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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巡查总结法院司法巡查总结

2020-08-11 11:21:42

 **县法院2011至2013年工作情况汇报

  司法巡查组:

  三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及政协的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管理年”及“司法作风改进年”活动,抓好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司法为民惠民各项措施,切实抓好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好审判执行工作,现将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法院现有编制61个,其中中央政法编54个、地方自定编1个、行政工勤编6个。现实有干警50人,其中,行政44人,工勤6人;女20人;35岁以下22人,36-45岁20人,46-55岁8人;中共党员39人;法官26人,其中少数民族法官21人,女法官9人;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31人,专科12人,中专高中5人,初中以下1人。辖区内有叶枝法庭和**法庭,维登法庭在建设中,预计今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二、以“政治建院”为核心,始终坚持干警思想政治教育。

  建设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重要保证。我院党组始终把队伍建设当着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全体法官廉洁执法、秉公办案,多年来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案件质量和效率都有大幅度提高。

  (一)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警头脑,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在工作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牢牢把握“政治建院”这个核心,进一步加大了干警政治思想教育力度,在及时学习传达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的同时。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要求干警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在面对大是大非问题时,能够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做到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

  (二)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人民法官为人民”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建立学习型干部、学习型机关为切入点,健全制度,严格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学习交流制度,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党委、政府的大政方针工作措施和法院系统的工作动态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不定期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相关领导及县委党校教师举办讲座,将反腐倡廉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全体法官、干警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符合法官职业特色、具有鲜明时代精神的法院文化。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宣传法院文化。通过撰写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提高分析思考能力。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书记员业务竞赛、应急分队集训活动,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

  三、强化素质建设,提升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建设,增强班子活力。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活动,设置了1个总支3个支部,优化了组织设置,提高了党建工作水平,发挥了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干事创业为重点,抓学习,增强了党组班子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抓工作规范,提高了班子决策效率;抓率先垂范,提升了班子整体形象;推行“一线工作法”,转变了班子作风。院党组凝聚力和感召力进一步提升,激发了相互协作、互补共进的集体活力,干事业、促发展的信心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带动了法院整体工作的新发展。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干警素质。创建学习教育平台、岗位培训平台、理论研究和交流平台,促进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大力支持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任职培训、晋升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为他们提供经费支持和生活上的便利。三年来,**县法院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培训8人次,参加省级业务培训75人次,院内由业务骨干培训《新民事诉讼法》3天,书记员培训一次,由外出培训的干警组织培训2期。

  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能力以及业务水平。组织为期一周的应急分队集训两次,通过训练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体能,提高了技能,强化了警容警姿,规范了司法礼仪。邀请县委党校教师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一期,干警参加州、县党的十八大宣讲二场次,参加州县党校培训26人次,院内班子成员上党课5期。通过学习培训干警的综合素质得以提升。

  (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帮助结对村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经济增长的实际出发,从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高度出发努力做好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这项工作。全院44名干警结对帮扶困难群众88户,帮扶困难学生10人,并建立“两卡一台账”,一方面建立《民情联系卡》发送所联系群众,另一方面建立《民情登记卡》记录群众家庭基本信息、生活状况、反映的事项、需要解决的问题,确保帮扶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院党组始终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本工作任务,从及时性、针对性、实效性三个方面筑牢干警党风廉政教育思想基础,同时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并细化补充规定,构建“四不”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以各庭室长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构筑“廉政防火墙”,促进司法公正,完善院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同时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以开展“管理年”“作风转变年”和“政法干警加强自我教育管理”活动为契机,狠抓全院干警作风建设。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动员部署,强化学习,提高对开展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结合我院实际,制定

 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参与对象、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三是召开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改进司法作风六项措施”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组织全院干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全面学习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作风及纪律法规的有关文件要求,并开展学习讨论6场次,撰写自检自查报告48篇。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政法系统中聘请廉政监督员6人,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在内部各审判庭和关键岗位任命10名廉政监察员,对审判权、执行权进行直接实时监督,防止权利滥用。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完善了责、权、利一致的惩防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了“廉政扫雷”工作,查摆了305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280条防范措施,推进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为审判执行权力运行装上了“预警雷达”。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力度,注重文化引导,强化潜移默化,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在单位建立廉政文化长廊,大力宣传廉洁司法理念,规范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教育广大干警洁身自好,做到警钟长鸣。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在法官干警与律师、当事人、厉害关系人之间筑起了廉政“防火墙”。加强审务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杜绝了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五、审判工作情况。

  2011年至2013年10月16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85件,其中受理民商事案件575件,刑事案件263 件,受理执行案件 237件,行政10件。

 (一)刑事审判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造和谐**。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切”的意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社会安定。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结合我县、我院的自身特点,探索刑事和解机制,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力度,完善对非监禁刑人员的回访制度,加强对非监禁刑人员的回访考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由于**县地处的地理环境,辖区内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所占的比例最大;在以往判处的案件中,由于各种原因对涉林案件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较多,自今年5月召开全州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以来,我院慎重审理涉林案件。5月10日至今涉林案件结案16件31人,其中,侦查期间取保候审22人,占罪犯总数71%,关押9人,占罪犯总数29%。审判后,判处缓刑5件6人,占罪犯总数19%,拘役11人,占罪犯总数36%,有期14人(均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占罪犯总数45%。在案件审判工作上不拖拉,及时合法的做出判决,积极提高司法效率,做到案件能最大可能的当庭宣判,2013年至目前当庭宣判案件 17 件,占27%。

