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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方案

2020-03-16 09:42:25

   

  

 **县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改革健康、顺利推进,圆满成功,根据《**县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右办发[2016]22号文件)和《关于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质量提升总目标,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为动力,以推进“名校长治校”,高初中集团化办学、一体化管理为基本形式,以**一中为核心**头,组建**一中、二中、三中“三校一体,集团运行,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中学教育集团”,充分发挥“名校校长”品牌效应和管理优势,科学统筹和整合中学教育资源,巩固扩大**一中改革成果,引领带动初中学校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有效破解优生外流“择校”难题,整体提升**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目标任务

     (一)组建教育集团。巩固、扩大我县外聘“名校校长”管理**一中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名校校长”的品牌效应和管理优势,组建以**一中为核心和“龙头”,三校一体的“中学教育集团”。

 (二)优化管理机制。通过建立集团章程的办法,构建“三校一体,集团运行,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管理集团宏观运行。集团成员学校在文化标识、育人理念、办学目标、管理模式等方面相对统一;在课程资源、教师研修、质量监控、硬件设施等方面共享优质资源,从而使集团内部各校既有统一的协调和管理,有利于将共同的教育理念渗透到课程改革、教师发展、学校管理与环境文化当中,保证同样的教育品质;同时,各校之间又相对独立,有利于发挥优势,追求各自办学特色,进而取得整体实效。

 (三)促进质量提升。通过集团办学,整体联动,互促共进,尽快提升全县高、初中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使高、初中优生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生升学率等都有较大突破和提高,从而稳定优秀生源,加快实现我县学校

  

  

 “无择校”现象,顺利实现《**县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目标,整体发展水平步入全市前列。

     三、方法步骤

     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从2017年1月上旬至2017年1月中旬) 对**二中、三中现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资源、资产登记造册;对债权、债务核实备案。研究制定**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从2017年1月下旬至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确定**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调整原二中、三中校长;组建“中学教育集团”,聘任“中学教育集团”总校长,做好集团启动运行总体安排,开展日常工作。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思想稳定、政治稳定和工作稳定。

 (三)完善阶段(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至2017年春季学期末)根据集团学校实际,制定出台集团章程,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学校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完善集团学校内部管理办法和教育教学模式,促进集团学校协调一致,高效运行。

      四、保障政策

  

  

 (一)集团学校总校长实行聘期制和年薪制。由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中学教育集团”,聘用“中学教育集团”总校长并颁发聘书,聘期为五年。聘用期间,集团学校总校长实行年薪制,年薪初定为50万元/年,由县财政足额负担。同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足额保障集团成员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必要的教师激励资金。

 (二)集团成员学校**一中、二中、三中仍保持公办科级学校的基本性质,为独立法人单位,依法享有公办学校的一切法律和政策保障。

 (三)集团学校实行总校长负责制,集团总校长为集团各学校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集团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四)集团初中学校法人代表,由县委、县政府在校领导班子职数内,参照**一中法人代表产生办法,从两所初中学校,或集团其它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县中小学中择优选拔任用,同时分别兼任集团初中学校执行校长,协助校长主持本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本学校财务。

 (五)县委高度重视加强集团学校党的建设,将选派三名相应级别党员干部,分别担任三所成员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务、思政和群团工作。

 (六)为保障集团学校长远持续发展,要加强对本地、本校优秀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可根据需要为每校选拔任用2-3名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副校长管理学校日常工作,跟班学习,进行重点培养。

  

  

 (七)集团学校总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与县政府签订《任期目标责任状》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按学年度进行目标考核和办学质量督导评估,并根据目标考核评估情况进行兑现,结果向社会公布。

 (八)集团学校要保证按照《**县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全面落实预定目标任务,确保新生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等均达到目标要求,尽快消除优生外出择校现象。并按照“一年抓理顺,二年抓规范,三年见成效,五年大提升”的基本方略,推动集团学校加快发展。力争到2021年,“中学教育集团”成为全市基础教育“品牌”和标杆。

 (九)集团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依规自主、灵活办学。县有关部门依法保障集团学校合法权益和校园周边安全稳定。

 (十)集团学校要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优化结构的原则,在集团学校内部建立强有力的统一管理机制,推动管理人员和教师内部交流和统一使用。对不符合办学需要或效能不高的管理机构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调整,结果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支持集团学校根据办学需要,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由县有关部门在编制内为集团学校招聘录用紧缺学科教师,并按公办教师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享有相应待遇。

 (十二)集团学校要严格遵守财政教育资金管理法律法规,在不违反财政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管理、使用集团学校各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

 (十三)集团学校要高度重视优秀管理人才、优秀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引进利用优质资源,积极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师资培训和人才管理培养等工作,保证集团学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和长远、持续、优质发展。

 (十四)集团学校要保证现有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切实加强集团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能力建设,保证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十五)集团学校要在不影响正常办学前提下,积极支持、配合全县重点工作,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重要任务。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中学教育集团”成立后,要在县领导组的组织领导下,尽快制定《集团章程》、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工作计划,搭建集团内部校际管理互促、研训互动、文化共建、资源共享平台,实施一体化评价、考核,促进集团学校尽快步入正轨,健康发展。

 (二)营造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集团化办学的宣传力度,使全县上下充分认清集团化办学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此次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形成支持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振兴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集团化办学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教育走上加快发展的轨道。

 (三)优化服务。县财政、教育科技等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对学校标准化建设、维修改造、教研教改、校园文化建设等,在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安排等方面,优先支持;县组织、人社和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在集团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机构设置、教师录用、管理上,予以倾斜;公安政法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食药局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集团学校的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各级各相关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服务,积极支持集团学校健康安全发展。

  

  

 (四)强化考核。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建立集团化办学绩效督导评估制度,科学制订督导评估标准和具体办法,每学年末对集团学校进行专项督导评估。在评估要素上,首先,要对办学章程进行评估,通过章程评价集团定位、目标、举措、机制和保障等整体设计情况;其次,要对实施过程进行评估,着重评价章程执行情况、解决问题的举措、取得的成效,以及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满意度;第三,要对办学效果进行评估,结合对学校的年度考核,着重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成长与发展情况,特别是优生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目标完成情况,建立激励引领机制。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并向家长和社会开放,建立健全社会和家长共同参与评估的长效机制。评估结果作为对“中学教育集团”学校校长、教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和兑现奖励的主要依据。

 (五)严肃纪律。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的长远发展和全县工作大局,是一项牵涉面广、关注度高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教师都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顾全大局,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促进落实。同时,要严守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确保集团化办学改革健康顺利进行,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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