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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开展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情况汇报

2020-08-22 21:20:08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开展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情况汇报

    按照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市关于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和职能职责分工,积极认真开展“规电”工作,现将2009年10月17日至21日集中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动员,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市关于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部署,2009年10月17日至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我局于17日再次召开集中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工作会议,会议明确由局属客管处按照工作要求具体组织实施集中整治行动,会上再次重申了“规电”行动的目的和意义,特别强调了通过“规电”行动进一步净化公共客运经营环境的重要意义,要求客管处所有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全市的“规电”行动。

     二、认真组织,全力投入路面联合执法

 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的执法力量,局属客管处自17日至31日全体工作人员停休,除办公室和职能科室留一位工作人员留守处理日常工作外,其它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参与到全市的“规电”集中整治行动去。18日下午,局属客管处组织参加的集中整治的工作人员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对路面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部署,从19日起安排35人到全市集中整治点进行联合执法(客管处现有正式编制42人),并要求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公安、交通、交警、城管等部门的纠违行动,加强联系、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三、严格稽查,重拳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此次集中整治,根据职能分工,我局参与整治的重点任务为:1、配合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职能部门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如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超载、闯灯、逆行、越线、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2、依法查处利用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对于集中整治,我局工作人员一方面积极配合其它职能部门进行纠违,另一方面严格稽查利用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营运的行为,对搭有乘客的电动车逐台拦截进行检查,了解电动车驾驶员与乘客的关系,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营运行为。对于非法营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电动车,现场开具违章通知单,暂扣车辆。在集中整治的头三天,我局查处利用电动车进行非法营运4起,暂扣车辆4台。

  集中整治进行了三天,通过在全市主要路段、路口设立54个整治点,我市集中整治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入整治重点阶段,全市职能部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在这种高压态势下,电动车违法现象明显下降,特别是电动车非法营运现象明显减少。但是目前我市电动车的数量不少,加之大多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无视交通法规,随意变道,随处调头,随便逆行,冲闯红灯,给城市道路交通造**全隐患。同时,因电动车价格低廉,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人钻法律法规的空子,电动车成为他们载客营运的“生财之道”,“电的”已成泛滥之势。目前虽然开展整治进行打击,“电的”会突然销声匿迹,但整治行动结束后,“电的”会又像雨后春笋一样都冒出来了。所以我局建议:

  一、从源头上加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一要建立健全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地方法规,对电动车的行驶范围进行一定限制,重要地段和交通要道限制电动车驶入。二要对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进行管理。严格监测电动车生产销售准入标准,限定电动车的输出功率,确保电动车限速行驶;销售的电动车要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否则不予销售。

  二、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深入宣传打击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参与非法营运的内容**策,公布对“电的”处罚的各项法律依据、举报电话等;邀请媒体记者拍摄报道稽查行动,报道整治行动的进展及成果等情况,使“规电”整治工作人人知晓,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在车站、广场、路口等电动车非法营运集聚的地方设置宣传警示标语或警示图片,让乘客从自身安全考虑拒绝乘坐非法营运的电动车,使之失去市场。

  四、合理安排公交线路,增加城乡结合地带的公共交通网线,**公交车的运营时间,确保公交车能够满足广大市民出行的交通需求,使市民出门主动首选公交。

  五、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执法,加强执法力度,遵循“属地管理、块块为主、重心下移、群防群治、疏赶结合、处罚并重”的整治方针,加大对“电的”无牌上路、非法营运、侵街占道、骑车带人和违章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建立综合执法、源头治理、教育帮扶、维护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市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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