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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和农业局推行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情况汇报

2020-08-10 10:40:57

 县科技和农业局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情况汇报

  2014年以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司法局的具体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市规范行政执法规定(修订)》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推行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公示执法标准,严格错案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农业行政执法水平。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责任制执行情况

 为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从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证。

  1.为确保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得以实施,自2014年8月份以来,我们把实施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局的一件大事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局里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由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并由人事和政策法规股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具体工作,从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证。

  2.根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近期我局研究制定了《县科技和农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这样在横向上围绕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评议考

 核、违法责任追究三项基本制度;在纵向上突出明确法定职责,理顺农业主管部门、授权组织和委托组织的行政执法关系。

  3.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今年初,我们召开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会议。局长与相关各股室(站、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将执法责任制作为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各股室(站、所)根据形势和执法任务的变化,对本单位的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进一步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作为全年工作重点。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我们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主要从全面清理和规范执法主体、分解执法职责和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作为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扎实开展。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全面清理和规范执法主体。根据省、市的相关规定,从今年起,我们在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对全局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并向社会发布公告。确认了农作物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动物防疫监督所、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通过组建高素质的执法队伍,配备执法办公设备,进一步明晰了其职责权限和执法依据,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清理和规范执法主体的同时,我们还对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近段时期以来,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变化较为频繁,为了各能严格依法执法,我们对执法依据进一步予以明确,将执法依据的废止、更新、颁布等变化情况和新颁布的法规、规章文本及时上报县政府法制办。

   2.依法分解执法职责、量化考核目标。按照实行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我们对执法职责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股室和执法人员,使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职责范围和执法责任更加明确。在此基础上,各执法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加大了执法力度,把执法责任制落实在执法工作中,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内容、执法范围、执法种类、执法岗位职责、执法岗位标准和执法岗位依据,使农业行政执法管理赋予的每一项职能都落实到各股室、细化到具体执法岗位,确保对考核目标的量化准确。

   3.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文书。今年我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作了本单位执法程序流程图,做到依法执法、程序不漏项。同时,还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了执法文书,制作了一整套执法程序文书规范样本,使执法工作从内容到形式进一步系统规范。

   三、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为规范依法治农工作,使农业行政执法既有法可依,又有章可循,我局逐步建立健全了依法治农工作的各项制度,使依法治农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操作规范,推动有力。

  1.学习培训制度。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确保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我局专门制定了农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并坚持单项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年至少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并把学习培训结果作为换证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格落实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执法人员持证参加上级部门办举办的换领证前的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为执法人员合法取得执法资格奠定了基础。

  3.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权的正确行使,我们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并制定了对全局各部门年度检查的计划。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并建立了较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使执法权力的行使处在监督制约之下,有效地防止了权力的滥用。

  4.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我局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具体环节,对“两错”(过错、错案)内容的界定、认定、责任划分、责任承担形式、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确定了因主观故意和重大过失办错案的公务人员,除追究行政责任外,还依法责令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5. 执法公示制度。公正、公开、合法、透明是依法行政的应有原则,也是对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我们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建立和完善了执法公示制度,对重大许可、处罚、收费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公示,同时建立公众查询制度,设立公众查阅处,进一步督促和保证了执法程序、时限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政务窗口设立政务公开指南,一方面将各项执法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印制成小册子,使前来办理手续的人通过小册子便能详细了解农业执法程序,另一方面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也便于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

  6.严格落实行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我局实际出发,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加强了对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执法证件发放及验审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档案管理,所有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持做至两人以上开展调查、取证、勘验、笔录、送达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执法行为和执法过程的监督。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检查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还有差距。虽然问题仅存于少数执法部门的个别人身上,但对全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实施还是有影响的。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同志在思想上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对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执法责任制领导工作流于形式。二是执法不够严格。有的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处理过宽,或变通处理,或执法不彻底。有的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淡薄。有的执法部门协同配合的不够,导致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的存在。

  三是责任追究不够落实。虽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落实不力,特别是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还是一个薄弱环节。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今后将加强学习宣传,不断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的自觉性;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使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错案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整改,以达到改进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努力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开展得更加富有成效。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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