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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保安人员管理细则

2020-04-07 17:00:19

  疫情期间保安人员管理细则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守护校园安全,确保教师职工和幼儿的生命安全。门卫作为幼儿园的安全第一关,根据防控要求,落实有效的防控,特制定本细则。

 一、门卫人员管理

 1.通知湖北、湖南、河南、广东,省内温州、台州、宁波以及市内桐庐等重点疫区(按照省市区通知实时更新)的保安,以及在疫区经停、与患者(含疑似)有接触史的暂不恢复上班,如已回的,要求其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上报幼儿园防控领导小组,上岗前开具接触医学证明。

 2.每日对保安晨检,进入校园前测量体温、洗手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

 3.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制服、佩戴口罩。

 4.加大对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职工掌握防护知识和预防措施,全面执行个人防护。

 二、外来人员登记管理

 保安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严格会客制度。

 疫情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园内。如因为特殊原因需要进入幼儿园(检查、维修、维护等开学前必要准备工作),严格实行疫情期间外来人员排查工作:

 (1)文明询问来访人员来访目的,联系园内领导确认。

 (2)认真核对,仔细查看确认来访人员出行轨迹。

 (3)测量额温并确认低于37.3度。

 (4)确认入校园后认真登记,全程陪同工作人员工作。

 三、门卫管理

 1.加强门卫、门岗、接待处等场所的清洁消毒频次,每天不少于2次。

 2.妥善保管门岗疫情防疫物品,领用有登记。

 3.明确各个区域消毒的负责人,每天做好消毒记录。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时间,严守职责,不擅自离开岗位,不空岗,工作时间不搞个人副业。

 5.能服从单位领导工作安排。

 6.要严格履行以上职责,若擅离职守,出现意外,将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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