  (二)民事审判注重调解工作及加强“阳光司法”活动及法律宣传,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在民事案件受理方面,除了传统的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外,出现了如行政补偿款、股权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争议较多,审理难度加大,群体性纠纷数量增加,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补偿分配,农村土地租赁等方面,具有牵涉利益主体多、矛盾尖锐、社会影响大等特点。

 在程序适用方面,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由于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大大缩短了审限。对于双方争议不大且均愿意即时解决的纠纷案件,及时适用小额速裁的方式结案,2013年共办理小额速裁案件33件,大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在审判实践中,民事案件审理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调判结合,在案件事实清楚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达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一些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及时的联系相关单位及部门,在多部门的配合下进行调解,避免了矛盾的扩大化和事态化,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又节约了诉讼成本,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推动“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及巡回办案活动,促进审判公开透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在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中,采取“请进来”与“走下去”相结合的形式。两年来,一是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公开旁听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案件9件。二是实行便民诉讼,坚持巡回办案,到乡镇进行法律宣传,就地开展审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常发的案件进行法律知识的讲座。

  抽调院内的业务能手到**江沿线4个乡镇开展巡回办案,向老百姓开设法律宣传讲座共计8次,发放法律宣传单1800多张,就地开庭审理案件8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县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三)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进行行政审判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促进官民和谐是人民法院稳妥地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的工作目标。继续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注重监督,强化协调,始终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从案件的类型看,涉及土地登记纠纷、出租车牌照转让纠纷等新类型的案件不断出现。上诉率高,涉案的利益群体多、标的大,矛盾容易激化,面对不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行政审判业务水平及审判工作能力还待进一步的提高。

  (四)执行工作进一步创新,全力破解执行工作难题。

  在执行工作中,我院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注重执行效果的同时讲究执行策略,做到说服有耐心,执法有依据,执行讲艺术,工作有效果;二是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人采取网上录入、媒体曝光、公告督促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三是建立威慑机制,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罚款、刑事打击等强制措施,坚决依法强制执行;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充实执行力量,重点攻坚,定点突破,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 钉子案”;五是建立救助机制,化解久执无果的法律“白条”,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突出立案庭和审监庭对案件审理全过程的节点管理、审限监控和程序监督,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和裁判文书制作关,将审判和执行案件纳入质量评查范围,做好案件质量和庭审“两评查”工作,所有案件结案后交审判监督庭评查后,才归入档案室,使所办案件经得住历史检验。

  (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坚持司法为民,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坚持和完善信访接待制度,保证使每一位来访来诉群众都能够及时受到接待和咨询服务。2013年我院获得“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岗”荣誉称号。三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000多人(次),我院坚持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案件的息诉罢访,有效杜绝了赴省进京非正常访。

  (七)加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通过个人自荐,单位组织推荐和法院全面考察,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将社会阅历丰富、懂得当地民族语言和习俗,善于做调解工作,愿意为人民法院司法事业做事的干部群众选任为人民陪审员。自2005年首批选任陪审员以来至目前我院共有17名人民陪审员。多年来,人民陪审员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使裁判更加合情、合理、合法,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2011年至2013年10月

 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226件,不仅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还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独有的工作优势。来自各行各业并具有较高个人素养和丰富社会阅历的人民陪审员,不仅在审理案件中发挥了作用,在庭外调解、诉前调解中也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做到了案结事了,为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作用。在县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自2010年起,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纳入县级年初经费预算,每人每年工作经费5000元由县财政拨款。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很好的物质保障。

  六、基础设施建设

 (一)将信息化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紧抓好。

  一是率先在全州范围内完成数字化档案建设,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现在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到建院以来案件的全部诉讼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方便当事人查阅。二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我院做到人手一台台式和一台笔记本工作电脑的要求,由网络管理员专人负责抓好设备和网络的管理、维护工作,维持设备的可用性,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抓好当前案件流程管理,做好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同步录入。

  (二)加强对法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以信息网络化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物质装备的科技含量。叶枝法庭、**法庭完成四级化网络建设,安装法庭监控系统、内网办案系统、实现了电子签章。使得法庭办案与县院办案实现同步化,节约审判成本的同时,更好的发挥了审判职能。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面对诸多新类型案件的出现及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法官及司法警察工作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与之不相适应,法官数量、以及警力严重不足、装备落后等方面还有待解决和改进。法官待遇以及法警加班工资未得到解决;二是司法为民理念不够深。有的法官对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不足,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不力,对人民群众感情不深,群众工作方法不多;三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够强。有的法官考虑问题单一、僵化,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处理案件时未能充分实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司法能力有待增强,法院干警在办案能力、办事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司法能力不够高。少数法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缺乏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上存在审判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认定事实不清楚、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以及庭审驾驭能力差等现象;五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力资源的配置未能合理地优化整合,潜力未能充分发挥。法院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急需加强,各项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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