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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铸廉自查报告

2020-08-02 00:11:41

民生铸廉自查报告 县教育局:
我镇教育管理中心接到县教育局关于上报20**年教育系统民生整治铸廉行动自查自纠报告的通知后,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及时制定镇教育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年全镇教育系统民生整治铸廉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全镇教育民生资金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镇各校点校长及负责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安排各校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十三个校点已经根据根据县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20**年教育系统民生整治铸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赫教〔20**〕11号)和镇教育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年全镇教育系统民生整治铸廉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建立以校长(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及时开展自查工作。通过自查整顿,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依法治校、教师真正做到依法执教、财务工作做到合规使用资金。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经费均实行校财局管。教管中心及学校负责人认真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师德师风的建设,抓好财务相关财务工作,严格检查、监管、审批,自查中没有发现有弄虚作假、乱支滥用、骗取套取、违规收费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二、各校点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校点都成立了校长把关,法制校长及村委会监督的财务工作监督小组。认真组织各校点全体教师学习文件,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三、各校点开学初对社会、教师和家长及家长委员会实行了校务公开,在学校醒目位置的公开栏内张贴了财务公示,且每月都对自己学校的重大项目开支进行公示并存档,接受各界监督。

四、各校点都没有要求学生购买、推销辅导资料及其他学习用品。

五、各校点对于公用经费及保障经费的使用,坚持认真预算,精打细算,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安排使用。使得各校点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六、各校点均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生书杂费政策落实到位。

七、各校点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全额及时发放到位,并进行公示,无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等现象。通过自查汇总,20**年全镇中小学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345.9866万元;
营养改善资金236.2436万元;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90.9125万元;
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提标补助资金24.84万元。全部建账、公示、存档、落实到位,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帐外储存等违规现象。20**年全镇中小学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356.0533万元;
营养改善资金208.1869万元;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47.025万元。全部建账、公示、存档、落实到位,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帐外储存等违规现象。教管中心严格按照教育局的要求,配合镇政府完善征地手续,抓好工程价质量的监督和进度的报送等相关工作。我镇20**实施的工程有镇初级中学教师公租房20**年17个教师公租房,建筑规模560㎡;
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一栋,建筑规模2481㎡。20**年实施工程项目有县乌蒙山学校,建筑规模28000㎡;
中小学校新建食堂建筑规模350㎡;
拉乐小学的学生宿舍一栋,建筑规模270㎡;
新店小学的学生宿舍一栋,建筑规模210㎡;
9所学校的教师公租房140套(35㎡/套),分别是板房小学4套、草塘小学4套、川硐小学4套、拉乐小学8套、碾房小学4套、实验学校100套、新店学校8套、燕子教学点4套、院子教学点4套,以上工程现已完全投入使用。正在建设中的项目工程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2栋,建筑规模2930㎡;
实验学校学生宿舍2栋,建筑规模10050㎡;
中心小学学生宿舍2栋,建筑规模2700㎡。

总之,我镇各校点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工依法治校的思想都明显增强,对抓好中小学财务工作十分重视,自查中没发现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切实把教育民生资金管理工作纳入依法治校的日常工作中,使我镇各校的财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合法化。从而为创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此报告教育管理中心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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