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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2020-08-05 21:00:44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各部门:

  为规范公司信息管理体制和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加强公司政务、经营信息发布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望遵照执行。

  一、   公司信息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企业宣传照片、经营资料及照片、短信群发等业务所涉及的文字内容。

  二、   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

  三、   信息发布规定:

  1、       公司的所有对外宣传信息,必须由公司授权部门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2、   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企业经营信息。

  3、   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网站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对外信息发布申请》,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网站内容维护由公司网络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及时更新。

  4、   信息平台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管理。网站宣传内容由营销策划中心提供,所有发布内容须经公司领导逐级审核并批准。

  5、   发布信息内容要求以简单、表述清晰为原则,杜绝过多的修饰语句。

  6、   所有信息内容由申请人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安排发布。

 7、   人事行政部对所有发布的内容进行存档,以备查阅。

  8、   对违反相关规定,随意发布信息者,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四、   处罚规定

 1、   违反上述规定,但情节轻微,未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公司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记轻度过一次。

  2、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记中度过一次。

  3、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造成不利影响者,给予记中度过失一次并赔偿全部损失。

  4、   轻度过失累计达三次或中度过失累计达两次者,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给予除名,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重度过失行为,予以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给予员工任何经济补偿。

  6、   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触犯国家法律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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