67%;
特困对象482人,孤儿2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1人,共计6474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73%);
建档立卡低保户2439户5898人,月发放低保金2145861元,人均享受低保金363.83元/月(其中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1954户4438人,发放低保金1500804元,人均享受低保金338.17元;
建档立卡城镇低保对象483户1460人,发放低保金645057元,人均享受低保金441.82元);
建档立卡特困人员482人,人均享受特困供养金813元;
建档立卡孤儿23人,人均享受孤儿保障金1050元;
建档立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1人(其中非低保对象2人),人均享受补助金1050元。

九、 开展兜底保障大排查工作。

为进一步抓紧抓细抓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我局从10月22日起开展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大排查专项行动,对六类重点对象进行逐户逐人大排查,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对象家庭实际,经各乡镇(村、居)15天的大排查,将在新要求下符合低保的145户304人纳入11月低保保障(其中城镇低保24户52人,农村低保121户252人),并根据相关规定补发10月低保金。

2020年11月3日

Tags: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